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发放。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吴宁 | 董事长 | 现任 | 48.00 |
张曙光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4.81 |
张垚嗣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5.91 |
胡斌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45.89 |
黄丽 | 董事 | 现任 | 68.2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吴用 | 董事 | 现任 | ---- |
林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陈工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朱炎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唐和勇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4.84 |
诸葛平 | 监事 | 现任 | 18.92 |
吴鸟云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36.41 |
王寿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3.86 |
张威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7.31 |
俞潇 | 副总经理 | 离任 | 19.36 |
合计 | - | - | 453.51 |
注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公司无外部监事,内部监事除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注2:2024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副总经理俞潇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注3: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唐和勇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唐和勇先生的辞职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唐和勇先生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祝渭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唐和勇先生的离任生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除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独立董事除外),均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5、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