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由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其他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10-88102883 传真:0510-88102883
电子邮箱:jszs@jszs-group.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1号
邮编:214000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3”,投票简称为“中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盖章 | |
股票账户号 | |
持股数量: | |
代理人姓名 | |
是否本人参加 |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5:0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