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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董事会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执行,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8日(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二)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6月25日(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0月9日(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一)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26日(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争取更多的回报。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按照规定需要单独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9、信息披露制度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的制度要求,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了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披露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在公司监事会取消之前,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监督者的角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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