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5.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1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5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4.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共计9,989.6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819.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542.61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3,210.00 |
减:发行费用总额 | 1,925.85 |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237.36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51,284.15 |
减: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819.04 |
减: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20,000.00 |
加:报告期末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77.5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542.6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中航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诺”)及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4月,公司、深圳讯诺及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
协议》;公司、深圳讯诺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信诺”)及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深圳讯诺、济南讯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讯诺”)及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及补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3年6月,公司、江苏领创星通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领创”)及保荐机构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024年1月,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部分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6月,因济南讯诺不再纳入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济南讯诺已将其已使用的募集资金返还至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其开立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账户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注销完成,公司、济南讯诺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部分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 LIMITED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签订了正式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030591050 | 募集资金专户 | 604,298.00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 748476557981 | 募集资金专户 | 7,423,604.16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 79050078801500001759 | 募集资金专户 | 6,237,397.17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 10858000000726716 | 募集资金专户 | 43,917.31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 9550880076234301965 | 募集资金专户 | 19,431,316.56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湾支行 | 39120188000127187 | 募集资金专户 | 8,865,354.19 |
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 9550880047130200127 | 募集资金专户 | 562,764.69 |
江苏领创星通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22131647050 | 募集资金专户 | 213,979.82 |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湾支行 | 39120188000126964 | 募集资金专户 | 1,003,283.74 |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 10858000000725893 | 募集资金专户 | 1,040,212.69 |
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 LIMITED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301227951(泰铢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100000301227973(人民币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
100000301227984(美元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
合计 | 45,426,128.3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投项目,同意不再纳入济南讯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减少。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投项目,同意新增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LIMITED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国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改建、购置获得”,调整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讯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讯诺”,深圳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持有东莞讯诺100%股权)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相关经营地址。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2、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4,542.6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21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9.6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819.0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 | 否 | 24,500.00 | 22,300.00 | 9,578.41 | 13,184.79 | 59.12 | 2025-12-31 | - | 不适用 | 否 |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 | 否 | 9,600.00 | 8,000.00 | 230.75 | 257.75 | 3.22 | 2025-12-31 | - | 不适用 | 否 |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否 | 7,900.00 | 7,000.00 | 180.15 | 390.84 | 5.58 | 2025-12-31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500.00 | 13,984.15 | 0.35 | 13,985.66 | 100.01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500.00 | 51,284.15 | 9,989.66 | 27,819.04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59,500.00 | 51,284.15 | 9,989.66 | 27,819.04 | -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未达计划进度,主要系受相关芯片、GPU模组等服务器核心器件供应影响,国内市场增长速度受限,但受AI趋势影响,整体市场回暖,上半年客户需求有所增长。数据中心领域、服务器行业特点为上半年市场相对下半年较淡,通常市场需求上下半年以1:2比例分配,另外目前本项目还在建设中,未达到预期效益释放期。 2、“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未达计划进度,主要系特种业务审价增加了相关业务投入风险,公司需进一步评估,当前投资进度暂时放缓。 3、“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未达计划进度,主要系公司旨在提升公司卫星通信和电磁兼容等领域的技术水平,保持技术研发优势,但2024年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进程不及预期,公司未能按原计划进行投入,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 4、“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均处于建设期,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不再纳入济南讯诺 |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减少。 2、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新增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 LIMITED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国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改建、购置获得”,调整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3、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讯诺(深圳讯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持有东莞讯诺100%股权)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相关经营地址。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新增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 LIMITED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国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改建、购置获得”,调整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发表 |
无异议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9月,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4,542.6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2、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 |
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投项目,同意新增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 LIMITED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国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改建、购置获得”,调整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3,231.28万元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