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
A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可供分配利润为1,105,612,183.5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6,022,746.0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通知发出日,公司总股本为250,061,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97,524,017.37元人民币(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合并计算2024年半年度分红金额,总金额为147,382,333.97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a1、a2、a3 | 147,382,333.97 | 119,708,019.84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b1、b2、b3 | 7,188,437.09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1、c2、c3 | 377,864,819.25 | 277,237,497.69 | 80,913,784.8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26,022,746.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a1+a2+a3 | 267,090,353.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b1+b2+b3 | 7,188,437.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c1+c2+c3)/3 | 245,338,700.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74,278,790.90 |
D=A+B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11.80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