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9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98,457.8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629,512.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42,815,580.4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2,866,825.34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194号)。
鉴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已注销完毕,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8,791.72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本年度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100,008,791.72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54,693,266.60 | 81,718,422.3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2,209,743.98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 -97,598,457.82 | 150,102,379.43 | 271,890,634.58 |
研发投入(元) | 730,617,653.73 | 659,546,545.58 | 589,304,290.79 |
营业收入(元) | 2,565,073,020.98 | 2,429,367,608.64 | 2,730,571,764.4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 1,042,815,580.4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 712,866,825.3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6,411,688.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2,209,743.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元) | 108,131,518.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38,621,432.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979,468,490.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25.62%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1,300股,交易总金额为100,008,791.72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8,791.72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100,008,791.72元。公司2024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由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598,457.82元,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生产经营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