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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股份: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于2024年7月4日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为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明确的工作方向。期间,公司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重点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助力提振信心、稳定资本市场预期并积极回报投资者。现将2024年度方案执行和实施效果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深挖潜,多维赋能提质效公司属于电力行业,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构建了包括风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燃煤纯凝发电、光伏发电和抽水蓄能在内的多元化电源发电和储能业务组合,主要产品包括电力、供热蒸汽等。

2024年以来,公司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力稳增长、强创新、深改革、精管理、防风险、谋发展,发展基础有效夯实,主要指标巩固向上。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609.60万千瓦,其中:

风力发电180.9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156.00万千瓦、热电联产134.11万千瓦、燃煤纯凝发电132.00万千瓦、光伏发电6.59万千瓦。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63亿元,深挖潜节约成本费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3亿元,同比增长

6.47%,财务状况稳健,经营业绩良好。

公司储备较多的储能、火电、风电、光伏、核电等能源项目。2024年度,已核准的木兰抽蓄140万千瓦、花山抽蓄140万千瓦、泉惠热电一期2×66万千瓦热电项目进入建设阶段;长乐外海J区风电65.6万千瓦项目、泉惠热电二期2×65万千瓦热电项目获得核准;完成30个光伏项目(11.47万千瓦)前期行为许可或备案、9个光伏项目(4.06万千瓦)实施决策审批或备案;东田抽蓄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具备核

准条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积极争取开发海上风电、抽水蓄能、光伏发电项目,推进晋江气电二期燃气发电项目、陆上风电风机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协同参股核电公司推进宁德核电二期2×121万千瓦项目建设,推进华能霞浦4×125万千瓦+1×60万千瓦核电项目和国核(福建)6×150万千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将继续主攻“绿色能源”方向,争当新型电力系统主力军,保持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优势,同时,着力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战略决策部署,聚力能源保供,以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发电、核能等清洁能源以及清洁高效的热电联产项目为发展导向,积极开发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化学储能等大型储能项目,力争2025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2030年末控股运营、建设发电装机2,000万千瓦。

二、共享发展成果,持续回馈投资者信任

公司高度关注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长远利益及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稳定的、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的成长收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长期投资信心。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03.68万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公司近三年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7.81亿元、7.93亿元、8.00亿元,以实际行动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制定《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适时制定相关股价维稳措施,采取控股股东增持等相关手段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股价稳定,积极回报投资者。

三、锚定“双碳”目标,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公司是以清洁能源发电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为主营业务的电力企业,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风电业务装机规模位居福建省前列。

公司积极践行“双碳”目标,积极发展光伏、水电,全力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截至2024年末,公司清洁能源装机343.51万KW,占公司总装机容

量约56.35%。在发展光伏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光伏发电装机6.59万KW,同比增长约61.52%。在发展水电方面,公司拥有3个在建抽水蓄能电站,水电装机400万KW,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装机规模,为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等提供坚实保障,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间,公司积极推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旧地基光伏6.9MW发电项目;协同参股核电公司推进宁德核电二期2×121万千瓦项目建设;推进华能霞浦4×125万千瓦+1×60万千瓦核电项目和国核(福建)6×150万千瓦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清洁能源比重。

公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集团公司“致力于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一流能源化工企业”发展愿景,主攻“绿色能源”方向,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产业体系,进一步挖掘存量火电节能降碳潜力,积极获取清洁能源项目和高效节能热电联产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四、构建多层次沟通渠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始终秉承“阳光信披”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并通过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与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增进交流互信,积极有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度,公司开展3次年报、4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27场次电话交流会;参加18场次现场策略会、拜访20家公募基金;现场接待26家证券投研机构调研,累计与245名专业投资者、公司股东深入交流;积极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此外,为做好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公司连续12年就利润分配事项公开征求投资者意见,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24年度,公司累计披露4份定期报告,71份临时公告,披露的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有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不实陈述,相关备查文件不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被交易所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截止目前,公司信息披露已连续8年获得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A级评价。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平台投资者交流渠道的构建,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树立科学的市值观,通过各种渠道保障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五、夯实规范运作根基,持续提高治理效能2024年度,公司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升公司三会运作效率,紧密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思路推动战略落地。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10次、监事会5次、专门委员会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持续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对定期报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综合授信等重点事项进行高效决策,此外,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坚持规范治理,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更新并强化新制度的实施,并严格遵循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合规履职,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常态化组织控股股东班子成员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学习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法规,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红线意识,持续提升其履职尽责意识与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10余次。同时,公司密切关注法规更新,严格对照监管部门最新颁布、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内部制度,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综合考核办法》,对于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关键少数”人员,公司持续对其实施绩效考核体系,将合规治理、风险防范、经营业绩作为重要考核评价项目,从而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实现“关键少数”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紧密联系、薪酬与经营业绩相匹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4年度,通过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

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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