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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仁信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专项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61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9,333,695.0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7,282,704.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XYZH/2023GZAA3B0134《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c金 额(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部分承销费及保荐费)903,740,332.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6,457,627.0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1887,282,704.99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注2310,046,120.08
上期末结余募集资金581,695,367.94
本期使用情况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15,161,637.99
加:理财收益7,255,839.0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508,980.56
减:股份回购注33,000,000.00
期末结余情况期末应结余募集资金476,298,549.55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注40.00
减:回购股份证券专用账户余额3,000,000.00
期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5473,298,549.55

注1: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注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及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一)、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注4: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一)、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注5: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二、(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6,298,549.55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①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473,298,549.55元;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③募集资金存放于回购股份证券专用账户余额3,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3年6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等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19200458408157,843,901.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405017150350000207035,120,456.9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63985197238,126,092.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40020078801700000995145,247,595.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39313010010002762470,006,96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811090101230161747126,953,541.89
合计473,298,549.5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当期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当期使用情况概括

募集资金当期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0,617.73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20,129.7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487.97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3F0046)。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上述置换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类理财产品但期末尚未到期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元。

4、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3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7,750.00万元转入公司日常经营的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报告期内,公司使用30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但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规范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GZAA3B0121),报告认为:

仁信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仁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仁信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仁信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家明王玮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万和证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728.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16.17注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820.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16,200.0016,200.001.819,419.6858.15%2021-11-303,842.70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37,023.2837,023.2810,646.2121,787.9458.85%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7.836,007.83811.382,558.742.59%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3,639.693,639.6956.771,004.4627.60%2023-12-31353.6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2,870.8062,870.8011,516.1734,770.78----4,196.31----
超募资金投向
暂未确定投向17,807.47注217,807.470.00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0.000.000.000.00----------

万和证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7,750.007,750.000.007,750.00----------
股份回购--300.0030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5,857.4725,857.470.007,750.00--------
合计--88,728.2788,728.2711,516.1742,520.78----4,196.31----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1、年产18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已于2021年11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本项目截止报告期末预计累计收益为19,006.03万元,累计实现收益为13,064.65万元,综合完成比例为68.74%。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2、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于2024年底建设完成,报告期内未产生经济效益; 3、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但未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4、聚苯乙烯1号和2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建设。本项目报告内预计收益为565.69万元,实现收益为353.61万元,综合完成比例为62.51%。主要原因系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因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使用自有资金对1号生产线继续实施技改,以满足1号生产线既能生产GPPS专用料产品又能生产HIPS产品。同时国内聚苯乙烯厂家在产能上持续扩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857.47万元。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 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使用300万元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但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剩余超募资金期末结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与回购股份证券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万和证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29.76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87.97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20,617.7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与回购股份证券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当期对前期募集资金投入的置换部分和当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实际投入部分。注2:“暂未确定投向”未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理财投资收益。(以下无正文,本附件由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提供,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不可分割部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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