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37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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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3 |
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37014号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瑞康医药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33701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要求,瑞康医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瑞康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瑞康医药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瑞康医药公司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瑞康医药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瑞康医药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