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年4月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4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5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8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9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21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3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5
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1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3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3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3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路明先生
五、 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开会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须知
2.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3.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出席情况
(二)宣读和审议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三)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提问
(五)投票表决
1.推举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2.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3.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4.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六)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七)宣读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会议参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务组,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下称“股东”)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于2025年5月9日上午9:30-10:00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3.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4.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秩序,请准备发言和
提问的股东事先向会务组登记申请,并请提供发言提纲,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排列。
5.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
等内容,超出此限的会议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的该次发言资格,董事、总经理、监事或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6.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照要求填写表决票。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8.股东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他股东的表决。
9.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6项议案需表决,其中第11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1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见证律
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11.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
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注意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具体操作参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的相关内容。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有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自2022年开始,行业受电力成本上涨,上游原材料生产成本明显增加,且供应稳定性减弱,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PVC产品的生产成本压力增加,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国内PVC市场长期低迷不振,2023年生产企业陆续出现亏损,进入2024年后,虽然国家发布一系列房产刺激政策,但重点集中在消化存量房,对建材及上游原料的支撑力度有限,PVC市场基本延续下行走势,亏损企业增多。
受行业经济形势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14亿元,同比降幅8.07%,利润总额为-4.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亿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5亿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
七次会议
2024年1月12日
1.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次会议
2024年3月25日 1.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
四次会议
2024年4月24日
1.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2024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8.审议《关于2023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19.审议《关于<
告>的议案》
20.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2.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3.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4.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2.审议《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33.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4.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35.审议《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36.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
2024年7月19日
1.审议《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年薪兑现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
2024年7月30日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2024年9月5日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
2024年10月29日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全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年1月30日
2024 | 1.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 |
年5月20日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 |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
补选段舒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 |
