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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顺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顺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自2021年5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兼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中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 董事会会议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式参加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委托出席原因
181170-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18次,实际出席18次,未出现缺席且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本着忠实勤勉原则,本人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谨慎表决。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所审

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2. 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23次,其中战略委员会7次、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就公司财务报告、内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及绩效激励管理制度、2023年度绩效激励方案、2021-2023年度任期激励方案进行了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就投资计划、ESG报告及制度体系建设、泰达环保市场化债转股、融资额度预计、衍生品业务等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4.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及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报告,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同时,本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听取管理层对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审计情况,促进和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提高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情况等。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和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并及时关注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核查。本人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天,满足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要求。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邮件传递、在线交流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公司所属行业发展、业务发展、投资并购、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认真准备会议材料,为本人行使职权、独立判断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经营发展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督,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2024/3/26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15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4/222023年年度报告巨潮资讯网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2024-29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巨潮资讯网2024-30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2024/4/2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巨潮资讯网2024-39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8/2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2024-82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10/28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巨潮资讯网2024-98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4/22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32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等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选聘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2/7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7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2024/3/11关于孙国强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11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4/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36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5/23关于孙国强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45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4/7/17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73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7/30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75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75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薪酬标准、绩效激励方案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6/25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63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福利及绩效激励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
关于审议调整泰达股份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12/30关于2023年度绩效激励方案的议案巨潮资讯网2024-123
关于2021-2023年度任期激励方案的议案

(六)其他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均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制定,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回报,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披露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4/2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巨潮资讯网2024-26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公司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葛顺奇2025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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