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证券简称:再升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33债券代码:113657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434,165,246.39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66,154,421.85元,本年度使用68,010,824.54元;报告期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20,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55,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6,050,483.10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4,224,867.41元,本年实现收益1,825,615.69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063,971.65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2,742,674.82元,本年利息收入净额321,296.8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675,623.4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19-026)。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修订了《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22-004号)。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会同华福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三家银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就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日余额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州支行 | 8111201012200564896 | 活期 | 209,895,140.58 | 3,580,783.69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州支行 | 8111201013100564316 | 活期 | 91,490,225.68 | 账户已注销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 50050108360009588888 | 活期 | 152,812,338.14 | 10,548,185.21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346010100104424467 | 活期 | 48,604,182.39 | 7,546,654.56 |
合计 | 502,801,886.79 | 21,675,623.46 |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8111201013100564316)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2,539,535.48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68,005,592.65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320,000,000.00 |
减:手续费等 | 5,231.89 |
加: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资金 | 365,000,000.00 |
加: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 1,825,615.69 |
加:利息收入净额 | 321,296.8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21,675,623.4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675,623.4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再22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再22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6,350,731.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85,275,259.6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075,471.69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8,635.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再升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再升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527.53万元,其中本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0.0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8,527.53万元,其中,本年度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时间 |
1 | 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 | 20,989.51 | 11,485.59 | 11,485.59 | 2021.3.24-2022.10.12 |
2 | 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 | 15,281.23 | 4,465.98 | 4,465.98 | 2021.3.31-2022.10.12 |
3 | 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 | 4,860.42 | 2,575.96 | 2,575.96 | 2021.2.8-2022.10.1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41.48 | |||
合计 | 50,172.64 | 18,527.53 | 18,527.5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7.5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07.55万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律师费用 | 42.45 | 42.45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资信评级费用 | 33.02 | 33.02 |
会计师费用 | 9.44 | 9.44 |
信息披露费、登记服务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22.64 | 22.64 |
合计 | 107.55 | 107.55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0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
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82.56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5,500.00 | 2024-12-6至2025-3-3 | 0.8%-2.4% |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再22转债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再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福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总额 | 51,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01.08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416.5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 | 无 | 20,989.51 | 20,989.51 | 4,079.91 | 20,954.26 | -35.25 | 99.83 | 2024.6.30 | 1,224.43 | 否 | 否 | |
2.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 | 无 | 15,281.23 | 15,281.23 | 2,644.51 | 9,190.45 | -6,090.78 | 60.14 | 2025.11.30 | 2,354.71 | 否 | 否 | |
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 | 无 | 4,860.42 | 4,860.42 | 76.66 | 4,175.06 | -685.36 | 85.90 | 2023.11.30 | 308.32 | 否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9,041.48 | 9,041.48 | 9,096.75 | 55.27 | 100.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0,172.64 | 50,172.64 | 6,801.08 | 43,416.52 | -6,756.1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注1、注2、注3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项目效益从2023年开始部分体现;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生产线基本投建完成,预计效益达产后将逐步实现。
注2: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4年5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审慎的研究,公司将“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1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3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产部分已实现部分效益,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己于2023年11月按计划完成改造升级,规模效益暂未完全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