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彭德成,男,1967年4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任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现任任青旅(北京)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2022年6月至今任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
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共计14次,共计对62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股东大会5次,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在董事会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要求,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现场工作要求,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上市公司经营部门现场考察等。在上述工作中上市公司给予了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层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形式,为我提供独立判断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动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作出的决策合法合规,执行有力,披露及时。本人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公司已公告的关联交易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文件第十二条要求,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审计机构所不得超过10年。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此类情况,信永中和在完成
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按照文件要求不能继续担任公司审计工作。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本人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董事、总会计师李洪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洪刚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李洪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李洪刚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总会计师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本上市公司未发生本事项。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工作调整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俊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海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对两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年度本人努力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积极参加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积极参加各种关于独董的线上培训。通过学习,不断提升
自己作为独董的履职能力。本年度本人参加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参加或列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下对公司一线经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熟悉,为本人今后更好履职独董提供了有利条件。本年度本人努力做到忠实勤勉尽责履职,得到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认可,今后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再接再厉,为维护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
特此报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德成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