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琳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