年8月8日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5.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6.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7. |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
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10.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为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意见。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履职尽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议案认真审议,发表明确的意见,为董事会顺利召开把好审核关口,助推公司科学决策、有效审核做出了积极工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和经营状况,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关信息披露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4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文件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并通过双向沟通机制切实加强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的良好沟通。公司充分利用E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业绩交流会、线下接待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良性互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29项,各项议案都得到较好执行,其中,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目前,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已提交证监会,尚需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四、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坚持“稳中精进、转型升级、聚焦双效、实干兴企”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1357”年度总体部署,即:围绕“一个主线”、打赢“三大战役”、实现“五大目标”、干成“七件大事”,坚定必胜信心、铆足干劲拼劲,奋力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坚定不移推进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
请审议。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4年1月12日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4年4月24日
审议通过:
1.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年7月19日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年薪兑现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年7月30日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年9月5日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年10月29日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日常沟通、召开监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等渠道,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信息,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规范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预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均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规范,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合规、公平及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慎核查,并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了解核查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和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请审议。
议案三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PVC产量60.66万吨,同比60.02万吨,增加0.64万吨,增幅1.07%。
2.烧碱产量50.69万吨,同比49.00万吨,增加1.69万吨,增幅3.45%。
3.水泥产量109.00万吨,同比115.60万吨,减少6.60万吨,降幅5.71%。
4.灰岩产量1636.19万吨,同比1603.93万吨,增加32.26万吨,增幅2.01%。
5.石灰产量35.11万吨,同比43.78万吨,减少8.67万吨,降幅19.80%。
(二)销售情况
1.PVC销售量60.46万吨,同比60.80万吨,减少0.34万吨,降幅0.56%。
2.烧碱销售量48.50万吨,同比47.76万吨,增加0.74万吨,增幅1.55%。
3.水泥销售量108.76万吨,同比116.06万吨,减少7.30万吨,降幅6.29%。
4.灰岩销售量1559.34万吨,同比1691.49万吨,减少132.15万吨,降幅
7.81%。
5.石灰销售量34.82万吨,同比43.84万吨,减少9.02万吨,降幅20.57%。
(三)售价情况
1.PVC平均售价4844.04元/吨,同比5245.41元/吨,下降401.37元/吨,
降幅7.65%。主要原因为受经济下滑因素影响,PVC行情整体回落。
2.烧碱平均售价2439.4元/吨,同比2410.2元/吨,上升29.2元/吨,增幅
1.21%。主要原因为下游需求旺盛,支撑价格高位运行。
3.水泥平均售价212.14元/吨,同比245.81元/吨,下降33.67元/吨,降
幅13.70%。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价格下行。
4.灰岩平均售价35.3元/吨,同比37.74元/吨,下降2.44元/吨,降幅
6.47%。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价格下行。
5.石灰平均售价407.97元/吨,同比458.55元/吨,下降50.58元/吨,降
幅11.03%。主要原因为周边氢氧化钙客户需求下降,价格下行。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2.96亿元,比去年末93.14亿元,增加9.82亿元,增幅10.54%;负债总额43.88亿元,比去年末29.47亿元,增加14.41亿元,增幅48.90%;所有者权益总额59.08亿元,比去年末63.67亿元,减少4.59亿元,降幅7.21%。
年末资产负债率42.62%,比去年末31.64%,增加10.98个百分点;流动比率
0.38,比去年末0.52,下降0.14。
三、2024年度经营成果
(一)营业收入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14亿元,同比55.63亿元,减少4.49亿元,降幅
8.07%。
(二)营业成本
年度营业成本48.02亿元,同比49.21亿元,减少1.19亿元,降幅2.42%。
(三)利润情况
利润总额-4.48亿元,同比0.17亿元,减少4.65亿元,降幅2733.72%,主要原因为主产品价格下跌;净利润-4.29亿元,同比0.30亿元,减少4.59亿元,降幅1521.06%。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7%,同比0.46%,减少7.4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3%,同比0.25%,减少7.4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0.1222元/股,同比0.0086元/股,减少0.1308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1269元/股,同比0.0046元/股,减少0.1315元/股。
四、2024年度现金流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2亿元,同比5.84亿元,减少3.22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17亿元,同比-6.79亿元,减少6.38亿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2024年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65亿元,同比
1.96亿元,增加6.69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24年项目贷款增加导致。
请审议。
议案四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氯碱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基于此,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现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生产经营预算
