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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赋予的各项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能,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5月9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4年7月24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8项议案;

5、2024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4年9月3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3项议案;

7、2024年9月6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8、2024年9月23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列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历次会议,并认真审阅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文件、报告。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决议事项及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并理顺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各项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议、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公司不存在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2024年,无出售或收购的情况。

(七)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2024年,公司按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完成了利润分配。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利润分配的方案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得维护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文件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有利于公司激励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进一步激发团队的工作热情,创造更优异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9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对解除限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强化日常监督工作,认真做好2025年度各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入公司运营过程,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现况和未来规划,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对有关事项进行全面的监督,准确把握有关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如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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