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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5-053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根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7日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4、《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是否异常波动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工作事项,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亦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财务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严格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有效职能。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三)加强与管理层的交流,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在2025年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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