(一)产量预算
1.PVC预计产量58万吨,比同期实际60.66万吨,减少2.66万吨,降幅
4.39%。
2.烧碱预计产量49万吨,同比50.69万吨,减少1.69万吨,降幅3.33%。
3.水泥预计产量106万吨,同比109万吨,减少3万吨,降幅2.75%。
4.灰岩预计产量1,600万吨,同比1636.19万吨,减少36.19万吨,降幅
2.21%。
5.石灰预计产量25.2万吨,同比35.11万吨,减少9.91万吨,降幅28.23%,
主要原因为两台石灰窑只运行一台。
(二)销售量预算
公司按产销平衡进行预算,销售量与产量相同。
二、2025年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预算
预计年末资产总额100.33亿元,比去年末102.96亿元,减少2.63亿元,降幅2.55%;负债总额37.65亿元,比去年末43.88亿元,下降6.23亿元,降幅14.20%;所有者权益总额62.68亿元,比去年末59.08亿元,增加3.6亿元,增幅6.09%。
三、2025年度收入预算
营业收入预算60.29亿元,比同期实际51.14亿元,增加9.15亿元,增幅
17.89%。
请审议。
议案五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428,760,177.74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760,177.7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61,917,996.97元,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22,635,613.85元。根据《公司章程》,因为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拟建议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请审议。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62.5亿元,用于办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一、公司授信情况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亿元)1 中国银行 6.82 中国农业银行 73 中国工商银行 64 中国建设银行 9.55 徽商银行 8.26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7 兴业银行 58 浙商银行 69 中信银行 4
合计 62.5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的授信银行、金融机构和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为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
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请审议。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
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年度投资计划,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计划编制
依据现有资源条件,紧扣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经充分调研、论证,形成2025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同时根据公司安全环保、生产经营工作实际,从严从紧控制,2025年主要安排安全整改、环保整治、节能监察必须要求完成的、能够产生实际增量效益的专项资金项目,形成2025年专项资金计划。
2025年投资计划共计215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1项,投资金额8000万元;专项资金项目9项,投资金额13513万元。另外钙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计划投资12000万元,拟建设年产5万吨纳米碳酸钙装置,2025年开展前期工作,论证审批后实施;无为华塑绿色能源项目计划投资4042万元,先开展前期工作,取得政府审批手续后实施;5台出炉机器人设备更新列支。
二、资金来源
2025年投资计划2151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主要项目简要说明
(一)基本建设项目
1.电子新材料项目(湿电子化学品和电子特气项目年产2万吨电子级盐酸
和6万吨电子级烧碱工程)
电子新材料项目2024年完成投资1037万元,2025年计划投资8000万元。
(二)专项资金项目
1.中央控制室搬迁项目
投资估算1466万元,包含中控系统搬迁1277万元,消防系统搬迁189万元。
必要性分析:2024年11月中央控制室(智控中心)已建设完成,根据《石
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18)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将分公司中控系统及消防系统搬迁至智控中心,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建设内容:对285台操作员电脑、29台利旧机柜进行搬迁,新增38台机柜其中12台网络柜、18套远程柜、8台电源柜,敷设50.82万米光纤、4.56万米电缆,安装0.67万米电缆桥架以及各分公司消防系统搬迁,实现中控系统和消防系统的远程监控与操作。效益分析:满足规范要求,保障中控人员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立式烘干窑技术改造项目
投资估算1756万元,其中拆除费88万元,设备及安装费1622万元,土建施工费40万元,技术服务费6万元。必要性分析:电石生产中使用的炭材由3台回转窑和2台立窑进行干燥。其中,回转窑的处理能力为25t/h,平均炭材破损率为8.76%,兰炭比例为70%;立窑的处理能力为14t/h,平均炭材破损率为4.36%,兰炭比例为60%。现有立窑设计结构复杂,导致设备磨损严重,易蓬料,检维修工作量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拟对立式烘干窑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实现台产≥25t/h,炭材破损率≤1%,兰炭比例≥80%。同时将石灰窑尾气引入立窑干燥系统、可降低综合能耗7.2kgce/t,石灰窑尾气利用率达60%。建设内容:充分利用现有附属设备,对立窑本体结构优化改造,改变通风方式(四进四出),提高热效率且热量分布均匀;分料锥上部增设料仓并采取旋转布料器布料,避免“料打料”,减少直接冲刷,降低物料破损率;改造干燥热源,将石灰窑尾气引入立窑干燥系统,降低能耗。
效益分析:两台立窑改造后,单台产能由14t/h提升至25t/h,破损率由4.36%降低至1%,兰炭比例由60%提升至80%,能耗降低7.2kgce/t。改造后总计可降低生产成本1388万元/年。
3.盐水深度处理回用及固碳综合利用项目
投资估算140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159万元,安装工程费179万元,设备费1039万元,设计费28万元。
必要性分析:氯碱分公司烧碱装置设计产能48万吨/年,需配套设计产能70万吨/年真空制盐,实际仅配套设计产能60万吨/年真空制盐,烧碱装置按设计
产能满负荷运行时需外购工业盐10万吨/年用于补充生产。烧碱车间电解后的淡盐水采用纳滤膜过滤工艺对贫硝液(其中硫酸钠浓度<3g/L,氯化钠浓度200g/L)进行回收用于盐水配置,经纳滤膜过滤后产生富硝液约30m?/h(其中硫酸钠浓度50g/L,氯化钠浓度200g/L)全部回盐矿进行采卤,盐矿硝含量本身较高,和返矿的富硝液混合后造成硫酸根富集,浓度高达35g/L,降低了制盐产能,需大量外购盐。为合理处理富硝液,降低外购盐,拟依托现有设施和氯化钙资源新建一套50m?/h盐水深度处理回用及固碳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内容:新建一套50m?/h盐水深度处理回用及固碳综合利用设施,烧碱富硝液30m?/h和制盐外排母液15m?/h通过该系统将硫酸根由50g/L降至20g/L,氯化钠浓度180g/L,输送至化盐池回用,副产石膏运至水泥分公司使用。该项目部分设备利用烧碱车间膜法脱硝二楼三楼进行利旧改造,新增结晶槽、压滤机、脱氯干燥系统、固碳反应系统等设备,占地8m*18m。
效益分析:该项目每年运行成本851万元,可降低外购盐3.2万吨,约1216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75t,新增效益365万元;其次硫酸根离子降低,有利于优化制盐装置生产能力。
4.热电分公司2×300MW机组脱硝精准喷氨系统优化改造项目
投资估算888万元,其中设备费732万元,建安费108万元,技术服务费48万元。
必要性分析:SCR反应器入口烟气NOx浓度分布不均,现有脱硝系统采用人工调节单一总调门控制喷氨量,且测量系统取样点的数量有限,测量数据传输滞后,易造成喷氨过量,导致氨逃逸增加,造成风烟系统堵塞,降低锅炉运行效率;严重时可导致引风机失速,影响机组带负荷能力。
建设内容:对脱硝装置进行喷氨分区优化改造,单侧分为6个分区,同时脱硝入口增加NOx快速测量分析系统,脱硝出口增加分区NOx测量系统和氨逃逸测量系统,提供精准数据,采用预测控制系统,实现SCR喷氨的智能、精细控制。
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喷氨量可减少约5%,催化剂寿命提高约5%,空预器吹扫周期由每年2次减少为1次,除尘器滤袋清洗及引风机电耗均能降低,降低运行成本168万元/年/台,合计336万元。同时可有效解决喷氨过量造成的风烟系统堵塞问题,降低机组停机风险。
