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5]0011001705号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录 | 页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10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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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1705号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强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强联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新强联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25]001100170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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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强联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强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新强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强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杨卫国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亚杰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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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号)文件,同意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6,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6,35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6.2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999,939.7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799,999.7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8,299,999.7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52,199,940.01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3097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34013408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321007880130000231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5,708.74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794,231.2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5,079.42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484.0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72.08万元。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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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00张,面额为人民币
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12,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1,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600,000.0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3,100,000.0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7,40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交通银行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5560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13210078801500003047、中国银行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252083391366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660.3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5,069,339.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9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8,065.3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728.0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41.00万元。截止2024年
月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659,460.15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9,243,139.46元),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3097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34013408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321007880130000231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
月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3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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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 | 413611999011000309706 | 500,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 | 8111101013401340858 | 328,000,000.00 | 已销户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930000010120100032643 | 189,199,940.01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 | 13210078801300002318 | 435,000,000.00 | 已销户 | |
合计 | 1,452,199,940.01 | —— | —— |
注1: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户811110101340134085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596.95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2: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户1321007880130000231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9,172.44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3:本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30970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67,266.41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4: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0,704,482.67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55603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113210078801500003047)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252083391366)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
月1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与东兴证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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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月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 | 413611999011000556030 | 245,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 | 8111101012801548551 | 500,000,000.00 | 23,659,460.15 | 10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定利率1.6%,10万元以下适用活期利率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63010100100573993 | 200,000,000.00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13210078801500003047 | 165,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 | 252083391366 | 87,400,000.00 | 已销户 | |
合计 | 1,197,400,000.00 | 23,659,460.15 | —— |
注1: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556030)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68,125.83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659,460.15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069,432.1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3:本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账户463010100100573993)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63,590.1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4: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13210078801500003047)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864.5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户25208339136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548.6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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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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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5,079.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2.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47.4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079.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47.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 否 | 93,500.00 | 93,500.00 | 93,500.00 | 100.00 | 2023年8月31日 | 18,609.98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8,779.42 | 16,931.99 | 3,524.65 | 16,931.99 | 100.00 | 2024年12月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800.00 | 32,800.00 | 32,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00 | 1,847.43 | 1,847.43 | 1,847.4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5,079.42 | 145,079.42 | 5,372.08 | 145,079.42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进行公司综合检测平台建设、回转支承性能试验平台建设和轴承应用软件研发平台建设等三方面的建设,重点提升、完善回转支承工艺试验研发、材料理化分析检测、回转支承制造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动态性能试验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等。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6月,公司筹备设立上海研发中心,在上海研发中心成立后再统筹计划公司研发中心的软硬件投入。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的业务布局,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前期虽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整个行业降本增效的趋势,挤压了利润空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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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84.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49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将剩余募集资金1,847.43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万元系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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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4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47.43 | 1,847.43 | 1,847.4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847.43 | 1,847.43 | 1,847.43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审慎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的业务布局,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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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9,506.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041.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065.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 否 | 86,500.00 | 86,500.00 | 14,041.00 | 85,058.37 | 98.33 | 2025年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6.93 | 33,006.93 | 33,006.9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9,506.93 | 119,506.93 | 14,041.00 | 118,065.30 | 98.7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的风电零部件的市场份额、加速实现销售规模的增长,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稳固公司在大功率风电轴承与齿轮箱精密零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在项目实际建设推进期间,由于涉及部分高端设备,后续设备的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工作有待开展,并且因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尚未支付等因素,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无法按照预定计划时间实施完成。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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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72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69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4年3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659,460.15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9,243,139.46元),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119,506.93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