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董事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各自的资源和技术等优势,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1、公司指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人员;
3、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4、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5、外部董事(如有),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三、津贴领取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50,000-240,000元(人民币元,含税,下同);
2、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执行情况确定,不再单独核定其董事职务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3、外部董事(如有)津贴为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元,含税,下同);
4、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董事(如有),如其任职单位对外派董事在本单位外领取津贴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公司董事因处理公司事务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公司承担;
6、公司董事津贴和薪酬按月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事、外部董事(如有)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内部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考核文件等规定执行;
7、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如有)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董事相关津贴。
四、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生效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五、在本制度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津贴按照本制度执行;新增的内部董事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考核文件执行。
六、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