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计划投资金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 | 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否 | 27,613.06 | 27,613.06 | 15,631.08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3,606.11 | 13,606.11 | 11,426.5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合计 | 45,219.17 | 45,219.17 | 31,057.58 |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057.58万元(其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678.84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1,147.63万元,公司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6,826.46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