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当地的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其中《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1.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有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不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董事薪酬领取。
(二)公司监事薪酬(津贴)
公司监事薪酬按有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
制度确定,不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监事薪酬领取。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1. 2025年董事津贴和监事津贴的方案按照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制定和发放。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其岗位任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兼任高管的董事李诗华先生、任海军先生、徐荣华先生回避表决。
五、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津贴、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