5.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投资估算3125万元,包含窑尾脱硝SCR设备2204万元,土建275万元,安装211万元,技术服务75万元,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310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检测验收费用)。必要性分析:华塑股份水泥窑NOx排放浓度约为90mg/m?,氨水消耗4kg/t熟料,不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NOx<50mg/m?,氨水消耗<3.5kg/t熟料”的要求。为落实集团公司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定远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安徽省重点区域内国有水泥企业于2025年底前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要求,拟进行脱硝改造,同时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精细化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内容:①水泥窑尾脱硝改造:在烟气入排口增设1台SCR反应器,同时配套建设炉气燃烧器装置和GGH换热装置,将烟气升温至180-200℃后,经SCR脱硝反应器脱硝处理,最大处理能力为烟气量450000m?/h。
②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包括窑头升级改造1套,煤磨及水泥磨各新增
1套在线监测系统(CEMS);新增4套高清视频监控;建设智能化管控平台,实时监控、分析环保数据;DCS系统扩容改造。
效益分析:水泥窑尾脱硝改造后可实现NOx排放浓度<50mg/m?,氨水消耗<3.5kg/t熟料,同时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精细化环境管理要求。年新增运行费用793万元。
6.重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投资估算1500万元,设备更新35台套,设备费1077万元,工程费423万元。
必要性分析:氯碱分公司部分压力容器、塔槽、储罐等设备出现老化皲裂、壁厚减薄等问题,部分设备下封头处法兰根部出现裂缝,现场设备老旧性能衰减,本质安全功能下降,经华塑股份老旧设备评估评审,对关键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保障安全稳定生产。
建设内容:压力容器、玻璃钢罐等生产设备更新35台套。
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生产运行连续性,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
7.新增四组对接井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投资估算1263万元,其中卤井及配套工程设计费20万元、卤井建设费487万元,配套设施建设费706万元,青苗补偿和永久征地费31万元、监理费19万元。必要性分析:氯碱分公司制盐车间生产最大需卤量为350m?/h,烧碱最大需卤量50m?/h,合计需卤量400m?/h。由于四组对接井、四口单井即将达到设计开采量,于2026年陆续关闭,若不新增卤井,2026年上半年将仅有9组对接井、1口单井运行,最大开采能力280m?/h,缺口120m?/h。为保障生产卤井的正常接替和卤水浓度需求,达到安全稳定生产的目标,2025年拟新增四组对接井,卤水开采量120m?/h。
建设内容:四组对接井(8口卤井)建设、卤水管线DN250mm3310米、建槽管线(N100mm)5000m及配套阀门、压力表、流量计安装等,单组井产能30m?/h,氯化钠浓度≥285g/L。
效益分析:保障生产连续性,年增加卤水产量100.8万立方/年,卤井寿命5年,合计总开采量144万吨,折合卤水504万立方米。
8.数据中心超融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估算251万元,其中超融合一体机117万元、网络节点交换机28万元,配套软件100万元,业务迁移6万元。
必要性分析:华塑超融合系统于2019年投入使用,部署公司虚拟服务器70多台,承载生产、安全、经营、销售、采购、环保等所有业务应用,同时涉及上传集团公司、省、市、县等大量安全、环保、生产数据。
该系统为华为FusionCube超融合系统,2024年5月华为公司来函告知该系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停止服务。当前硬件设备老化,故障频繁发生,近一年来出现存储类故障6次,为此拟升级更新一套超融合系统。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超融合系统,配置12台超融合节点。
效益分析:保障现有信息化系统的稳定运行,支撑未来智能工厂建设。
9.设备更新
自2012年运行以来,现场设备已运行十年以上,设备老旧问题日益凸显,本质安全功能下降,故障率不断提高,对装置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同时由于设备更新换代快,造成现有设备的备件采购困难,反复维修不仅会造成
维修费居高不下,运行效率达不到生产要求。请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原则,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现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皖银监复〔2014〕68号)批准开业,2014年5月1日正式运营。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8亿元,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2020年8月26日,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现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皖银保监复〔2020〕191号)批准,财务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变更后注册资本16.33亿元,其中: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股份51.01%,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财务公司股份48.99%。
财务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76号淮北矿业办公中心东座12层,法定代表人殷召峰,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4H33406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097878660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3亿元,其中: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1%,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8.99%。总资产127.95亿元,净资产23.8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
亿元,净利润1.97亿元。
财务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
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按照该协议的约定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结算、信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及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乙方”)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乙方按照该协议约定为甲方及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1、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
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10亿元;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参照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并保持全部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
务。提供上述服务收费参照同行业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3)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
过1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付利息)不超过10亿元。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参照在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同档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
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2、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一旦财务公司出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第七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为我公司提供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营及长远发展。
