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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8证券简称:国电南自编号:临2025-01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预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的日常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为:
1、我们同意将公司《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时报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3、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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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同意票均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4位关联方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郭效军先生、陈忠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李同春先生、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控股股东即关联法人股东将回避表决。
(2)与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同意票均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3)与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同意票均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预计合同总金额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今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为关联人提供信息服务 | 电力自动化产品(含DCS、信息服务、变频、SVG等)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163,000 | 162,520.60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工程服务 | 水电自动化产品及工程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22,000 | 19,890.52 | 因部分项目推迟建设,导致公司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 |
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风电等 | 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3,000 | 0 | 因市场竞争激烈,预计项目未中标,未达到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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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预计合同总金额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今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工程项目)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450,000 | 260,422.01 | 因部分项目推迟建设,导致公司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 | |
向关联人销售一次设备 | 开关柜、变压器等一次设备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45,000 | 22,160.48 | 因部分项目推迟建设,导致公司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 |
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100 | 47.55 | / | ||
向关联人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 | 电网自动化产品 | 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500 | 44.23 |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租赁、物业、水电、维修等服务费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550 | 458.00 | / |
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320 | 172.63 | /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材料 | 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工程项目、风电等)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50,000 | 9,956.44 | 因部分预计项目未中标,部分项目2024年未启动,导致公司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 |
开关柜、箱式变压器、高压柜、巡检机器人等设备 | 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19,000 | 11,143.85 | 因部分预计项目未中标,部分项目2024年未启动,导致公司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加工、检测等服务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5,300 | 3,849.14 | 因部分预计项目未中标,导致公司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减少 |
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租赁、物业、水电、维修等服务费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400 | 4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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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预计合同总金额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今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1,700 | 0 | 房屋尚在装修中,截至目前租赁服务未实施 |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预计合同总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今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电力自动化产品、为关联人提供信息服务 | 电力自动化产品(含DCS、信息服务、变频、SVG等)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240,000 | 85.32 | 162,520.60 | 71.19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工程服务 | 水电自动化产品及工程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30,000 | 50.00 | 19,890.52 | 46.38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风电等工程项目)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400,000 | 88.89 | 260,422.01 | 70.32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
向关联人销售一次设备 | 开关柜、变压器等一次设备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50,000 | 83.33 | 22,160.48 | 66.48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向关联人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 | 电网自动化产品 | 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500 | 0.10 | 44.23 | 0.01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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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预计合同总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至今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租赁、物业、水电、维修等服务费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630 | 9.05 | 458 | 7.20 | / |
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300 | 4.31 | 172.63 | 2.72 | /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材料 | 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工程项目、风电等)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30,000 | 11.00 | 9,956.44 | 4.27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开关柜、箱式变压器、高压柜、巡检机器人等设备 | 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35,000 | 98.31 | 11,143.85 | 58.12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加工、检测、咨询、代理、运维等服务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16,000 | 21.88 | 3,849.14 | 10.43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租赁、物业、水电、维修等服务费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 总计不超过4,000 | 49.45 | 400.00 | 77.72 | 按照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预计 |
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总计不超过3,240 | 40.06 | 0 | 0.00 | 按照公司接受房屋租赁服务计划预计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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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3,700,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江毅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2,175.43亿元,净资产3,849.91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38.04亿元,利润总额
423.23亿元。
2、公司名称: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经济开发区六圩镇邗江河路88号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赵永占
主营业务:研发、工艺设计、生产、组装中压一次开关柜、中压空气和气体绝缘环网开关柜、中压箱式变电站和中压户外柱上开关,并且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及成套电气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总资产14,659.49万元,净资产2,237.0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562.07万元,净利润13.84万元。
3、公司名称: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6号1幢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闫志强
主营业务:科技园区开发及建设;项目投资及管理;输变电保护、控制及自动化系统、发电厂保护控制及自动化系统、调度配网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工业控制及自动化设备、高低压电器及电气传动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限审批后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土木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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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69,457.27万元,净资产98,239.0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84.61万元,净利润9,935.62万元。
