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3公司简称:毕得医药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坤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17,426,163.51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52,956.97元。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90,882,948股,剔除回购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份为86,866,387股,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8,179,748.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58%。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毕得医药、公司 | 指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毕路得、BLD、上海毕路得 | 指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蒈顺 | 指 | 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凯美克 | 指 | 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深圳煦丰 | 指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毕臣 | 指 | 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Bepharm、AM | 指 | BepharmScientificInc.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德国毕路得、BLDGM | 指 | BLDPharmatechGmbH,系毕路得的全资子公司 |
香港毕路得、BLDHK | 指 | BLDPharmatech(HK)Co.,Ltd.,系毕路得的全资子公司 |
印度毕路得、BLDIND | 指 | BLDPharmatech(India)PrivateLimited,系毕路得的全资子公司 |
蓝昀万驰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
南煦投资 | 指 | 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
煦庆投资 | 指 | 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
员工持股平台 | 指 | 蓝昀万驰、南煦投资和煦庆投资 |
宁波欣曦 | 指 |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宁波兰旦 | 指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丽水兰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鼎华永创 | 指 | 宁波鼎华永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系毕得医药股东,于2024年9月解散清算 |
同高东创 | 指 | 合肥同高东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长风汇信 | 指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东方翌睿健康 | 指 | 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红土浙兴 | 指 | 杭州红土浙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股东 |
深创投 | 指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股东 |
架桥合利 | 指 | 晋江架桥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立为投资 | 指 | 宁波立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乾航投资 | 指 | 海宁乾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海宁海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架桥富凯 | 指 | 青岛架桥富凯十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架桥富凯十五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睿道投资 | 指 | 湖州睿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东方翌睿医疗 | 指 | 东方翌睿(上海)医疗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 | 指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统称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荐机构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药物分子砌块 | 指 | 用于设计和合成构建候选活性药物分子的反应原料化合物。一般包括苯环类、脂肪族类及杂环类药物分子砌块,在成药性等原则的指导下,经过官能团的转换或剪接,能够成为新药研发苗头化合物、先导化合物及临床候选化合物。 |
官能团 | 指 | 决定有机化合物的化学性质的原子或原子团。常见的官能团包括羧基类、醛基类、卤代烃类、醇酚类、硝基类、磺酸类、三氟甲基类及硼酸类等 |
新药研发 | 指 | 新药研发机构对创新药、原研药等新药的研发,新药研发的主要步骤包括药物靶点的发现,苗头化合物的筛选,药物先导化合物的合成、筛选及优化,临床候选化合物的合成、筛选及优化。 |
理化性质 | 指 | 化合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例如水溶性、解离性、分配性、化学稳定性和多晶性等。 |
苗头化合物 | 指 | 对特定靶点或作用环节具有初步活性的化合物。一般具有非特异作用、药代动力学不合理、理化性质差、毒副作用大、作用机制不明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等问题,需要经过结构的修饰或衍变达到先导化合物的标准。 |
先导化合物 | 指 | 对某个靶点或模型呈现一定强度和选择性活性的化合物,一般具有新颖的化学结构,其理化性质、药代性质和安全性等满足一定的要求,具有类药性和可开发性。先导化合物一般不能直接成为药物,需要对其化学结构进行优化,使上述性质达到最佳配置。先导化合物的质量直接影响新药研发的速度和成功率。 |
创新药 | 指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相对于仿制药,创新药物强调化学结构新颖或新的治疗用途,在以前的研究文献或专利中未见报道。 |
临床前研究 | 指 | 临床试验以前的一个研究阶段,是指药物进入临床研究之前所进行的化学合成或天然产物提纯研究,药物分析研究,药效学、药动学和毒理学研究以及药剂学的研究。 |
CRO | 指 | 英文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缩写,合同研究机构,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等机构在基础医学、药学研究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
偶联 | 指 | 两个有机化学单位进行某种化学反应而得到一个有机分子的过程。 |
生物化学 | 指 | 用化学的方法和理论研究生命的化学分支学科,其任务主要是了解生物的化学组成、结构及生命过程中各种化学变化。 |
药代动力学 | 指 | 药物代谢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是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 |
药物化学 | 指 | 建立在化学和生物学基础上,对药物结构和活性进行研究的学科。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毕得医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idePharmatech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id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戴岚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A座1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43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bidepharmatech.com |
电子信箱 | ir@bidepharma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岚 | 於小虎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
电话 | 021-61601560 | 021-61601560 |
传真 | 021-61629029 | 021-61629029 |
电子信箱 | ir@bidepharmatech.com | ir@bidepharma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董秘办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毕得医药 | 688073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UDC大厦A座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翟晓宁、洪建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华东、雷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102,010,333.61 | 1,091,858,561.97 | 0.93 | 833,831,62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426,163.51 | 109,571,788.68 | 7.17 | 145,970,727.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019,775.67 | 122,510,054.55 | -15.09 | 136,982,36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12,705.51 | -57,387,600.78 | 不适用 | 29,871,071.18 |
2024年末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27,122,463.64 | 2,089,542,152.33 | -2.99 | 2,076,154,170.06 |
总资产 | 2,418,035,118.40 | 2,415,027,980.82 | 0.12 | 2,359,206,247.9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21 | 9.09 | 1.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21 | 9.09 | 1.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35 | -13.33 | 1.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8 | 5.28 | 增加0.50个百分点 | 14.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2 | 5.90 | 减少0.78个百分点 | 13.3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36 | 5.79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5.5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62,669,977.50 | 269,537,332.49 | 279,170,579.63 | 290,632,44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074,943.00 | 25,764,121.55 | 32,014,828.25 | 33,572,270.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5,431,195.19 | 22,825,116.94 | 24,134,070.37 | 31,629,393.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67,499.32 | 41,509,929.86 | 10,872,526.19 | 57,762,750.1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56,347.20 | 832,237.38 | -183.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58,336.40 | 6,878,639.28 | 10,525,068.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767,119.10 | -12,062,570.63 | -404,318.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 |
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6,195.58 | -630,913.47 | 38,694.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80,169.29 | -11,526,491.14 | 318,070.1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39,388.57 | -3,570,833.16 | 1,488,971.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45 | |||
合计 | 13,406,387.84 | -12,938,265.87 | 8,988,360.5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2,535.95 | 75,522,082.20 | 75,399,546.25 | 5,294,374.6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36,422.44 | - | 2,436,422.44 | -527,255.56 |
合计 | -2,313,886.49 | 75,522,082.20 | 77,835,968.69 | 4,767,119.10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毕得医药实现营业收入11.02亿元,同比增长0.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增长7.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下降15.09%。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4.18亿元,较年初微升0.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27亿元,较年初下降2.99%。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国际化战略持续推进
公司进一步加强国际化战略布局,加速海外市场拓展,持续扩大海外业务收入。通过对美国仓库进行智能化升级,加强在海外市场的推广力度及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的需求,巩固和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2、国内市场稳步发展
随着国内新药研发市场的发展,公司在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的行业中不断积淀品牌、积累产品、建设渠道和优化供应链。公司不断加大药物分子砌块研发力度,提升产品的深度和广
度,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拓展成果,未来会进一步巩固在国内药物分子砌块领域的领先地位。
3、降本增效与管理优化
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通过数字化升级和内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管理效率。这些措施有效加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为业绩增长奠定了基础。
4、产品与服务优化
公司持续扩充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重点产品线的管理、如行业研发热点的非天然氨基酸和多肽、XDC和生物探针中的点击化学生物正交试剂等等,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合成加大投入资源,以满足客户多样化和研发热点的产品需求。
公司拥有国内齐全的分子砌块产品库,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现货产品种类数近13万种,并且持续增长。公司齐全的产品库能够覆盖更多的疗法、靶点及药物类型,能够更深入参与客户新药研发过程,为同一靶点、相同疗法及适应症提供更多的分子砌块选择,确保提升命中潜
在新药分子结构片段的概率,实现公司“助力新药研发,成为客户最信赖的合作伙伴”的使命和愿景。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基本价值观,聚焦于新药研发产业链前端,依托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等核心业务,能够为新药研发机构提供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等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的产品主要服务于药物靶点发现,苗头化合物合成及筛选,先导化合物发现、合成及优化,药物候选化合物发现等新药研发的关键环节。以药物构效和构性关系、药物化合物逆合成分析等理论为指导,公司多年密切跟踪新药物分子实体(NME)的动态,形成以药物分子砌块研发设计、定制化合成、分子结构确证、纯度检测及纯化等为代表的核心技术体系,构筑起种类全、规模大的药物分子砌块产品库,能够满足客户对药物分子砌块的高技术、多品类、微小剂量及多频次需求。公司具备向新药研发机构提供近百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的能力,其中常备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现货库近13万种。
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创新药企、科研院所、CRO机构等新药研发机构,包括以罗氏(Roche)、默克(MerckKGaA)、辉瑞(Pfizer)、艾伯维(Abbvie)、吉利德(Gilead)等为代表的跨国医药企业和以恒瑞医药、百济神州、和黄医药、科伦药业等为代表的境内医药企业;以药明康德、康龙化成、美迪西、桑迪亚、AragenLifeSciences、Syngene等为代表的国内外CRO机构;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为代表的科研院所;以HarvardUniversity、YaleUniversity、PrincetonUniversity、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西湖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等。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药物分子砌块领域的领先企业,积极开展全球布局,在美国、欧洲、印度等全球新药研发高地进行区域中心布局,实现紧跟医药前沿研发方向,及时开发出结构独特、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快速响应客户对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的多样化需求,助力全球新药研发机构加速新药研发进程或降低新药研发成本。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与生产模式
毕得医药通过分析权威数据库、期刊杂志、各种论坛和展会,了解行业动态,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建立相应技术平台,研究开发相应新兴的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研发生产部门负责技术平台或产品的筛选,以及相应所需仪器设备、技术路线的评估,直至技术平台的搭建、技术参数的确立、产品的合成生产、包装规格及储存条件的确立等关键环节。通过公司已建立的客户渠道,不断推陈出新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不断完善各技术平台并提高多样性分子砌块的供应能力。
2、销售模式
毕得医药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销售:比如线上销售是通过公司官网、社交媒体等平台进行推广和销售;线下销售是参加产业展会、学术大会等活动,拓展客户资源。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外创新药企、科研院所、CRO
机构等。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全球新药研发市场规模在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以及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下持续扩大,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数万亿美元。中国作为全球重要组成部分,其医药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攀升,随着经济恢复稳定增长,预计2025年将超过数万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医药市场的重要增长极。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药研发、医疗器械升级、健康服务拓展等成为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医药行业的应用也将推动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全球化加速和国际贸易发展促使医药行业国际化进程加快。国内医药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国际合作和并购等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而国外医药企业也继续进入中国市场,同时也加剧市场竞争。
毕得医药经过18年发展,现已成为新药研发产业链上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供应商的龙头企业。
(2)行业的基本特点
一是弱周期性,新药研发及制造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提高及健康观念转变,医药消费不断升级,对医药产品的需求旺盛,新药研发需求呈现扩张态势。
二是地域特性,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中国、美国、欧洲及印度等全球医药研发高地,随着中国技术进步,国内药物分子砌块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三是技术密集型,药物研发需要多学科知识融合,流程复杂,从药物发现到成药商业化生产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对生产制备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要求高,需严格按照GMP规范生产,对生产环境、设备、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严格。
四是高投入、高风险,新药研发需投入大量资金,且回收周期长,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是巨大考验。
五是创新与国际化趋势,新技术领域的突破、更多更好药物的出现等可带来全球创新药的空间持续提升,创新药产业链、出海及细分行业龙头,医药消费复苏等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词。
六是市场响应速度要求高,客户需求具有多品类、微小剂量、多频次的特点,订单呈现累计数量多、单笔金额小的特征,具备品类丰富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能力是核心竞争力。
(3)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新药研发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药物研发需要多学科知识融合,如有机化学、药物化学等,且研发流程复杂,从药物发现到成药商业化生产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其次,生产端对生产制备技术水平要求高,需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对生产环境、设备、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等方面要求严格。再者,行业监管严格,药品从研发到上市需经过多环节审批,如化合物筛选、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耗时长且成功率低。此外,医药行业对人才要求高,研发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此类人才相对稀缺。最后,资金投入大,新药研发需大量资金支持,且回收周期长,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是巨大考验。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毕得医药作为国内领先的药物分子砌块供应商,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力和地位,以下是对其行业地位的分析:
