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9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21,581.9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4,483,234.7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有股份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5,957,677.32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决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决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490,650.61 | 19,561,236.12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621,581.94 | 20,317,689.35 | -1,830,913,272.6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6,990,518.2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4,483,234.7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6,051,886.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96,658,000.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6,051,886.73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4年第三季度已实施完毕的现金分红,该次现金分红的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04,710,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0,532,973.3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与2024年第三季度已实施完毕的现金分红方案合并计算,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1,504,710,471.00股为基数,2024年度每10股累计派送现金0.11元(含税),累计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16,490,650.61(含税),占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97%。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