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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明轩先生、曾剑秋先生及董事叶芝女士3名成员组成,俞明轩先生作为财务方面专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公司2024年1月23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工作,独立董事曾剑秋先生已连续两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职务,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明轩先生、滕泰先生及董事叶芝女士3名成员组成,俞明轩先生作为财务方面专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共审议议案33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

2.2024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3.2024年2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内控审计部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内控审计部2023年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审计划》。

4.2024年3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2024年4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内控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

6.2024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2024年4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24年6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4年6月2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股东大会结束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开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11.2024年7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国金大厦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获取相应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控审计部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内控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

13.2024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控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

14.2024年1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5.2024年12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指导、监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确定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

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中年报工作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在年审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就2023年年报审计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交流讨论与充分沟通,并持续督促其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财务部、内控审计部保持沟通,就有关事项听取财务部、内控审计部的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二)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共四期定期报告,并在会上对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在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守规定,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指导及全程监督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审计委员会在与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在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全程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请招标代理公司向中注协通告的最近一期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前十名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原审计所发起邀请招标,从中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对多家符合规定的会所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公示结果。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公司选聘过程,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根据邀请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上与新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和人员对2024年年度审计初步计划及工作开展准备等进行沟通交流,并督促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与原注册会计师进行工作交接及现场沟通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完整。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总体情况,同时对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定,确定内控审计关注重点,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季度结束后认真审阅内控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报告。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及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沟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六)审查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符合

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国金大厦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获取相应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目的是解决公司自有办公用房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核、审慎判断,审计委员会对以上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表示同意,公司在进行决策过程中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股东进行回避,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且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七)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我们日常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半年度结束后认真审阅内控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半年度、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在此过程中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我们审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对公司年报审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指导并出具意见,同时在监督及评估外

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了公司运作规范,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俞明轩(签字):______________

滕泰(签字):______________

叶芝(签字):______________

曾剑秋(签字):______________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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