(1)国内领先地位
毕得医药是国内最早一批成立的药物分子砌块品牌商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公斤级以下分子砌块龙头企业。公司能够提供近百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常备现货种类近13万种,在产品种类和现货量上具有显著优势。
(2)全球市场拓展
毕得医药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在美国、欧洲、印度等地设立区域中心,形成了全球化的销售网络。2024年,公司产品和服务已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凭借高性价比和快速响应能力,毕得医药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3)技术与产品优势
毕得医药在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等核心技术领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通过“横向扩品种”的发展战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此外,公司还通过技术创新和特色产品线的拓展,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行业内的技术壁垒。
(4)客户资源与品牌影响力
毕得医药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包括国内外知名药企如罗氏、默克、辉瑞、恒瑞等以及CRO机构如药明康德、康龙化成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较高。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毕得医药在全球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5)行业发展趋势与潜力
毕得医药所处的药物分子砌块行业市场规模庞大且增长迅速,据NatureReviews估计预计到2026年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546亿美元。随着全球新药研发投入的增加以及AI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公司有望在行业中持续受益。
(6)未来增长潜力
毕得医药将继续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海外市场拓展和技术创新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内持续扩充产品种类,优化供应链管理,并通过特色产品线的推出,进一步提升毛利率。
总体来看,毕得医药凭借其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全球化的市场布局、技术与产品优势以及强大的客户资源,已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并有望在未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行业的发展有助于加速新药研发进程
新药研发是一个漫长而且复杂的过程,一个新药分子实体从靶点发现到最终投入市场通常要经历十几年的时间,测试上万个化合物。新药研发需要大量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作为基础。药物研发过程中,进入药物研发管道的5,000至10,000个先导化合物中,平均只有250个能够进入临床,平均只有1个能最终获得监管部门的新药批准。随着越多的新药种类的成功研发和发现,未来新药研发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更多的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作为研究基础,对于结构新颖独特、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更具依赖性。
(2)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产品的潜在市场空间广阔
在基础研究中,药物科学家努力寻找特定疾病中发生作用的细胞和基因以及针对特定生物参数和功能的化学或生物物质,希望能够发现其具有类似药物的作用。据估计目前所有药物治疗大
概只覆盖了700个药物靶点,在未来最少有近10倍左右的酶、受体及离子通道等药物靶点未被发现。随着新药的不断发现,新药研发的过程日益复杂,研发投入不断攀升。一种药物从临床1期到研发结束的平均开发时间在过去10年里增加了26%,2018年增加了6个月,达到12.5年。2018年,从临床1期到监管提交阶段的综合成功率(根据药物成功进展到下一研发阶段的百分比)下降到11.4%。因此,未来每种新药研发所需求的药物分子砌块种类、数量、技术要求将进一步增加,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的市场空间将持续增长。
(二)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的未来发展趋势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行业内的公司主要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横向发展,通过提升产品的种类,提供结构独特、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需求,更好的服务于新药研发,其代表公司为Sigma-Aldrich;二是纵向发展,通过提升产品量级,深度绑定客户,不断拓展临床后期及商业化阶段药物分子砌块的需求量,其代表公司为国内外部分药物分子砌块科技公司。药物分子砌块库种类数量系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横向发展竞争力的核心指标,Sigma-Aldrich于1980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从1993年的7.1万种产品,到2005年增加到10万种产品,但是从2009年到2014年,短短5年从13万种直接翻倍到25万种。2015年以170亿美元被德国制药与化工巨头默克(MerckKGaA)收购时,Sigma-Aldrich产品线覆盖25万种试剂及化学品和46万种实验室仪器,重组后可提供超30万种生命科学产品。
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通常是从庞大的候选化合物库中筛选得到的,而理论上任何化学结构都有可能成为潜在新药分子的一部分,因此,候选砌块和化合物库的数量规模尤为重要。提供的砌块种类越多,其产品直接构成潜在新药分子结构片段的概率越高,对新药开发过程的助益也就越大。
(三)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库种类数量是行业内企业横向发展竞争力的核心指标
公司针对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产品进行前瞻性备货,通过规模扩大、种类增加的前瞻性备货及时预判行业动态,响应客户需求。2022年10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以来,对标国际药物分子砌块龙头Sigma-Aldrich、赛默飞等公司,公司已经储备了近13万种以上的现货药物分子砌块产品和科学试剂,进行了快速现货备货。
随着科技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政策对研发投入的大力引导以及医药产业的加快转型,医疗改革激发“创新药浪潮”,国内药物分子砌块行业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形成了强大的国产替代推力。公司凭借多年深耕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领域所积累的行业经验及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及对接上游供应商,精准识别下游客户的多品类、微小剂量、多频次的需求。公司总部和区域中心联动,实现国内外重要医药研发高地、区域中心布局,实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满足下游客户对药物分子砌块综合需求,提升客户生物医药科研效率,提高整个生物医药研发产业链的运行效率。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核心技术体系
①药物分子砌块研发设计
毕得医药通过分析权威数据库和行业动态,结合自身对化学合成及新药研发的理解,前瞻性地设计和储备具有潜力的药物分子砌块。
前瞻性:能够提前布局热门研发方向,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分子砌块产品。
多样性:公司已开发近百万种药物分子砌块,常备现货种类近13万种,产品种类丰富,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高成药性:设计的分子砌块具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和生物活性,能够有效提升客户的研发效率。
②定制化合成技术
公司具备强大的定制化合成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快速合成特定的药物分子砌块。
快速响应: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复杂分子的合成,满足客户的紧急需求。
高纯度:合成的分子砌块纯度高,质量稳定,符合国际标准。
技术壁垒:在复杂分子合成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③分子结构确证与纯度检测
公司采用先进的分析设备和技术手段,对药物分子砌块的结构和纯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高精度:检测设备和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够精确检测分子结构和纯度。
标准化:检测流程标准化,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质量一致性。
快速检测: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检测流程,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④供应链管理
毕得医药通过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实现现货种类扩充、运输效率提升和产品质量优化。
全球布局:在美国、欧洲、印度等全球新药研发高地设立区域中心,实现快速响应。
智能化仓储:采用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提升库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高效交付:通过优化物流和配送流程,确保产品能够快速送达客户。
(2)核心技术的市场竞争力
①产品多样性与质量优势
公司能够提供近百万种药物分子砌块,常备现货种类近13万种,远超行业平均水平。通过严格的检测流程,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高纯度和高质量,满足客户的严格要求。
②技术创新与前瞻性
通过分析全球权威数据库和行业动态,提前布局热门研发方向,确保产品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探索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
③全球化服务能力
通过在海外设立区域中心,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全球客户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毕得医药在全球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3)未来技术发展方向
①新兴领域拓展
毕得医药将继续拓展产品在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美等新兴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
②供应链优化
公司将继续优化供应链管理,通过智能化仓储和物流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毕得医药的核心技术在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设计、定制化合成、检测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先进性。这些技术不仅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还为全球新药研发提供了有力支持。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探索新技术应用,进一步巩固其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分子砌块及科研试剂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数量136个,其中发明专利51个,实用新型专利24个,外观设计专利1个,软件著作权2个,其他58个。所有已授权的专利不存在质押、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1 | 12 | 71 | 5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1 | 2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2 |
其他 | 0 | 5 | 0 | 58 |
合计 | 41 | 17 | 72 | 136 |
注:本年新增申请数为报告期内新增的申请数,累计数量申请数为截止到报告期末的在申请、实审状态的申请,不包括已授权、驳回、失效等的知识产权。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6.6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6.6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36 | 5.79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噻吩硼酸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450.00 | 156.25 | 445.93 | 完结 | 开发新型的噻吩硼酸类化合物。优化拔卤硼化反应,钯催化及铱催化方法制备噻吩硼酸类化合物的合成工艺。开发多种形式的噻吩硼酸类化合物,拓展噻吩硼酸类化合物的应用范围。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代谢生物学、现代有机化学。 |
2 | 蛋白降解剂的CRBN亲和结构的研究开发 | 300.00 | 147.66 | 326.71 | 完结 | 创新CRBN配体的合成方法,开发独家特色的合成路线,建立合成壁垒。全面掌握含有2,6-哌啶二酮环的衍生物的理化性质,减少各类CRBN配体的副反应和纯化损失,优化工艺,降低成本。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配位化学、催化化学、新药研发、现代有机化学。 |
3 | 噁二唑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20.00 | 90.77 | 293.44 | 完结 | 合成一系列具有应用价值的噁二唑化合物,如1,2,3-噁二唑、1,2,4-噁二唑、1,3,4-噁二唑和1,2,5-噁二唑化合物等;基于氨基肟和羧酸衍生物的腈和氧化腈的杂环化或1,3-偶极环加成,实现一锅法合成噁二唑的新方法;通过原位生成的氨基肟和羧酸反应得到噁二唑,探索新型、有效和绿色的化学合成方法。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配位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4 | 手性二酚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80.00 | 53.94 | 286.23 | 完结 | 设计手性二酚类化合物的合成路线,合成一系列具有应用价值的手性二酚类化合物。通过不对称氢化还原反应,不对称共轭加成反应,不对称醛酮亲核,不对称偶联反应,构建结构多样性的手性二酚类化合物,优化合成方法。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不对称催化化学、配位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5 | 氧杂环丁烷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40.00 | 78.29 | 339.61 | 完结 | 开发和设计具有广泛应用范围氧杂环丁烷类化合物。优化氧杂环丁烷类化合物的关环条件及后处理过程,用活化羟基,发生分子内环化反应;通过Wittig反应生成α,β-不饱和酮,然后和各种亲核试剂发生1,4-加成二取代的氧杂环丁烷;探索偶联反应,磺酰化生成碳正离子,然后高效得到氧杂环丁烷结构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代谢生物学、环化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6 | KRAS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研究开发 | 230.00 | 146.38 | 306.84 | 完结 | 开发KRAS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化合物的新的合成路线及合成方法。优化KRAS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化合物各步骤后处理工艺,以便放大生产。开发KRAS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化合物的类似分子砌块产品。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抗癌药物、细胞生物学、材料化学。 |
7 | RAR激动剂重要硼酸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200.00 | 124.79 | 254.39 | 完结 | 依据构型与构性关系设计理念,开发性质更优的RAR激动剂硼酸分子砌块,以供客户筛选使用。开发和创新RAR激动剂重要硼酸分子砌块合成路线及合成方法。优化RAR激动剂硼酸重要分子砌块后处理工艺,以便放大生产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细胞学、现代药物化学、皮肤学。 |
8 | Pan-KRAS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230.00 | 149.27 | 309.73 | 完结 | 依托药物分子设计理念,开发类似性质的Pan-KRAS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以供客户筛选使用。开发和创新Pan-KRAS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的合成路线及合成方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肿瘤学、现代有机化学、现代药物化 |
法。优化Pan-KRAS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后处理工艺,以便放大生产 | 学。 | |||||||
9 | 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420.00 | 194.95 | 447.75 | 完结 | 开发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种类,引入多种官能团增强各种功能,如引入羧酸增强靶标结合能力,引入氟原子增强代谢稳定性及选择性,降低脱靶毒性。优化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合成工艺,摸索制备适用于的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的关键反应,Chan-Lam偶联、Suzuki-Miyaura偶联等较为通用的方法。分析总结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的合成反应类型与技术特点,增加其在其他领域,如纳米材料的适用性。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配位化学、环化化学。 |
10 | 含三氟甲氧基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500.00 | 202.64 | 478.23 | 完结 | 研究合成含三氟甲氧基分子砌块的生产技术,实现相应的技术积累,为类似的反应类型开发打下基础。开发含三氟甲氧基分子砌块的系列产品,拓展相应的分子定制合成业务。研究三氟甲氧基可参与其他类型反应,如Suzuki偶联等反应,拓展其应用范围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药物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11 | 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490.00 | 168.79 | 480.55 | 完结 | 开发并优化新型的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的合成方法。开发具有更高反应活性和更高稳定性的新型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优化现有的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分离提纯工艺。开发含氟硼酸类分子砌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现代药物化学、代谢生物学。 |
块所能参与的新型反应,如自由基反应,与可溶性镧系催化剂(如NdCl?/nBu?NBr)协同用于Stork–Danheiser反应,高效合成环烯酮类化合物。 | ||||||||
12 | 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370.00 | 168.28 | 372.09 | 完结 | 开发并优化新型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的合成方法。开发具有更高反应活性和更高稳定性的新型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优化现有的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分离提纯工艺。总结经验,探索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中不同类型锂盐的合成应用。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代谢生物学、组装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13 | 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520.00 | 196.70 | 485.40 | 完结 | 开发并优化新型的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的合成方法。开发具有更高稳定性的新型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以适用更为严苛的反应体系。优化现有的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分离提纯工艺。开发新型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拓展其应用场景,如作为电解液添加剂以提升锂电池高温稳定性和循环寿命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偶联反应化学、氟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14 | 1,1-二取代环丙烷化合物的研发制备 | 350.00 | 255.24 | 255.24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的合成,制备更加丰富的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优化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的参与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肿瘤学、现代有机化学、现代药物化学。 |
新型反应,拓展应用范围,如高效构建2-芳基双环[1.1.0]丁烷等复杂环状结构,支持多样性化合物库的快速合成;通过一锅法合成二氟双环[1.1.1]戊烷,避免中间产物分离,提升合成效率。 | ||||||||
15 | COF单体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60.00 | 271.38 | 271.38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COF单体化合物类型,不同的硼酸和多酚化合物。COF化合物制备(硼酸的合成,醛或胺的合成,氰基化合物的合成)。改善COF单体化合物的反应性能和位点,引入合适杂原子基团(如氨基、炔基)或刚性结构单元(如联苯、三嗪),提升单体的反应活性与框架稳定性。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光电材料、生物医学、电化学储能、催化剂化学。 |
16 | 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70.00 | 200.33 | 200.33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的合成,制备更加丰富的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优化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拓展其应用场景。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多肽合成、荧光探针。 |
