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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伟,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伟,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机械工程学科教学科研工作,洛阳市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自2023年12月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的具体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全部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马伟110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04-08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04-08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04-17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转让洛阳中经硕丰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履职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始终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保障所有投资者都能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组织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不断加深对公司治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规定的理解,以更专业的姿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已累计开展超过15日的现场工作,多次深入公司生产经营一线,考察生产流程、设备运行和产品质量管理情况,与管理层及各部门负责人座谈,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合法经营与治理,把握发展方向并推动问题解决;聚焦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监督,助力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审慎审阅议案,核查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保障投资者权益;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确保其合法合规。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职。通过定期沟通,报送经营数据、重大事项专项说明保障信息透明;积极协调现场调研、组织管理层座谈,提供工作便利;并通过

专题培训、常态化沟通提升履职效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转让洛阳中经硕丰矿业有限公司36%股权的关联交易中,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详细分析并与市场同类交易对比,确认定价合理,且监督其按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经审查,关联交易按决策程序执行,未发现违规操作。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符合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法合规。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确保交易不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保障了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充分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事先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爽先生离任,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名并选举王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审阅议案,本人认为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于2024年5月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行业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查各项议案,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实地考察了解公司运营,严格监督重点事项,切实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认真

完成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将继续加强独董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判断能力,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建议;拓宽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其诉求;强化对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助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关注先进治理经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马伟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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