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计望许、方园、徐亚明,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计望许先生担任。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徐鼎一、蒋喆佶和非独立董事蒋瑜慧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徐鼎一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7日 | 关于审阅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1、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9、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6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持续关注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认定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在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资质、规模、资信情况、执业质量、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经审计委员会初审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年度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