17 | PEG分子砌块的研究 | 400.00 | 292.12 | 292.12 | 进行中 | 研究分析PEG不同的合成方法,包括单向迭代偶联、双向迭代偶联、链倍增和链三增。优化PEG分子砌块制备反应,末端氨基,羧酸,羟基等不同取代基的引入方法。开发不同结构PEG分子砌块类化合物使用于更多场景。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药物开发、生物分子功能优化、药物代谢、组织工程与再生医 |
学、环境治理。 | ||||||||
18 | 苯环多取代硼酸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50.00 | 267.07 | 267.07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苯环多取代硼酸化合物类型,不同的其他取代基团对硼结构的稳定性研究。优化硼酸化合物制备反应。同时研究苯硼酸类化合物的应用。研究新型硼酸制备条件,如流体和光催化的反应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自组装化学。 |
19 | 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的研发制备 | 360.00 | 230.51 | 230.51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制备更加丰富的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类化合物。优化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拓展应用场景。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高效偶联反应、现代有机化学、杂环化学。 |
20 | 含氟吡啶砌块的研究开发 | 380.00 | 256.80 | 256.80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类型,拓展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的应用范围,如制备电子传输材料或光学材料等。优化含氟吡啶类化合物制备反应。分析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引入更多功能性基团以实现更多应用功能。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药物化学、配位化学、光电材料。 |
21 | 环丙基-1H-吡唑类的研发制备 | 400.00 | 251.37 | 251.37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环丙基-1H-吡唑类化合物,探索新的合成路径,过渡金属催化环化,多组分反应比如Groebke-Blackburn反应,生物催化,流动化学等技术。摸索一锅法构建吡唑环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抗癌药物、材料化学、农药创新。 |
同时引入多样性取代基,提升产率和区域选择性。避免传统方法环加成用到重氮化合物,条件苛刻,官能团耐受性差等缺点。 | ||||||||
22 | 环丙基芳基醚化合物的研究制备 | 350.00 | 254.84 | 254.84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环丙基芳基醚化合物,分析Williamson,Mitsunobu等反应条件中底物的适用性,探索过渡金属催化偶联,自由基策略,突破传统极性反应限制,活化惰性C-H键。尝试光催化脱氢偶联,同时优化各反应条件后处理以及产品纯化方法。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生物化学,抗癌药物,现代有机化学,材料化学,配位化学 |
23 | 萘硼酸类化合物分子砌块研究和开发 | 360.00 | 263.57 | 263.57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萘硼酸化合物类型,不同的芳杂环类硼酸,优化萘硼酸类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转化萘硼酸的特点,比如卤代萘,硼酯等,优化通过卤素直接引入硼酸基催化偶联反应)。分析硼酸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Suzuki偶联反应,Heck偶联反应,wittig反应,misnobu反应,水解反应,亲电加成反应,卤代反应,催化还原反应,傅克反应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催化科学,现代有机化学,材料化学,农药科学 |
24 | 1,4,7-三氮杂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400.00 | 132.20 | 389.66 | 完结 | 开发新的高配位活性的1,4,7-三氮杂分子砌块,优化上N-Ts/O-Ts合成工艺,分子间SN2关环反应,还原胺化合成工艺,采用高效一锅法或串联反应,金属催化C-N偶联,摸索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生物化学,催化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配位 |
立体选择性控制,通过亲核取代一步引入不同取代基。避免传统方法分离纯化困难,副反应多(如过度烷基化) | 化学 | |||||||
25 | 高车前素相关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320.00 | 195.96 | 367.60 | 完结 | 开发新型的高车前素相关分子砌块,探索新的合成路径,生物催化法(绿色合成),过渡金属催化C-H活化,流体化学等。提高传质效率,提升区域选择性,避免使用强酸/碱条件。相较于传统方法,条件温和,在效率、选择性、环保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探索Pd(II)/Ag(I)催化体系,步骤反应缩短,提高原子经济性。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农药创新,生物化学。 |
26 | 环亚胺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320.00 | 176.39 | 348.03 | 完结 | 开发各种新型的环亚胺小分子工具化合物,开发各种环化制备反应,例如氮杂Diels-Alder反应,骨架重组和环链异构化反应,闭环烯炔复分解,分析各类反应类型技术特点,不仅包括环化反应,偶联反应,化学还原反应,催化还原反应,卤素取代反应等,还有基于Minisci反应的含氮吡啶杂环参与构筑C-C键的反应,C-H官能团化反应,光催化自由基反应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抗癌药物、材料化学、农药创新,催化科学。 |
27 | 磺酰氟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00.00 | 160.92 | 160.92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磺酰氟类化合物分子切块。探索新的磺酰氟类化合物的合成方法,优化合成路线,降低成本。分析磺酰氟类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生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材料 |
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亲核取代反应,F/Cl卤原子交换反应,含硫衍生物的氧化氟磺酰化,自由基的偶联,磺酰氟自由基对烯烃的加成反应等)。 | 化学。 | |||||||
28 | 硫代吗啉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00.00 | 170.67 | 170.67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硫代吗啉类化合物。优化硫代吗啉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转化方式,不同的环转化方式),同时研究硫代吗啉类化合物的应用,比如金属催化的碳碳偶联,卤化反应和氧化反应等。研究除常规釜式反应合成硫代吗啉类化合物,还研究新型反应条件,如流体和光催化的反应条件合成该类化合物。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农药创新,生物化学。 |
29 | 环庚烷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00.00 | 137.20 | 137.20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含有环庚烷结构的分子,如:带有多种取代基的环庚烷类化合物,苯并环庚烷类化合物、二苯并环庚烷类化合物以及其它含有环庚烷的复杂并环结构等。优化环庚烷类化合物的制备反应(如Diels-Alder反应,烯烃复分解反应,还有一些酸催化的环重排反应,以及对饱和环状化合物进行氢化裂解等)。分析环庚烷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如加成反应,烯烃复分解反应,还原胺化反应,酸胺缩合反应,偶联反应,卤代反应,不对称氢化反应,Diels-Alder反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抗癌药物、材料化学,农药创新。 |
应等) | ||||||||
30 | 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00.00 | 230.12 | 230.12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合成,拓展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衍生物种类,建立小分子肽库。优化小分子肽类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避免消旋化,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简化操作,适合放大生产。分析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缩合反应,取代反应,环合反应,偶联反应)。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抗癌药物、细胞生物学、生物材料化学。 |
31 | 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10.00 | 177.24 | 177.24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类型,不同的芳杂环类乙烯基基,脂肪类乙烯基,优化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转化乙烯基基的特点,比如炔基,酯基,醛基等,优化通过卤素直接引入乙烯基催化偶联反应)。分析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wittig反应,卤代反应,催化还原反应,misnobu反应,偶联反应,亲电加成反应,傅克反应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生物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32 | 硫杂环烷烃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550.00 | 43.64 | 43.64 | 进行中 | 开发硫杂环烷烃类化合物新的合成方法,完成一系列不同环系大小和官能团取代的硫杂环烷烃类化合物相关分子砌块的开发,分析各类反应类型技术特点,不仅包括环化反应,偶联反应,化学还原反应,催化还原反应,分子内的双烷基取代反应等,还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催化科学、配位化学、农药创新。 |
基于自由基的Minisci反应参与构筑C-S键的反应,C-H官能团化反应,光催化自由基反应等。 | ||||||||
33 | 三氟甲磺酸酯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450.00 | 30.25 | 30.25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三氟甲磺酸酯类化合物的合成,制备更加丰富的三氟甲磺酸酯类化合物,设计更稳定的前体。尝试原位生成策略,通过三氟甲磺酸与羧酸/醇的动态交换反应,或光催化生成活性三氟甲磺酰基,探索通过配体调控的金属催化,多组分串联反应,实现多官能团底物中选择性三氟甲磺酰化。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催化科学。 |
34 | 五氟硫基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400.00 | 28.92 | 28.92 | 进行中 | 开发五氟硫基类化合物新的合成方法,避免高风险传统方法(如直接氟化法、卤交换法),探索新的合成路径(光/电催化、金属催化等),采用常温常压,提高高区域/立体选择性,兼容敏感官能团,CH键活化或偶联,原子经济性高。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催化科学、农药创新。 |
合计 | / | 11,880.00 | 5,905.45 | 9,454.38 | / | / | / | / |
情况说明不适用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0 | 19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62 | 22.5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185.65 | 3,909.7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6.71 | 24.0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19 |
本科 | 94 |
专科 | 9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成果大幅上升,发明专利申请数41个,同比上升156%;交付订单个数同比上升56%,交付金额同比上升52%。公司为提升研发实力,不断创新,对研发人员进行了结构性优化,使得研发人员数量同比下降31.94%。未来,公司将结合战略布局和研发规划,持续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高质量研发人才,不断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拥有药物分子砌块行业成功创业和经营经验,对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产品定位有着清晰的认知,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产业的应用需求有精确的判断,公司始终坚持“多、快、好、省”作为公司的核心战略,贯穿公司的日常运营。
通过对全球新药研发市场的动向进行研究,扩充有效产品品类,确保能够覆盖更多的疗法、靶点及药物类型,深入参与客户新药研发过程,为同一靶点、相同疗法及适应症提供更多的药物分子砌块选择,确保提升命中潜在新药分子结构片段的概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货产品种类数近13万种,其中药物分子砌块为11.7万种,科学试剂为1.3万种。
公司在美国、德国、印度建设了成熟的区域中心,提升了服务当地客户的效率。通过上海总部和国内其他分仓、全球各区域中心的联动,强化了国内外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进一步提升客户研发效率。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2007年创立至今,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数量的不断增长和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业务规模及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也将趋于复杂,这对公司管理控制体系、供应链风险、资产负债风险、人员能力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不能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将会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为创新药企、科研院所、CRO机构等新药研发机构提供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等产品,产品质量直接或间接影响客户新药研发的进展和最终药品的质量,是公司能否进一步发展的根本。虽然公司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把控,但由于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因素众多,且公司产品品种繁多,原材料采购、生产、存储和运输过程都可能出现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风险,因此依然面临不可预见因素等带来的风险。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种类的进一步增长,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难度也日益增大,如果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不能适应经营规模的增长以及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3、2024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00%和41.33%,综合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系公司通过战略分析紧跟市场动态,围绕市场动态,进行价格政策调整;同时公司通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推广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从而促使毛利率有所回升。未来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和创新,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行业地位下降,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存货余额较大且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9,943.04万元和76,021.75万元,占同期末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28.96%和31.44%。2023年末以及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2,389.68万元和3,305.5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也会随之上升。较大规模的存货将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影响经营性现金流,也会增加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从而对当期会计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3、汇兑损益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海外收入占比较高,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或者印度卢比结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或汇兑损失,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023年度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汇兑收益分别为593.37万元和498.71万元。随着公司出口的增长及汇率波动的加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或者其他外币大幅升值,公司外销产品市场竞争力将有所下降,同时产生汇兑损失,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生产销售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的公司之一。虽然新药研发市场较为广阔,需求较为稳定,但是随着现有以及新进入者参与竞争和产能的扩张,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海外业务存在宏观环境风险。公司在美国、德国、印度等地区设有子公司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境外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比例较高,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府贸易限制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01.03万元,同比增长0.93%。其中,公司药物分子砌块业务收入为93,604.67万元,同比减少0.99%,公司科学试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594.96万元,同比增长13.35%。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02,010,333.61 | 1,091,858,561.97 | 0.93 |
营业成本 | 646,519,463.42 | 655,120,131.68 | -1.31 |
销售费用 | 126,793,835.10 | 127,062,863.22 | -0.21 |
管理费用 | 114,648,566.50 | 119,550,943.45 | -4.10 |
财务费用 | -21,838,343.64 | -29,552,811.3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6.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12,705.51 | -57,387,600.7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77,659.93 | -28,865,751.9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842,168.76 | -138,305,801.92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现金减少导致利息收入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科学的管理,对采购进度进行合理管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买海外新仓库并投资银行理财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行股票回购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199.62万元,同比增长0.9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1,742.62万元,同比增长7.17%。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 1,101,996,233.61 | 646,519,463.42 | 41.33 | 0.93 | -1.31 | 增加1.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分子砌块杂环化合物 | 474,767,393.63 | 262,911,332.33 | 44.62 | 0.61 | -3.38 | 增加2.28个百分点 |
分子砌块苯环化合物 | 272,234,687.01 | 163,674,939.28 | 39.88 | -7.98 | -8.41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分子砌块脂肪族类化合物 | 189,044,591.67 | 116,311,721.57 | 38.47 | 6.39 | 4.81 | 增加0.92个百分点 |
催化剂和配体 | 115,466,986.03 | 78,826,076.22 | 31.73 | 9.30 | 11.43 | 减少1.31个百分点 |
活性小分子化合物 | 50,482,575.27 | 24,795,394.02 | 50.88 | 23.86 | 9.75 | 增加6.31个百分点 |
合计 | 1,101,996,233.61 | 646,519,463.42 | 41.33 | 0.93 | -1.31 | 增加1.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486,029,311.08 | 341,005,185.86 | 29.84 | -9.12 | -7.16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境外 | 615,966,922.53 | 305,514,277.56 | 50.40 | 10.58 | 6.15 | 增加2.07个百分点 |
合计 | 1,101,996,233.61 | 646,519,463.42 | 41.33 | 0.93 | -1.31 | 增加1.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023,108,573.43 | 591,956,294.06 | 42.14 | 2.51 | 0.59 | 增加1.10个百分点 |
经销 | 78,887,660.18 | 54,563,169.36 | 30.83 | -15.84 | -18.14 | 增加1.95个百分点 |
合计 | 1,101,996,233.61 | 646,519,463.42 | 41.33 | 0.93 | -1.31 | 增加1.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199.62万元,同比增长0.93%。其中,公司药物分子砌块业务收入为93,604.67万元,同比减少0.99%,公司科学试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594.96万元,同比增长13.35%。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 直接材料 | 557,980,905.00 | 86.31 | 577,352,185.71 | 88.13 | -3.36 | / |
