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车检测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由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履行督导义务。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5,347,692股,发行价格为32.5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8,799,99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435,849.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1,364,14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52号、大华验字[2021]00025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储存状态 |
1 | 安车检测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8940188000273033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2 | 安车检测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15062816900016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3 | 安车检测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745874785270 | 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 | 正常 |
4 | 安车检测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77172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5 | 山东安车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8940188000273115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6 | 山东安车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15987654321578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7 | 山东安车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77270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8 | 安车检测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03005396874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正常 |
9 | 安车检测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03005397064 | 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 | 正常 |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且公司已按照《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之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交易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注] | 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① | 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万元) ②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③=①+② |
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 | 15,120.00 | 11,825.71 | 738.89 | 3,294.29 | 4,033.18 |
注:实际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业绩补偿款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是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政策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临沂正直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方向公司补偿业绩承诺款项所致。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由于临沂正直业绩承诺期已届满且未实现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数,公司已根据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条款及计算标准,确定临沂正直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后决定从公司应支付给对方的交易价款中扣除对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3,294.2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扣除业绩补偿款后的交易价款全额支付给业绩承诺方。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涉及的补偿事项已实施完毕。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033.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预计将来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是基于公司对目前经营情
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预留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033.18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派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越冬 郭 增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