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2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内容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 2024.1.09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 2024.1.24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 2024.2.5 | 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 2024.4.19 | 1、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 2024.4.26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 2024.4.29 |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7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 2024.8.26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 2024.9.10 | 1、审议《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实<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9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 2024.10.17 |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0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 2024.10.25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
1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 2024.11.8 | 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1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 2024.12.17 | 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 行情况,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和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议案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 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2024年度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制度完善,审计机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 2024年的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 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遵循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一)2025年,监事会将更加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并出席股 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 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 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 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 控制制度检查力度,定期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 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 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经常保持与 内部审计部门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公司监事将持续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积极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在公司治理中充分发挥专业的监督、检查作用。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