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有效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扩张、市场变化带来的影响,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业绩指标。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9,452,400.37元,同比增长
1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3,243,841.43元,同比减少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020,226.22元,同比减少
1.35%。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14项议案。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合法、谨慎的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决议等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稳健、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
有效建议,保障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新加入成员严格审查,对公司领导班子负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保薪酬方案公开透明、真实有效。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回购公司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宝贵意见,对公司未来发展负责。
(四)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密切关注,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能认真审议,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履行应尽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和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且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上传信息披露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业绩说明会、共接待2次特定对象调研、共参与1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通过互动易平台直面中小股东,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疑问,并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鼓励广大投
资者积极参与,确保公司决策的公开、透明。
三、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不断优化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妥有序落实相关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以更完善的内部治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的战略布局提出客观意见,保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效能。
(二)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完成每一次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投资者关系,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股东大会、电话热线、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和投资者进行多样化互动。通过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度。
(三)优化董事会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加强团队意识,结合实际稳妥有序的做好章程修改和人员任选等工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客观性和前瞻性。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按时参加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公司股东及全体投资者负责。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