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