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两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外,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进行了调整。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与石章琴女士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对公司及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沈建中 张建伟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