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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玉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履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期间,本人恪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本人秉持忠诚与勤勉,不辱使命地践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与建言的双重作用。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审慎行事,严谨用权,依托法律赋予的权限,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实施了有力的监管,确保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与公正性。本人始终围绕着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工作,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玉龙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质检科副科长;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师;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参加厦门涌泉集团博士后工作站、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项目;2005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本公司、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君子之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在202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44001

在参会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文件,并深入了解了议案的细节,为董事会的关键决策做好了周密的准备。在会议期间,本人与董事们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针对相关议题提出了专业且独立的观点,确保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以谨慎的方式行使了本人的投票权,始终以对公司和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事。

经本人审查,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主持并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共6次,重点对公司

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内控控制、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2)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共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会议中,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议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本人深入分析了候选人的资质和背景,确保提名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本人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能力进行了细致地评估,以保证公司管理层的高效运作。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出席,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2024年8月29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此之外,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没有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工作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具有会计专业资质与履历的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本人定期审阅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内控审计工作的报告,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就内部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内控管理及财务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据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向公司提供

相关建议。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深入倾听他们的意见,并主动关注公众对公司的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本人与公司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督促公司给予及时的回应。

另外,本人也通过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活动,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6、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个工作日。本人持续不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实地调研、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多元化方式,深入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细致审查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的实施细节。本人准确评估了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成效,并敏锐地洞察了市场动态的最新变化。

此外,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及关键部门员工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的运营动态、财务状况和内控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本人还对媒体报道和公司相关的重大舆情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和警觉,实时监控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和经营活动的发展趋势。

在发现问题和潜在的改进点时,本人及时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的建议和意见。本人坚守岗位,勤勉尽责,以极高的责任感执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全面负责了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大事项的沟通汇报,及时提供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各类资料,积极回应并支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相关需求。除此之外,公司持续关注并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与各类内外部的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切实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属于总经理批准权限范围,无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交易价格的确定,基于等价有偿和公允市价的原则,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整个交易过程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完整性。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以上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内控状况。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本人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丰富的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事务所表现出了高度的勤勉和责任感,坚守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充分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5月8日,公司成功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顺利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此后,于5月17日,公司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前述议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最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聘请朱文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本人秉持严谨的态度,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了细致的审查,根

据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结合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评价,综合考量后,本人认为朱文君先生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作为财务负责人的执业能力。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组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本人对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候选人履历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的职责。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及薪酬调整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10、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首次授予40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2万股。

本人恪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事宜进行了全

面而细致的审核。经审查,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了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激励计划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玉龙日期: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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