直接人工 | 15,840,231.13 | 2.45 | 16,874,683.25 | 2.58 | -6.13 | / | |
制造费用 | 17,529,677.20 | 2.71 | 12,566,030.08 | 1.92 | 39.50 | 销售规模增长 | |
销售运费 | 55,168,650.09 | 8.53 | 48,327,232.64 | 7.37 | 14.16 | / | |
成本合计 | 646,519,463.42 | 100.00 | 655,120,131.68 | 100.00 | -1.31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分子砌块杂环化合物 | 直接材料 | 226,750,413.60 | 35.07 | 240,442,288.61 | 36.70 | -5.69 | / |
直接人工 | 6,719,849.67 | 1.04 | 6,793,299.90 | 1.04 | -1.08 | / | |
制造费用 | 7,010,961.16 | 1.08 | 4,791,699.95 | 0.73 | 46.31 | 销售规模增长 | |
销售运费 | 22,430,107.89 | 3.47 | 20,072,386.18 | 3.07 | 11.75 | / | |
成本合计 | 262,911,332.32 | 40.67 | 272,099,674.64 | 41.53 | -3.38 | / | |
分子砌块苯环化合物 | 直接材料 | 140,992,457.06 | 21.81 | 157,081,938.25 | 23.98 | -10.24 | / |
直接人工 | 4,163,739.93 | 0.64 | 5,006,206.21 | 0.76 | -16.83 | / | |
制造费用 | 4,554,833.44 | 0.70 | 3,436,417.51 | 0.52 | 32.55 | 销售规模增长 | |
销售运费 | 13,963,908.85 | 2.16 | 13,182,988.84 | 2.02 | 5.92 | / | |
成本合计 | 163,674,939.28 | 25.32 | 178,707,550.81 | 27.28 | -8.41 | / | |
分子砌块脂肪族类化合物 | 直接材料 | 99,771,122.75 | 15.43 | 95,895,830.71 | 14.64 | 4.04 | / |
直接人工 | 2,943,233.34 | 0.46 | 3,826,087.24 | 0.58 | -23.07 | / | |
制造费用 | 3,668,085.90 | 0.57 | 3,070,273.30 | 0.47 | 19.47 | / | |
销售运费 | 9,929,279.58 | 1.54 | 8,186,750.62 | 1.25 | 21.28 | / | |
成本合计 | 116,311,721.57 | 17.99 | 110,978,941.87 | 16.94 | 4.81 | / | |
催化剂和配体 | 直接材料 | 68,589,498.44 | 10.61 | 63,233,258.43 | 9.65 | 8.47 | / |
直接人工 | 1,651,688.14 | 0.26 | 1,142,257.30 | 0.17 | 44.60 | 销售规模增长 | |
制造费用 | 1,855,039.67 | 0.29 | 1,147,482.26 | 0.18 | 61.66 | 销售规模增长 | |
销售运费 | 6,729,849.97 | 1.04 | 5,218,494.11 | 0.79 | 28.96 | / | |
成本合计 | 78,826,076.22 | 12.19 | 70,741,492.10 | 10.80 | 11.43 | / | |
活性小分子化合物 | 直接材料 | 21,877,413.14 | 3.38 | 20,698,869.71 | 3.16 | 5.69 | / |
直接人工 | 361,720.04 | 0.06 | 106,832.60 | 0.02 | 238.59 | 销售规模增长 | |
制造费用 | 440,757.05 | 0.07 | 120,157.05 | 0.02 | 266.82 | 销售规模增长 | |
销售运费 | 2,115,503.80 | 0.33 | 1,666,612.90 | 0.25 | 26.93 | / | |
成本合计 | 24,795,394.03 | 3.84 | 22,592,472.26 | 3.45 | 9.75 |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不适用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654.4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9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1 | 7,881.63 | 7.15 | 否 |
2 | 客户2 | 3,931.85 | 3.57 | 否 |
3 | 客户3 | 3,418.60 | 3.10 | 否 |
4 | 客户4 | 1,735.89 | 1.58 | 否 |
5 | 客户5 | 1,686.52 | 1.53 | 否 |
合计 | / | 18,654.49 | 16.9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客户4为VWRINTERNATIONAL,LLC及其关联公司,为本期新增前五大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78.9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9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1 | 953.00 | 1.49 | 否 |
2 | 供应商2 | 952.82 | 1.49 | 否 |
3 | 供应商3 | 756.07 | 1.19 | 否 |
4 | 供应商4 | 567.98 | 0.89 | 否 |
5 | 供应商5 | 549.08 | 0.86 | 否 |
合计 | / | 3,778.95 | 5.9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3为南京明诚艾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供应商4为吉林中科研伸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供应商5为北京蓝博特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长 | 同比增长(%) |
销售费用 | 126,793,835.10 | 127,062,863.22 | -269,028.12 | -0.21 |
管理费用 | 114,648,566.50 | 119,550,943.45 | -4,902,376.95 | -4.10 |
研发费用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4,172,956.74 | -6.60 |
财务费用 | -21,838,343.64 | -29,552,811.30 | 7,714,467.66 | 不适用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长 | 同比增长(%)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12,705.51 | -57,387,600.78 | 215,700,306.2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77,659.93 | -28,865,751.99 | -129,611,907.9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842,168.76 | -138,305,801.92 | -28,536,366.84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522,082.20 | 3.12 | 122,535.95 | 0.01 | 61,532.59 | 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所致; |
应收票据 | 4,413,544.96 | 0.18 | 2,344,167.13 | 0.10 | 88.28 | 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6,237,236.85 | 0.26 | 9,218,853.21 | 0.38 | -32.34 | 主要系本期减少采购预付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5,389,852.81 | 0.64 | 10,657,367.16 | 0.44 | 44.41 | 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8,655,955.37 | 0.77 | 30,307,215.62 | 1.25 | -38.44 | 主要系待抵扣/认证进项税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100,688,680.83 | 4.16 | 42,780,780.63 | 1.77 | 135.36 | 主要系购置海外仓库所致; |
在建工程 | 15,414,390.84 | 0.64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购置海外仓库配套的待安装调试设 |
备所致; | ||||||
无形资产 | 3,945,455.07 | 0.16 | 600,719.35 | 0.02 | 556.79 | 主要系购买专利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41,714.52 | 0.98 | 37,579,040.94 | 1.56 | -36.82 | 主要系装修费摊销所致; |
短期借款 | 30,182,470.22 | 1.25 | 231,234.01 | 0.01 | 12,952.78 | 主要系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18,750.00 | 0.01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开具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票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2,436,422.44 | 0.10 | -100.00 | 主要系处置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39,146.95 | 0.01 | 1,638,037.19 | 0.07 | -79.30 | 主要系上年奉贤研发中心项目终止报告期内支付剩余合同尾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 | - | 1,267,641.51 | 0.05 | -100.00 | 主要系上年奉贤研发中心项目终止预提工程违约补偿款在本期支付所致; |
库存股 | 99,991,734.50 | 4.14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499,587,121.9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66%。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 40,000,000.00 | -1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衍生工具 | -2,313,886.49 | -604,631.51 | - | - | - | -2,918,518.00 | - | - |
银行理财产品 | - | 5,371,750.61 | - | - | 764,000,000.00 | 693,849,668.41 | - | 75,522,082.20 |
合计 | -2,313,886.49 | 4,767,119.10 | - | - | 764,000,000.00 | 690,931,150.41 | - | 75,522,082.2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外汇远期合约 | - | -231.39 | -60.46 | - | - | 291.85 | - | - |
合计 | - | -231.39 | -60.46 | - | - | 291.85 | - |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衍生品交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初始以衍生品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报告期,公司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损失60.46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1、风险分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存在因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 |
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2、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2)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工具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3)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4)公司制订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外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本报告期,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在每月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11月11日、2024年10月15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及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0 | 100% | 54,847.41 | 4,475.44 | 40,946.32 | 1,804.63 | 1,353.05 |
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生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1,500.00 | 100% | 13,340.71 | 12,713.65 | 4,681.20 | 2,960.72 | 2,635.20 |
BepharmScientific | 化工产品及 | 206.21 | 100% | 32,387.37 | 5,859.93 | 26,890.79 | 2,251.72 | 1,390.17 |
Inc. | 原料的销售及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医药行业对新药研发的需求持续增加,分子砌块作为新药研发的关键中间体,市场需求也将相应增长。医药行业的核心是创新,基因编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推动了分子砌块行业的技术进步,企业需要不断投入研发,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以满足客户对创新药物研发的需求。
分子砌块行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众多,国际上如Sigma-Aldrich、Enamine、Combi-Blocks等先发优势较强,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品牌美誉度高,客户对其有路径依赖特征。随着国内技术的进步,本土分子砌块供应商如毕得医药等逐渐崭露头角,通过提升产品种类和质量,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与国际品牌展开竞争。
行业内企业主要通过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两种路径来提升竞争力。横向发展侧重于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纵向发展则聚焦于提升产品量级,深度绑定客户,拓展临床后期及商业化阶段的需求。
国内分子砌块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具有较大的潜力,凭借高性价比优势,有望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实现全球化布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专注于为生命科学、制药和学术科研提供高质量分子砌快和科学试剂;持续投入研发,扩展产品种类,提供前沿产品;布局于全球,并进行本地化运营;搭建数字化系统,推进电子商务,持续优化运营效率。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核心产品:分子砌块,科学试剂产品
服务:定制服务,定制合成
平台:催化剂筛选平台;连续流、连续流串联光催化技术平台;固定床催化氢化平台;脱羧环丙基化技术平台
运营策略:数字化运营,智能仓储,全球化物流中心(中国、美国、德国、印度)支持快速发货。
1、产品与品牌建设
(1)持续扩展丰富产品种类:从产品设计、引入、和实施进行系统的规划。截至报告期末,现货产品种类数近13万种,可向终端客户提供近百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
(2)强化品牌建设:加强在中国、北美、欧洲、亚太等区域销售网络拓展,进一步巩固自身“多、快、好、省”的核心优势,以提升“毕得”、“BLD”、“Ambeed”品牌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
2、技术与研发
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北美研发基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紧跟医药前沿研发方向,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始终处于行业先进水平。我们在开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逐步形成了多个
重要技术平台:催化剂筛选平台,用于不对称合成;连续流、连续流串联光催化技术平台、固定床催化氢化平台、脱羧环丙基化技术平台等等,提升产品附加值并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
3、运营策略
(1)国外市场拓展:通过在全球各个新药研发高地建设区域中心以及加强在海外市场的推广力度,巩固和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2)国内市场深耕:继续深耕国内市场,加强与国内创新药企、科研院所、CRO机构等的合作,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渗透率。
(3)对美国仓库进行智能化升级,全球化物流中心(中国、美国、德国、印度)以支持产品的快速交付。
(4)数字化运营:打造和优化电商平台,推进工作流程的自动化。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会议资料完整齐备,会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部分会议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所有会议均确保了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充分行使表决权,相关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均作了单独统计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公司邀请了律师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并进行有效表决。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3)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认真的履行职责,本着从股东利益出发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2、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最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不存在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6月4日 | 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31日 | 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戴岚 | 董事长、总经理 | 女 | 53 | 2023/10/13 | 2026/10/12 | 29,594,629 | 29,664,719 | 70,090 | 二级市场增持 | 251.00 | 否 |
李涛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已离任) | 男 | 39 | 2023/10/13 | 2025/3/12 | — | — | — | — | 99.02 | 否 |
赵芸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女 | 45 | 2023/10/13 | 2026/10/12 | — | — | — | — | 163.94 | 否 |
刘志常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3/10/13 | 2026/10/12 | — | — | — | — | 9.00 | 否 |
陶永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3/10/13 | 2026/10/12 | — | — | — | — | 9.00 | 否 |
李健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4/6/3 | 2026/10/12 | — | — | — | — | 5.25 | 否 |
蔡媚 | 监事会主席、QA经理 | 女 | 40 | 2023/10/13 | 2026/10/12 | — | — | — | — | 40.78 | 否 |
郦荣浩 | 监事、研发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3/10/13 | 2026/10/12 | — | — | — | — | 55.68 | 否 |
万江波 | 监事、品牌 | 男 | 40 | 2023/10/13 | 2026/10/12 | — | — | — | — | 81.58 | 否 |
高级总监 | |||||||||||
毛永浩 | 核心技术人员(已离任) | 男 | 43 | 2021/2/5 | 2025/1/1 | — | — | — | — | 24.08 | 否 |
吕昳晴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8 | 2021/4/8 | 49.26 | 否 | |||||
王超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已离任) | 男 | 42 | 2020/10/18 | 2024/12/14 | — | — | — | — | 106.63 | 否 |
孟鸿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男 | 59 | 2023/10/13 | 2024/6/3 | — | — | — | — | 3.79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9,594,629 | 29,664,719 | 70,090 | / | 898.99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戴岚 | 1991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中国机电设备南昌公司,担任会计职务;1997年5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于复旦大学攻读MBA;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攻读金融数学硕士;2005年8月至2007年5月于Xavier学院攻读MBA;2007年4月至今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赵芸 | 2005年5月至2007年5月担任上海万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物流经理;2007年6月至2012年5月担任国瑞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4年3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2023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