请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塑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中鼎股份(000887)、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华塑股份(60093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禾昌聚合(8320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7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确定审计费用等)。
请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请审议。
议案十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拟提名路明先生、段舒宝先生、王小勇先生、潘仁勇先生、范海滨先生、于玉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均符合相关要求。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请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路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朔里矿团委书记、物业管理处科长;物业总公司经管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淮北矿业(府谷)长城公司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西北能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淮北矿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主任;物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代服务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塑股份董事长。段舒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芦岭煤矿培训学校科员、财务科科员,物资分公司财务科科员、材料科副科长、计划部主管、验收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华塑股份副总经理。现任华塑股份董事、总经理。王小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淮矿集团朱仙庄煤矿区长,淮北杨柳煤业有限公司杨柳煤矿副总工程师,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信湖煤矿筹备处副总工程师。现任华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潘仁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任淮北矿业机械总厂会计科会计、主管会计;淮北矿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会计、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会计师;涡北煤矿经营副矿长;淮北矿业集团运营管控部副部长,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华塑股份董事。于玉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董事会办公室文秘,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管理员工,安徽省国资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战略研究部员工;现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华塑股份董事等。范海滨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银行卡处副处长,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资深经理,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基础行业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司先进制造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塑股份董事。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清女士、黄伟新先生、朱继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请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清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副教授。长期从事会计专业领域内的教学与教研工作,具备丰富的会计学理论与实践经验。曾任安徽大学教师,现任安徽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义达跨境(上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伟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长期从事催化表界面化学方面的研究。曾在美国University of Texasat Austin和德国马普学会Fritz-Haber研究所分别从事博士后和Humboldt学者研究。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席教授,Applied Surface Science的Editor、Catalysis Letters/Topics in Catalysis/中国科学-化学(中英文)/The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A/B/C等期刊的编委、中国化学会催化委员会委员。
朱继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近些年在新能源材料、无机有机纳米有序复合材料的控制合成及应用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尺度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新材料与新能源器件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议案十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会议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唐卫新先生、司成莉女士、刘瑾先生、孙邦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请审议。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卫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工艺开发室、前期项目部副主任和主任、工艺开发室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现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前期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华塑股份监事。孙邦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定远县蒋集镇农经站技术员、助理经济师,定远县吴圩镇政府农经站副站长,定远县金融办副主任。现任定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定远国资董事长,定远县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定远县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定远县农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塑股份监事。司成莉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师,管理税务师(中级)。曾任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会计,委派中盐东兴安徽盐化发展公司任财务负责人,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主管会计、高级主管、中盐东兴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中盐东兴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华塑股份监事。
刘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工程师,马钢汽车板推进处汽车板研究所应用技术工程师,马钢技术中心汽车板研究所应用技术工程师,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审计部)科员、监察审计部副主任员、纪委主任纪检员、审计部、监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信访案管审理室主任,华塑股份监事。
听取事项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素玲女士、李姚矿先生、朱超先生对2024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别撰写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