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会议地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其中独立董事陈明灿先生、马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4年度运行的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5-012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陈明灿先生、马在涛先生、马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77,669.28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59,801,016.2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4,792,188.88元(因母公司净利润为负,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9,021,776.0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24,792,188.8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5年4月22日总股本358,745,1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04,549.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活动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有效管控经营风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明灿、马在涛、马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陈明灿、马在涛、马伟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陈明灿、马在涛、马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独立董事陈明灿、马在涛、马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后),每年发放一次。上述薪酬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基于谨慎考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肖高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商业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信用开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时,可以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前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无需再逐笔形成决议;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授信机构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该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洛阳豪智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洛阳豪智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11.49万元,低于承诺数5,290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出让方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为1,113.16万元,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出让方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刘晓奇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孟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4日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