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 届次 | 主要议案 |
2024年4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10月1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4年11月1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监事会2024年度有关重要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高层领导班子认真的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
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办事,运作规范;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问题。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于职守,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核算比较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财务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