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德皓核字[2025]00000823号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截止2025年4月21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1-3 | |
二、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4 | |
三、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 5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德皓核字[2025] 00000823号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香雪制药管理层编制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以及香雪制药针对2025年3月21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的整改措施,香雪制药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香雪制药管理层的责任。
德皓核字[2025] 00000823号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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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香雪制药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其他事项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香雪制药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我们不对除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外的其他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四、 审核结论
如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香雪制药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4月2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363.62万元(包含资金占用利息70.19万元)和0.00万元。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用应收香雪制药的股权转让款冲抵资金占用款的以资抵债方式偿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367.92万元(包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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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利息74.49万元)。截至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后附的香雪制药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反映了香雪制药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本报告仅供香雪制药核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李琪友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杨一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附件一: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2024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金额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占用资金利息 | 2025年4月21日偿还发生金额 | 2025年4月21日占用资金余额 (注2) | 占用形成原因 (注1)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363.62 | 4.30 | 367.92 | 0.00 | 代控股股东垫付资金等 | 非经营性占用 |
小计 | — | — | 363.62 | 4.30 | 367.92 | 0.00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总计 | — | — | 363.62 | 4.30 | 367.92 | 0.00 | — | |
注1:香雪制药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和自查情况,在2021年04月28日前尚有因代控股股东垫付资金等原因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93.4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雪制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占用资金利息70.19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占用资金利息4.3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00万元。 | ||||||||
注2:截至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已通过应收香雪制药的股权转让款冲抵资金占用款的以资抵债方式完成对香雪制药367.92万元非经营性性资金占用的清偿,控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二: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金额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1日占用资金利息 | 偿还方式(注) | 偿还金额 | 偿还时间 |
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 截至2025年4月21日 | 非经营性占用 | 363.62 | 4.30 | 资产 | 367.92 | 2025年4月21日 |
注 | 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已通过应收香雪制药的股权转让款冲抵资金占用款的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对资金占用金额367.92万元。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