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