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1700026号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项并已整改。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上海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春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黑龙江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同盛假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上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庆同盛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艾克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凯撒晟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首航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海
南亿步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凯撒文旅会展有限公司、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易食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凯撒世嘉新零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亚凯撒同盛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凯撒海湾目的地(山东)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凯撒旅业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鉴于公司业务和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原有的认定标准在某些方面已无法适配管理现状,为了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评价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本次内部控制评价适时对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定量认定标准作出了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在保持与以前年度逻辑一致的基础上,还增加两个指标来实现评价维度的多元化,即补充: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
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公司确定的调整后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税前利润潜在损失或者潜在错报 | 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的3% | 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的1.5%且小于税前利润的3% | 小于税前利润的1.5% |
营业收入潜在损失或者潜在错报 | 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3% | 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且小于营业收入的3% | 小于营业收入的1% |
资产总额潜在损失或者潜在错报 | 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3% | 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且小于资产总额的3% | 小于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如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会计核算以及财务报告披露存在重大疏漏和错误,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真;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如对于高风险的领域没有岗位分离;没有进行及时的对账;存在没有经过授权或审批的业务操作;没有遵循会计准则也没有补偿性控制;资产管理不当导致实际损失。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依据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执行。如下: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税前利润潜在损失或者潜在错报 | 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的3% | 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的1.5%且小于税前利润的3% | 小于税前利润的1.5% |
营业收入潜在损失或者潜在错报 | 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3% | 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且小于营业收入的3% | 小于营业收入的1% |
资产总额潜在损失或者潜在错报 | 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3% | 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且小于资产总额的3% | 小于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发生了决策失误;
(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个。具体情况为:公司2022年度存在子公司对外担保流程不规范情况。凯撒旅业及其下属六家子公司经破产重整后,青岛市市北区国资于2023年12月成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迅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通过改组董事会并派驻专业管理团队,显著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在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指导审计监督部全面梳理并核查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依据上市公司规范和国资委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同时,公司组织内部培训和监督检查活动,涵盖管理团队尽责履职、要情管理、印章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地执行。经公司自我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而言:
第一,公司针对担保事项的主要控制措施:一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担保情形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特
别情况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此外,公司已制定《重大事项信息通报管理办法》:“公司股东、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有义务按照管理办法通报重大事项(对外担保)”,如有担保情形需要第一时间呈报董办进行会议组织和会议决策、对外披露;二是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时,公司会重点针对担保事项进行收集,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类型的融资、业务等相关担保,并定期在半年度、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三是公司在日常公司治理相关配合工作中,持续通过培训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细化夯实传达;另一方面也协助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促进内部运营持续规范并内控持续完善。
第二,公司针对报告期内核查违规担保事项的主要解决措施:一是公司已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就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进行系统梳理,目前子公司已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担保责任无效,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二是控股股东已向公司承诺其对本次违规担保事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兜底解决,以消除对上市公司不利影响;三是经过对相关违规事项的了解及核实,2025年4月公司已同步对涉事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已免除重庆同盛总经理职务;此外公司综合管理部按照印章管理办法要求对其新上任的印章管理员进行培训,对于没有公文审批的用印一律退回;四是公司在2024年及2025年持续并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及各板块、子公司重要人员进行合规培训,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通报管理责任。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及准备采取的改进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进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生成准确可靠的财务报表给予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切实促使公司各项业务依规有序推进,确保国家法规及内部规章得到充分遵循。对于公司目前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1、本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优化内控体系细节,提升内控制度的精准度与全面性,同时,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将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之一。
2、本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从传统侧重事后、事中审计,转变为贯穿业务全流程的动态审计。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时监控关键业务环节,及时洞察潜在风险与问题,确保内部审计能为公司运营提供具有前瞻性的预警与建设性建议。
3、加强风险管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决策风险、外部经济环境风险、人员渎职风险等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不断加大。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保证股东获得持续稳定回报,公司管理层将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企业平稳运营。
4、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使本公司与子公司在经营方式和企业文化两个方面实现进一步融合。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将通过预算控制、经营协同、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统一、人员调配、企业文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实现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在经营方式上的一致,企业文化上的融合,最终保证外延式增
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5、强化内部控制相关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定期组织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审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员工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入,为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注入新活力,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始终拥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为支撑。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迟永杰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