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惠萍)
作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惠萍,女,1971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专业方向为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历任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师、会计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MPAcc中心主任助理,兼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创新委员会理事、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获山东省会计法规、
制度、准则咨询专家荣誉称号,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致公党山东财经大学基层委员会主委,致公党山东省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章丘区政协常委,济南市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本人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审议了40项议案,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了14项议案,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审核情况的议案》等3项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等2项议案。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开展现场工作,一是积极出席公司组织的各类现场会议,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及项目沟通会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深入鲁银新能源、菜央子盐场等多家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一线员工及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业务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发展第一手资料;三是积极参与济南新艺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并购项目调研,通过实地考察、高管访谈及资料调阅
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行业内的地位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五)参与年报编制工作情况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规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深度参与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在年报编制前期,组织召开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及时间安排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在审计过程中,多次与年审会计师、财务部门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管理层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编制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全面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明确的审议意见,切实履行了监督与审核职责,保障了公司年报披露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工作,及时传达各类会议通知、整理会议资料,确保独立董事高效参与公司事务;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财务、战略规划等情况,提供详尽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组织对公司各业务板块进行实地考察,协调与企业管理层、基层
员工进行深入交流,帮助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重点核查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完整性。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包括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等事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披露充分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工作,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内控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为公司的稳健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原聘任的审计中介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服务年限达到相关规定上限,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高,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在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培训学习情况为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高度重视培训和学习。2024年,共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讲座12次、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证监局)组织的讲座5次,内容涵盖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自律措施,包括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并购重组实务专题、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会等系列培训,尤其重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并购重组、企业内部控制、廉洁文化等方面内容。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与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惠萍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