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的监事1人,公司监事刘晓迪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馨弘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现场审议及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刘晓迪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