刘志常 | 2006年至2010年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师从陆天尧教授,获得博士学位。2010年至2018年在西北大学SirFraserStoddart教授(2016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组从事博士后研究。2018年9月起全职加入西湖大学理学院担任特聘研究员、超分子有机功能组装体实验室(LaboratoryforSupramolecularOrganicFunctionalAssemblies,SOFALAB)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分子张力工程和超分子有机功能组装体的设计、构建与应用研究。2023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陶永平 | 自1986年始在上海商业会计学校任教,1998年至2001年任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副校长,2001年至2005年任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校长。2023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健 | 2010年至2013年在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获得自然科学博士学位;2013年至2017年在美国西北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17年9月至今在上海科技大学任助理教授、研究员;2024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蔡媚 | 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担任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质检员;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担任爱拓化工(重庆)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担任倍合德(上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QA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QA经理、监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QA经理。 |
郦荣浩 | 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担任江苏中丹制药有限公司研究员;2006年11月至2008年3月担任晟康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上海书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研发总监。 |
万江波 | 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担任Selleckchem产品专员;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担任Selleckchem品牌部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Selleckchem市场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担任杭州伍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业合伙人兼产品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上海毕傲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品牌运营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运营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王超 | 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上海医药集团中央研究院,担任研究员;2006年10月至2008年2月担任晟康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发组长;2008年3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采购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书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李涛 | 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担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一部高级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2023年8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0月至2025年3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5年3月离职。 |
孟鸿 | 1997年至1999年在新加坡材料与工程研究院(IMRE)工作;2001年在美国贝尔实验室(LucentTechnologyBellLabs)工作;2002年至2009年在美国杜邦公司研发中心工作;2012年回国后在深圳市乐普泰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研发合成化学墨粉,导电橡胶核心材料等工作;2014年3月受聘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23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毛永浩 | 2006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晟康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员;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书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2025年1月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核心技术人员。2025年1月离职。 |
吕昳晴 | 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上海蓝木化工有限公司技术支持;2018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2020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志常 | 西湖大学 | 研究员 | 2018年9月 | - |
李健 | 上海科技大学 | 助理教授、研究员 | 2017年9月 | - |
李健 | 上海派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1月 | 2025年1月 |
李健 | 上海派泊生物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1月 | - |
孟鸿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 教授 | 2014年3月 | - |
孟鸿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4月18日 | 2026年4月17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和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个人的奖励,独立董事为固定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25.66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35.65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孟鸿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王超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李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补选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美国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7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美国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 | 2024年8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十次会议 | 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向美国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向美国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戴岚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李涛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2 |
赵芸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刘志常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李健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陶永平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王超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孟鸿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陶永平(主任委员)、刘志常、赵芸 |
提名委员会 | 刘志常(主任委员)、戴岚、李健、孟鸿(2024年6月3日离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志常(主任委员)、陶永平、赵芸 |
战略委员会 | 戴岚(主任委员)、张锐豪(2025年2月5日新增)、王超(2024年12月14日离任)、李涛(2025年3月12日离任)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 | 无 |
案 | |||
2024年12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1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3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2 |
销售人员 | 154 |
技术人员 | 130 |
财务人员 | 24 |
行政人员 | 308 |
合计 | 73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94 |
本科 | 393 |
专科 | 101 |
高中及以下 | 141 |
合计 | 738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为规范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对员工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公司制定了科学、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通过薪酬管理机构牵头,全公司各部门配合,通过职位等级体系和薪酬体系,确定薪酬等级、薪酬调整、员工福利、薪酬发放、扣缴款项、奖惩措施等。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始终秉持"人才驱动发展"的理念,围绕战略目标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培训体系。全年累计开展培训活动66场,培训对象覆盖到全体员工,整体培训满意度达90%以上,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本年度培训体系呈现四大亮点:一是打造"阶梯式"成长路径,针对新员工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确保新员工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知公司企业文化,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二是强化中坚力量,开展领导力培训,以实战案例研讨等形式赋能公司中层管理者;三是聚焦业务攻坚,面向销售团队推出针对性的销售培训,加强产品知识及销售技能的培训;四是注重核心人才,推行一对一及一对多的师徒带教,确保核心人才的留任率,提升业务水平。
同时,在培训形式上,除了传统的线下培训之外,依托数字化学习平台上线内部课程及外部精品课程,形成"线上筑基+线下突破"的混合式学习生态。
未来,我们将持续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强化培训成果转化追踪机制,为企业战略落地提供更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45,68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730.00 |
注:报告期内,因为公司订单量增加,总仓及各地分仓发货量增大,使用了较多的劳务外包人员。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在考虑了整体发展战略、资金运作成本、当前融资环境等因素,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10、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1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45,970,727.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801,072.91元。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40元(含税),以总股本64,916,3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971,243.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49%。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目前公司的总股本64,916,3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25,966,5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90,882,94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股数为准。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09,571,788.68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677,721.62元。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90,882,948股,剔除回购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份为88,753,905股,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9,878,514.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90%。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7、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17,426,163.51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52,956.97元。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90,882,948股,剔除回购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份为86,866,387股,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8,179,748.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58%。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9.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8,179,748.3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426,163.51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6.5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8,179,748.3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6.58 |
注: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根据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426,163.5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90,752,956.9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58,029,506.4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58,029,506.4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24,322,893.0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07.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68,355,390.3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5.56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股)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人)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60,000 | 2.27 | 65 | 8.81 | 24.96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0 | 0 | 0 | 0 | 24.96 | 0 | 0 |
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月8日,授予股权激励的数量为206万股。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月8日,戴岚获授予股票80万股,李涛获授予股票18万股,赵芸获授予股票22万股,张锐豪获授予股票10万股。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文件以及融资与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各方面的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建立了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并能按照相关治理文件及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2、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制度。
3、子公司完全依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
4、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ESG战略、目标及风险情况,监督和审批ESG规划的实施和进展;监督公司合规管理、应对环保安全等关键议题的承诺、行动与表现;关注并审议与公司业务相关的ESG事项;协同专门委员会和管理部门将ESG纳入生产经营,贯彻落实公司ESG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ESG方面的工作,建立公司ESG社会责任文化,董事会结合宏观政策、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利益相关方沟通等内容,领导各部门负责识别管理财务、法律、反舞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境外公共安全等风险,形成评估、报告、应对和监督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利益相关方调查,明确ESG重点议题,纳入公司整体战略加以考虑。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00.87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所属行业为“M73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重点排污行业。公司及其子公司针对正在运营的生产项目均已经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经主管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并通过了验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投产运行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以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推进环保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废物,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置,落实情况良好。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无任何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使用的资源、能源主要是水和电能。排放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针对废水、废气、噪声,公司已制定专门的环保制度,确保达标排放;针对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公司按要求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理。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能耗较低,所消耗的水和电能均由当地市政统一提供。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废气
公司运营2座研发中心,各设置1套废气处理系统。2座研发中心在研发过程中的废气主要系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检验废气、研发废气。公司研发、分离提纯、检验检测过程中的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在产生废气的单个实验单元室内呈微负压状态,且净化装置和排风装置应先于实验设施启动,并同步运行,滞后关闭,所产生的废气均通过“SDG+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效收集后达标排放。
(2)废水
公司运营2座研发中心,各设置1套污水处理系统。2座研发中心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器具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器具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冷却废水均通过“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絮凝沉淀+MBBR+MBR+消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3)噪声
