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简称:华润材料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旭 | 联系电话:020-3838018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皓亮 | 联系电话:020-38381431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余皓亮、梁永灏、邓暄豪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查阅。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二)内部控制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从事套期保值等业务的相关制度,2024年度内部审计部门内审工作计划、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查阅,并就已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及已披露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就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证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会计师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审部门检查情况等。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1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六)业绩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了解公司经营环境。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及股东出具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公告文件;对有关 |
注:公司“珠海华润材料10万吨/年PETG特种聚酯工程”二期项目已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
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了查阅。
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了查阅。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计划、实施情况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了解公司经营环境等。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珠海华润材料10万吨/年PETG特种聚酯工程”二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前。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实施计划的差异,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2、经营业绩波动 受到国内聚酯瓶片新增产能集中投放、海外需求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加工差持续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聚酯瓶片利润空间受到压缩,整体盈利能力下降。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56.19万元,同比下降249.44%。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相符。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客户需求变化,积极推动业务发展,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揭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 旭 余皓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