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安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09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076,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905,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171,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1 |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11,833.25 | 11,553.25 | 6,288.89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5,078.87 | 4,798.87 | 2,547.58 |
3 |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 10,013.00 | 9,665.00 | 3,380.12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 | 8,000.00 | 8,050.75 |
合计 | 34,925.12 | 34,017.12 | 20,267.34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7月7日注销。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为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9日完成上述补流事项。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投入 “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AI职教平台建设项目”。
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新设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存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由于新建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使用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前提下,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及期限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巿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及期限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巿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巿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巿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釆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和子公司(含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 孙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