证券代码:873833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公告编号:2025-038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兼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安庆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32,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徐争鸣因留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11)。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018、2025-019)。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目标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目标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17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结合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联股东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议案的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九)
1.议案内容:
关联股东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议案的表决。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36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36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十)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报告,具体内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 (十一)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23)。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5-01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十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根据当前出口规模及收汇情况,结合发展规划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出口规模及收汇情况,结合发展规划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资金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32,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七)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468,334 | 100% | 0 | 0% | 0 | 0% |
九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468,334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洪冰律师、王汉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