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具体工作职责、实际工作业绩及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除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采用年薪制。为全面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聚焦公司整体价值创造,规范薪酬结构、强化组织价值贡献,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相较于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2025 年度在薪酬结构及具体构成比例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在薪酬结构方面,原体系中的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调整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业绩激励以及专题奖励六个组成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为固定薪酬部分;绩效工资、年终奖金、业绩激励和专题奖励作为浮动绩效薪酬部分,其发放将综合考虑年度考核结果、公司经营效益、市值表现以及特定专题事项等因素。
在薪酬比例方面,基本薪酬的占比由原来的50%-70%调整至50%-60%,浮动绩效部分占比由原有的50%-30%调整为50%-40%。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由董事长及总经理提出建议,并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议,最终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