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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其中董事郭俊煜先生、张建明先生、谌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洋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具体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涉及个人薪酬,审议时董事汪洋女士、刘琼女士、李晓光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具体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因长账龄应收款项回款等原因冲回信用减值损失14,903,380.52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减值损失3,673,456.18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1,229,924.34元;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821,725.41元,其中转回存货跌价准备541,003.59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62,729.00元。本次各项减值准备共转回14,081,655.11元,增加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081,655.11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18,312.32元。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0、存货”和“27、商誉”。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集团为全资子公司英特药业、智网科技、物联网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浙江英特智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网科技”)、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简称“物联网”)的发展,拟在2025-2026年度为英特药业、智网科技、物联网分别提供不超过30亿元、3亿元和1亿元的财务资助。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分笔、循环使用,授权期内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董事会通过的资助额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英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英特药业为支持英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子公司的发展,拟在2025-2026年度为21家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26,220万元的财务资助。英特药业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拟为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在2025-2026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的财务资助;英特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拟为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在2025-2026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分笔、循环使用,授权期内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董事会通过的资助额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对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敏英女士的履历资料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名吴敏英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吴敏英女士简历

1、基本情况

吴敏英 女 1976年出生 中共党员 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

2、教育背景

1999年北京医科大学妇幼卫生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分公司副经理、药品采购部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0,000股。

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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