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证券简称:莱伯泰科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公司持续运营等方面持续发挥其专业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碧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建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452,46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74,22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66,778,2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66,942.80元(含税)。本次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3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依据公司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本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拟定如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领取该等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2,000.00元(含税),按月发放。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公司董事因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克、于浩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克回避表决。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2,671,642.0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报告期的
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等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2,110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艳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胡克先生、于浩女士、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算。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尹碧桃女士、郑佳宁女士、郑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算。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400万美元向全资子公司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增资完成后,莱伯泰科美国实收资本由600万美元增加至1000
万美元。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延长至2026年9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该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予以修订。
此项议案每个制度文件分别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中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文件均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为对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