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099公司简称:长白山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252,973.7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期未分配利润为494,182,140.60元。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81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1,733,605.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白山 | 60309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段国岩 | 韩望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
电话 | 0433-5310177 | 0433-5310177 |
传真 | 0433-5310777 | 0433-5310777 |
电子信箱 | changbaishan@vip.126.com | changbaishan@vip.126.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旅游客运业务
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拥有长白山三个景区道路运输独家经营权,从事长白山三个景区内游客运输、旅游车辆租赁、停车场管理等业务。依托景区运营相继拓展了网约车、景区包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车、省际包车和长白山区域内景区至镇区、机场等目的地的区间班线业务。2022年4月注册成立智行旅游公司,专营网约包车业务。
2、温泉开发业务公司拥有长白山北景区聚龙温泉独家采矿权,年产温泉水18万立方米,主要以长白山天然火山自溢温泉水的销售业务。
3、酒店管理业务依托长白山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投资建设长白山温泉度假酒店,与英国洲际酒店管理集团合作使用皇冠假日品牌,于2016年12月末投入运营,业务覆盖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旅游信息咨询等。为壮大酒店板块,公司旗下天池酒店公司积极拓展域内酒店委托管理业务。
4、旅行社业务主打长白山区域旅游,主要从事生态观光、运动旅游、会议旅游、户外旅游、研学旅游、红色旅游等传统旅游项目。结合市场变化,不断深化产品集成和优质旅游、特色旅游研发,逐步从传统旅行社向集合了网络信息技术优势与旅行社专业服务能力的“在线旅行社”方向发展,成为串联公司各业务版块,推动公司旗下产品集成和带动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2022年1月,为加强产品策划和终端销售的高效衔接,拓展定制化服务,推动产品制定和终端销售一体联动,公司以营销中心和天池国旅为基础,成立了易游旅游公司。
5、景区管理业务天池咨询公司主要负责长白山景区开发管理、旅游纪念品研发销售、服务设施建设等,是公司品牌输出、管理输出的重要承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1,446,671,690.48 | 1,231,937,070.42 | 17.43 | 1,070,291,67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2,029,741.61 | 1,039,143,682.13 | 11.83 | 906,203,602.32 |
营业收入 | 743,324,928.33 | 620,428,998.32 | 19.81 | 194,654,641.1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740,635,721.57 | 618,366,477.71 | 19.77 | 193,845,29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252,973.71 | 138,062,085.45 | 4.48 | -57,385,61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2,159,915.41 | 138,010,984.90 | 10.25 | -59,895,176.90 |
经营活动产生 | 205,475,201.06 | 250,549,186.39 | -17.99 | 3,584,819.69 |
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3 | 14.19 | 减少1.06个百分点 | -6.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52 | 3.85 | -0.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52 | 3.85 | -0.22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7,892,929.08 | 126,520,223.54 | 340,275,926.97 | 148,635,84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01,671.60 | 10,331,287.46 | 126,797,176.56 | -3,577,161.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610,805.40 | 15,480,563.69 | 128,428,879.70 | -3,360,333.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52,328.61 | 20,461,790.26 | 217,998,939.33 | -22,533,199.9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47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46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 | 158,533,060 | 59.45 | 质押 | 76,266,530 | 国有法人 |
公司 |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207,503 | 4.95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 6,947,685 | 2.61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4,900 | 1,419,700 | 0.53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92,024 | 1,292,024 | 0.48 | 无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0,900 | 743,900 | 0.28 | 无 | 其他 | ||
王清兰 | 501,271 | 501,271 | 0.19 | 无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8,000 | 448,000 | 0.17 | 无 | 其他 | ||
郭冰 | 427,000 | 427,000 | 0.16 | 无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2,300 | 412,700 | 0.15 | 无 | 其他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7.43亿元,较上年同期6.20亿元增幅19.81%;实现净利润1.44亿元,较上年同期1.38亿元增幅4.48%。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47亿元,较期初12.32亿元增幅17.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