噪声污染源主要是仪器设备运转时的固有声音。公司主要采取合理布局,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与管道连接部分做软连接,管道采取包扎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功能区标准。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柱层析工序产生的废渣、化学试剂废液、器皿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实验产生的沾有化学品的实验室废物以及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主要是废纸板、废气泡沫柱等填充物、废塑料制品等。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分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符合ISO14001:2015体系标准的环保管理制度,主要有《环境因素管理程序》、《废水管理程序》、《废气管理程序》、《噪声管理程序》。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重能源资源的节约,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用水用电管控,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优化工艺降低能耗。此外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公司一贯严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地方规定处置、排放。公司每年会借助“世界环境日”展开全员环保理念的宣传,切实提升环保氛围和意识。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主要业务为新药研发机构提供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的产品及服务。自成立十八年以来,一直聚焦于新药研发产业链前端,致力于降低新药研发的风险,缩短新药研发的周期。助力新药研发,将有助于改善全人类的健康,尤其是对于患者个体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贡献。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不适用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不适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同时确保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尊重员工人格,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致力于培育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企业人才战略,同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体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公司通过知识技能的理论培训及实践操作技能培训等方式使员工得到切实的提高和发展,维护员工权益。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62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8.4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495.71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5.46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情况(不含创始人戴岚、戴龙直接持股数量,不含员工自行购买的公司股票数量)。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制订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对公司供应商开发、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检验等业务进行严格管控。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在选择新的供应商时,公司会针对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品控能力、财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符合要求的进入供应商名单,并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严格管理。现在公司已经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合同化、标准化的约束。
公司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产品。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销售的产品在销售后的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公司给予免费退换。销售团队秉承“客户第一”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公司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了客户满意度。
公司通过上述措施,保障了供应商、客户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为每种产品建立质量标准和完整的质量检测档案,通过统一检测、纯化及包装储存,提升了产品的标准化水平,确保所有采购和自研产品的安全性,切实保障了客户和公司的利益。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包括《专利管理制度》《专利奖励管理制度》等与专利有关的制度。以此来保障公司的研发成果、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科技研发活动的有效开展,激励研发人员科技创新的动力。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毕得医药党支部在册党员26位,按照党员转入流程完成4名正式党员转入组织关系,按照党员转出流程转出正式党员1名。报告期内,组织党员参与党总支“缅怀先烈”主题活动,赴高桥烈士陵园和高桥清溪党群服务站举行主题党日活动,6月组织党员开展“书记讲党课”,展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本年我们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细化党员发展质量标准,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提升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于报告期内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2 | 公司官微发布2024年度一季度和三季度可视化一图看懂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页面:http://www.bidepharmatech.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和临时公告,报告期内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让投资者深入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动向。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还通过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及现场参观等形式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为了保证与投资者保持良性沟通,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等。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以来,公司不断创新形式,不定期组织投资者交流活动,包括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交流会等,组织多次线上、线下交流活动,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以保证广大投资者公平公开的获取公司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业绩说明会。会上,公司管理层从经营业绩、技术创新、未来发展等多个角度详细解读了公司业绩情况。同时,通过在线回复提前征集问题、与中小投资者线上文字互动等多种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现场解答。
未来,公司将积极按照监管层的要求,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多元的形式,与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关切者进行深入交流。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细致规范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细致规范的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戴岚、戴龙、蓝昀万驰、南煦投资、煦庆投资、戴慧、裴迪南、裴开 | 备注1、备注2、备注3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宁波欣曦、宁波兰旦 | 备注4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宁波欣曦,其中:1,499,213股为自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宁波兰旦,其中:69,485股为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内,1,826,771股为自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长风汇信 | 备注5 | 2021年12 | 是 | 其中:157,481股为自取得股份的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月4日 | 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东方翌睿健康、乾航投资、架桥合利、立为投资、同高东创、红土浙兴、深创投 | 备注6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架桥富凯、睿道投资、东方翌睿医疗 | 备注7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唐毓 | 备注8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其中:40,946股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9、备注10、备注11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 备注12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2022年10月11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备注13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4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戴岚、戴龙 | 备注16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7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欣曦、宁波兰旦、鼎华永创、吴波、吴爱旦 | 备注18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戴岚、戴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4)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毕得医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2: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蓝昀万驰、南煦投资、煦庆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仍应受到其法定锁定期或承诺锁定期的限制,且合伙企业每年减持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总数的25%;
(4)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由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转让人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5)公司上市后的锁定期后,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6)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8)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3: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戴慧、裴迪南、裴开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毕得医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4:持有毕得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宁波欣曦、宁波兰旦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若拟减持毕得医药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鼎华永创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若拟减持毕得医药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5:公司股东长风汇信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长风汇信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6:公司股东东方翌睿健康、海睿投资、架桥合利、立为投资、同高东创、红土浙兴、深创投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东方翌睿健康、海睿投资、架桥合利、立为投资、同高东创、红土浙兴、深创投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企业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7:公司股东架桥富凯、睿道投资、东方翌睿医疗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架桥富凯、睿道投资、东方翌睿医疗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企业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8:公司股东唐毓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唐毓承诺:
(1)本人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人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人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
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人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人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备注10:公司监事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监事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备注1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人将按照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减持。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备注12: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岚、戴龙,董事王超、芦晓旭、尚卓婷、毛永浩、魏炜、张萌、田伟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涛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控股股东增持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少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10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票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措施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备注13: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1、毕得医药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毕得医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毕得医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毕得医药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毕得医药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毕得医药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各方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备注1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毕得医药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运营进度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得到积极开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营进度,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日常运行效率公司将从资金使用效率、人员配置效率、生产安排效率等多方面促进公司日常运行效率,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运营成本,节省各项开支,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保证募集资金有效运用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的议案》,建立了健全有
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从多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积极保证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1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毕得医药承诺: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10)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1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毕得医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毕得医药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毕得医药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促使相关方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督促毕得医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毕得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毕得医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毕得医药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毕得医药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促使相关方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督促毕得医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备注16: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岚、戴龙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毕得医药外,本人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毕得医药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毕得医药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毕得医药所有。
(3)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毕得医药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4)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毕得医药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毕得医药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毕得医药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毕得医药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5)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毕得医药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毕得医药,并尽可能地协助毕得医药取得该商业机会。
(6)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7)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构成毕得医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毕得医药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备注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备注18:持有毕得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欣曦、宁波兰旦、鼎华永创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宁波欣曦、宁波兰旦、鼎华永创及其实际控制人吴波、吴爱旦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备注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备注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注1]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注2] |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产生影响。[注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产生影响。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翟晓宁、洪建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翟晓宁(1年)、洪建明(2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万元)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公司内部履行了必要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尽职尽责,按照独立审计的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式 |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专利、商标等使用权 | 专利权 | 市场价 | 3,773,584.90 | 3,773,584.90 | 100 | 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 3,773,584.90 | /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原料采购 | 市场价 | 1,981,021.05 | 1,981,021.05 | 0.31 | 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 1,981,021.05 | / |
合计 | / | 5,754,605.95 | 5,754,605.95 | / | / | 5,754,605.95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注: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锐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名张锐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张锐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由是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锐豪担任高管的企业。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聘任张锐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锐豪即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张锐豪曾持有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莱生物”)44.00%的股份并曾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锐豪于23年9月从西格莱生物离职、于2024年3月转让西格莱生物股份,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2024年度,上市公司向西格莱生物采购原材料198.10万元、向西格莱生物购买专利权377.36万元、向西格莱生物销售商品16.81万元。基于谨慎性考虑,上市公司将2024年度与西格莱生物发生的相关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 | 公司本部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 | 2024年7月10日 | 2024年7月11日 | 2025年7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有限公司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所属5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29日 | 142,816.08 | 130,899.89 | 43,435.61 | 87,464.28 | 96,099.74 | 67,097.93 | 73.41 | 76.71 | 41,012.58 | 31.33 | 15,806.81 |
