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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公司)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对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鉴于致同所对上期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已消除影响的判断,以及对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判断;同时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在上述基础上致同所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聆达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210A016483号)。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4年8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二)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重点沟通了审计安排、重要审计领域,并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三)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了2024年报整体审计情况等事项,并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五、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地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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