(二)关联关系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电南自的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如下:
2、公司持有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45%股权,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蒋衍君先生兼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杨乘胜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3、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鉴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文女士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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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其及所属企业新建项目、技改项目,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向本公司采购电力自动化产品类产品。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价。产品类项目结算方式为根据销售合同结算货款,总包类项目按照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
公司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其中包括: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营销系统、电力市场决策系统、运营系统、办公系统等。定价原则为市场招标确定项目价格。结算方式为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产品类项目结算方式为根据销售合同结算货款,总包类项目按照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
2、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水电自动化、新能源产品及提供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是将根据市场价格参与项目竞标。结算方式为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产品类项目结算方式为根据销售合同结算货款,总包类项目按照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
承接部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标的太阳能、风电、水电自动化等项目。定价原则为以该项目招标价为总包价,以各子项目分包价为结算依据。结算方式为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预收部分工程款,以完成工程子项目为依据,分阶段收取工程款。
3、本公司将承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等,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向本公司采购包括开关柜等电力一次设备产品。项目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价,产品定价原则为询比价确定项目价格。结算方式为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产品类项目结算方式为根据销售合同结算货款,总包类项目按照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
4、本公司向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价。产品类项目结算方式为根据销售合同结算货款,总包类项目按照实际销售量结算货款。
5、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等提供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维修服务并收取水电费。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6、本公司根据企业新建项目及所属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采购工程配套的新能源业务(含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产品。定价原则为在市场价的基础上确定采购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货款。
7、本公司根据企业新建项目及所属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向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采购工程配套的开关柜、箱式变压器、高压柜、巡检机器人等设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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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为在市场价的基础上通过谈判确定采购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货款。
8、本公司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检测、劳务加工、咨询、代理及运维等服务。定价原则为根据市场价格或政府相关收费标准。结算方式为按照服务工作量、加工工时核算,或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9、本公司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维修服务并支付水电费。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10、本公司接受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服务,租赁总面积约为18,967.87平方米,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基础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4.2元,以建筑面积计算交易价格,并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1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将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署电力自动化产品销售合同、分包/转签工程协议、信息服务合同、一次设备等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合同或协议;定价原则:公司将根据市场价格参与项目竞标。
(2)本公司将与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签署电网自动化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定价原则:公司将根据市场价格参与项目竞标。
(3)本公司将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签署租赁等服务类协议,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4)本公司将分别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署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工程项目、风电等)采购合同。定价原则:在市场价的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5)本公司将与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签署开关柜、箱式变压器、高压柜、巡检机器人等设备采购合同。定价原则:在市场价的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6)本公司将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署《委外加工合同》《咨询服务》《运维服务》《代理服务》及相关服务协议。加工费用定价原则为根据市场价格,按照加工工时核算。其他服务定价原则为根据市场价格或政府相关收费标准,按照服务工作量核算。或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7)本公司将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签署租赁等服务类合同,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8)本公司将与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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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相关协议,定价原则为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基础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4.2元,以建筑面积计算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工程配套的电力自动化类产品,达到快速推广公司主导产品,扩大公司主导产品在相关领域的辐射力。本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开关柜、变压器等一次设备。为保持长期形成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本公司拟将持续向其提供电力自动化产品类产品、一次设备类产品。
2.公司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其中包括: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营销系统、电力市场决策系统、运营系统、办公系统等。公司将为华电集团招标、采购、电力营销等业务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公司推广信息服务产品。
3.公司积极参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太阳能、风电、水电自动化等新建项目或技改项目建设,运用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化产品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在全电力行业及相关产业积极推广公司新能源、水电自动化产品。公司将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提供优质产品和技术手段。
4.公司将为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提供电网自动化产品,有利于公司产品推广。
5.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提供租赁等管理类服务,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助力提质增效,有利于公司园区整体运营管理服务。
6.公司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采购工程配套的新能源业务(含太阳能工程项目、风电等)产品、信息服务产品,通过谈判方式进行集采,以采购量来撬动采购价格,实现采购降本。
7.公司向扬州盈照开关有限公司采购开关柜、箱式变压器、巡检机器人等设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采购降本。
8.公司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提供检测、劳务加工、咨询、代理及运维等服务,有利于满足公司市场竞争需求、提升公司技术水平、节约公司人力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9.公司接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提供租赁服务,主要用于向关联方提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推广公司产品。
10.公司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南京新模范马路38号地块——中国(南京)电力工业自动化产业园项目。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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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由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办公楼目前已竣工备案,公司拟租赁其中部分办公楼作为公司科研办公大楼。公司接受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办公所需,有利于提高运营效率,降本增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实现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