合计 | / | 142,816.08 | 130,899.89 | 43,435.61 | 87,464.28 | 96,099.74 | 67,097.93 | 73.41 | 76.71 | 41,012.58 | 31.33 | 15,806.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 | 药物分子砌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80,000,000.00 | 51,362,441.38 | 186,432,115.20 | 66.58 | 2026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行股票 | 块区域中心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4,356,100.00 | 3,722,632.55 | 23,585,929.00 | 31.72 | 2026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0,000,000.00 | - | 80,000,000.00 | 100.00 | 2023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774,642,765.06 | 255,040,753.93 | 570,979,318.98 | 73.7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股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是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308,998,865.06 | 410,125,827.86 | 960,997,363.18 | 73.41 | / | / | / | / | / | / | / | / |
注:超募资金-其他为本期股份回购。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100.00 | 2022-2023年度 |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100.00 | 2023-2024年度 |
回购 | 回购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 | 2024年度 |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254,642,765.06 | 50,979,318.98 | 20.02 | 2024-2025年度 |
合计 | / | 874,642,765.06 | 670,979,318.98 | 76.71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2024年10月 | 280,000,000.00 | 142,513,295.28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项目二级科目调整 | 不适用 | 注 |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2024年10月 | 74,356,100.00 | 19,863,296.45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项目二级科目调整 | 不适用 | 注 |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10月15日 | 800,000,00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25年10月15日 | 281,199,100.00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493,215 | 58.86 | -5,844,439 | -5,844,439 | 47,648,776 | 52.4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82,230 | 0.75 | -682,230 | -682,23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2,810,985 | 58.11 | -5,162,209 | -5,162,209 | 47,648,776 | 52.4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147,866 | 11.17 | -5,121,263 | -5,121,263 | 5,026,603 | 5.5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2,663,119 | 46.94 | -40,946 | -40,946 | 42,622,173 | 46.9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7,389,733 | 41.14 | 5,844,439 | 5,844,439 | 43,234,172 | 47.5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7,389,733 | 41.14 | 5,844,439 | 5,844,439 | 43,234,172 | 47.5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 |
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0,882,948 | 100.00 | 90,882,948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合计总数为5,162,2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2024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908,830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08,830 | 908,830 | 0 | 0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 | 2024年10月11日 |
股份 | ||||||
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9,213 | 1,499,21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丽水兰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6,257 | 1,826,771 | 0 | 69,486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7,481 | 157,48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睿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922 | 629,92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架桥富凯十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922 | 629,92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唐毓 | 40,946 | 40,94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 2024年3月25日 |
限售股上市流通 | ||||||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翌睿(上海)医疗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7,954 | 377,95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9,213 | 1,499,21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合计 | 6,140,525 | 6,071,039 | 0 | 69,48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本变动情况”的相关内容。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241,502.80万元,负债总额32,548.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48%。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41,803.51万元,负债总额39,091.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17%。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8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1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股股东总数(户)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戴岚 | 70,090 | 29,664,719 | 32.64 | 29,515,88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戴龙 | 0 | 13,106,289 | 14.42 | 13,106,28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019,806 | 5.52 | 0 | 无 | 0 | 其他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05,076 | 4.74 | 69,486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06,323 | 2,999,540 | 3.30 | 0 | 无 | 0 | 其他 |
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82,851 | 2.18 | 1,982,851 | 无 | 0 | 其他 |
宁波梅山 | 0 | 1,487,133 | 1.64 | 1,487,133 | 无 | 0 | 其他 |
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87,133 | 1.64 | 1,487,133 | 无 | 0 | 其他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69,556 | 1,069,556 | 1.18 | 0 | 无 | 0 | 其他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919,101 | 1.01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19,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9,806 |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5,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35,5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9,54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69,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9,556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19,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101 |
吴波 | 785,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785,80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0,5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565 |
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架桥富凯十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922 |
唐毓 | 619,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99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35,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05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554,024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2.81%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戴岚和戴龙系姐弟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波为一致行动人。3、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受戴龙控制。4、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戴岚 | 29,515,884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2 | 戴龙 | 13,106,289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3 | 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2,851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4 | 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7,133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7,133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6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486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戴岚和戴龙系姐弟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受戴龙控制。3、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908,830 | 2024年10月11日 | -623,352 | 285,478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戴岚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姓名 | 戴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戴岚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戴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戴岚和戴龙姐弟,戴岚直接持有公司32.6406%股份,戴龙直接持有公司14.4211%股份,并通过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478%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8.7094%股份。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戴岚和戴龙姐弟,戴岚直接持有公司32.6406%股份,戴龙直接持有公司14.4211%股份,并通过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478%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8.7094%股份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2月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至10,000万元计算,拟回购数量为52.6316万股至105.26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至1.16% |
拟回购金额 | 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 |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2,554,024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10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4370号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毕得医药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毕得医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营业收入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三)所述,毕得医药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营业收入为110,201.03万元,销售业务具有交易发生频繁,交易量大的特点。关于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九)所述。
由于营业收入是毕得医药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毕得医药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从而存在毕得医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应对措施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确认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订单,识别与商品控制权上的风险与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结合销售模式的变化,对本期收入、成本、毛利波动进行分析,对主要产品本期销量、收入、成本、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等;
(4)对销售退回进行分析检查,确认销售退回的原因,进一步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理、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5)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包括客户的销售额及余额,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实施细节性测试,抽样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及订单、销售发票、运单、报关单、销售回款和物流签收记录等资料,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7)结合存货监盘情况,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七)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得医药存货余额为79,327.2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3,305.53万元,存货账面价值较高。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所述。
由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如果产品更新较快,或者品类增加但相应的管理滞后,将会产生存货跌价损失风险,且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减值时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应对措施
我们针对存货减值确认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生产与仓储环节内部控制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各类产品的特点,了解并评价毕得医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适当性;
(3)获取毕得医药期末存货盘点表,并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以确定期末存货是否存在;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分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可变现净值确定的依据,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的准确性;
(5)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周转率及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其他信息
毕得医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毕得医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毕得医药、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毕得医药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毕得医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毕得医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毕得医药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毕得医药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翟晓宁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明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5,333,099.80 | 1,274,075,533.8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522,082.20 | 122,535.9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413,544.96 | 2,344,167.13 | |
应收账款 | 222,953,939.46 | 235,010,033.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237,236.85 | 9,218,853.2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389,852.81 | 10,657,367.1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60,217,457.80 | 699,430,441.5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655,955.37 | 30,307,215.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8,723,169.25 | 2,261,166,147.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0,688,680.83 | 42,780,780.63 | |
在建工程 | 15,414,390.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776,810.28 | 54,540,850.96 | |
无形资产 | 3,945,455.07 | 600,719.3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41,714.52 | 37,579,040.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44,897.61 | 18,360,441.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9,311,949.15 | 153,861,833.35 | |
