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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切实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4月26日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28日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12日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仅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未披露仅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未披露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8日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及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以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及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较好完成了各项年度经营目标任务;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执行,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均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或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或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亦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已经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监事会将持续提升合法合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同时,增加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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