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凯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合资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了察看,与各级员工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生,1992年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取得农学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取得农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毕业于无锡轻工大学(现更名为江南大学),取得食品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取得基础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冠生园集团投资部、上海张江创业投资公司投资部;2003年9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麦杰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上海联合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真兰仪表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股东会4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会议,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年度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期间,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2025年的战略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与外地子公司、合资公司实地考察与现场工作,通过与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及公司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
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总体建议与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崔凯
202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