资产总计 | 2,418,035,118.40 | 2,415,027,980.8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182,470.22 | 231,234.0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36,422.4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8,750.00 | ||
应付账款 | 216,102,399.07 | 179,566,402.8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6,686,165.31 | 29,072,493.8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784,656.62 | 21,560,093.25 | |
应交税费 | 25,513,090.52 | 21,469,686.94 | |
其他应付款 | 339,146.95 | 1,638,037.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64,552.02 | 15,879,402.55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70,092.89 | 3,116,329.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5,761,323.60 | 274,970,102.8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954,848.68 | 41,185,511.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67,641.5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96,482.48 | 8,062,572.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151,331.16 | 50,515,725.61 | |
负债合计 | 390,912,654.76 | 325,485,828.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882,948.00 | 90,882,9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55,202,764.04 | 1,753,537,094.50 | |
减:库存股 | 99,991,734.50 | ||
其他综合收益 | -8,603,300.81 | -6,962,028.0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714,563.31 | 27,497,479.9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9,917,223.60 | 224,586,657.9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27,122,463.64 | 2,089,542,152.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27,122,463.64 | 2,089,542,152.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18,035,118.40 | 2,415,027,980.82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0,884,099.50 | 1,157,556,087.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522,082.2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413,544.96 | 2,344,167.13 | |
应收账款 | 724,157,969.40 | 561,664,092.5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011,466.99 | 9,109,278.40 | |
其他应收款 | 24,512,621.16 | 21,776,607.4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24,392,703.44 | 511,918,573.1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33,367.40 | 2,701,141.94 |
流动资产合计 | 2,231,527,855.05 | 2,267,069,948.2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400,924.86 | 59,950,157.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427,677.79 | 22,340,362.2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852,860.04 | 23,308,679.48 | |
无形资产 | 3,945,455.07 | 600,719.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74,848.63 | 6,965,161.9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60,397.31 | 7,595,071.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062,163.70 | 120,760,151.29 | |
资产总计 | 2,345,590,018.75 | 2,387,830,099.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1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8,750.00 | ||
应付账款 | 350,586,748.50 | 258,826,684.8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458,049.23 | 23,440,105.3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640,164.76 | 13,228,456.68 | |
应交税费 | 8,273,548.51 | 18,032,434.17 | |
其他应付款 | 16,966,752.74 | 21,669,217.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41,943.10 | 8,437,833.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29,546.44 | 3,047,213.7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0,115,503.28 | 346,681,945.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7,479,392.58 | 16,691,747.9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86,039.54 | 5,013,576.4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065,432.12 | 21,705,324.44 | |
负债合计 | 482,180,935.40 | 368,387,269.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882,948.00 | 90,882,9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52,382,396.04 | 1,750,716,726.50 | |
减:库存股 | 99,991,734.5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382,516.84 | 27,165,433.52 | |
未分配利润 | 90,752,956.97 | 150,677,721.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63,409,083.35 | 2,019,442,829.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45,590,018.75 | 2,387,830,099.50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02,010,333.61 | 1,091,858,561.9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102,010,333.61 | 1,091,858,561.9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31,884,986.72 | 940,546,450.07 | |
其中:营业成本 | 646,519,463.42 | 655,120,131.6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707,012.78 | 5,137,913.72 |
销售费用 | 126,793,835.10 | 127,062,863.22 | |
管理费用 | 114,648,566.50 | 119,550,943.45 | |
研发费用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
财务费用 | -21,838,343.64 | -29,552,811.3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315,789.62 | 2,530,435.16 | |
利息收入 | 22,123,520.01 | 27,983,759.54 | |
加:其他收益 | 10,338,505.69 | 7,008,019.0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19,012.09 | 3,759,981.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48,107.01 | -12,632,140.3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26,949.37 | -4,994,469.7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826,019.95 | -18,263,044.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6,347.20 | 438,709.5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334,349.56 | 126,629,167.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725,289.09 | 59,847.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1,484.67 | 692,242.8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8,018,153.98 | 125,996,771.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591,990.47 | 17,550,472.6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426,163.51 | 108,446,298.7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426,163.51 | 108,446,298.7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426,163.51 | 109,571,788.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5,489.9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41,272.74 | 282,987.3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41,272.74 | 282,987.3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41,272.74 | 282,987.3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41,272.74 | 282,987.3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5,784,890.77 | 108,729,286.1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784,890.77 | 109,854,776.0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25,489.9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2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2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99,021,929.55 | 995,699,470.25 | |
减:营业成本 | 619,270,350.26 | 646,473,860.70 | |
税金及附加 | 3,839,582.71 | 3,820,859.38 | |
销售费用 | 90,129,873.59 | 90,891,429.92 | |
管理费用 | 133,572,762.93 | 137,799,045.81 | |
研发费用 | 40,014,890.91 | 41,390,326.03 | |
财务费用 | -16,931,967.22 | -27,659,153.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99,871.23 | 908,075.53 | |
利息收入 | 16,561,440.39 | 27,373,951.36 | |
加:其他收益 | 8,113,120.14 | 5,057,746.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0,516.1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39,720.5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2,550.83 | -2,440,855.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315,769.26 | -11,589,820.5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1,225.73 | 349,861.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392,698.86 | 94,360,033.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7,142.47 | 30,557.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39.67 | 71,266.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699,801.66 | 94,319,324.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71,031.51 | 9,286,690.5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70,833.17 | 85,032,634.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70,833.17 | 85,032,634.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170,833.17 | 85,032,634.3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9,740,796.66 | 1,112,751,167.1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1,239,555.28 | 62,228,086.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732,431.23 | 32,851,614.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3,712,783.17 | 1,207,830,867.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6,024,972.78 | 953,148,366.8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 182,664,881.06 | 183,191,998.99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008,649.34 | 64,730,622.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701,574.48 | 64,147,480.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5,400,077.66 | 1,265,218,468.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12,705.51 | -57,387,600.7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6,081,482.00 | 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49,668.41 | 11,424.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97,688.00 | 92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8,368.75 | 37,104,810.4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4,277,207.16 | 78,041,234.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346,161.87 | 61,078,511.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64,000,000.00 | 4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8,705.22 | 5,828,474.4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2,754,867.09 | 106,906,986.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477,659.93 | -28,865,751.9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345,972.59 | 231,234.0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98,915.93 | 4,98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944,888.52 | 5,211,234.0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010,841.93 | 9,528,485.6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879,711.74 | 100,031,289.9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896,503.61 | 33,957,260.3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787,057.28 | 143,517,035.9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842,168.76 | -138,305,801.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1,442,233.01 | -5,833,472.13 |
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8,449,356.19 | -230,392,626.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5,070,054.44 | 1,495,462,681.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6,620,698.25 | 1,265,070,054.44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0,091,219.47 | 958,239,158.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67,986.46 | 29,649,133.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4,759,205.93 | 987,888,292.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5,814,651.65 | 861,561,589.8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160,383.86 | 105,080,504.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277,661.87 | 35,280,317.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939,088.64 | 125,918,540.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7,191,786.02 | 1,127,840,952.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32,580.09 | -139,952,659.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5,641,108.0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27,846.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77,447.00 | 36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 | 27,846,548.4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2,256,401.51 | 28,206,548.4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53,940.88 | 8,978,391.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89,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0,000.00 | 33,137,737.9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9,363,940.88 | 42,116,129.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07,539.37 | -13,909,581.2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263,502.3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98,915.93 | 20,9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862,418.30 | 20,9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779,607.92 | 9,391,344.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879,711.74 | 100,031,289.9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998,237.78 | 19,001,501.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657,557.44 | 128,424,135.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795,139.14 | -107,524,135.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5,260.11 | 1,242,377.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7,139,998.49 | -260,143,999.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312,029.87 | 1,409,456,029.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2,172,031.38 | 1,149,312,029.87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3,537,094.50 | -6,962,028.07 | 27,497,479.99 | 224,586,657.91 | 2,089,542,152.33 | 2,089,542,152.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882,948.00 | 1,753,537,094.50 | -6,962,028.07 | 27,497,479.99 | 224,586,657.91 | 2,089,542,152.33 | 2,089,542,152.33 | ||||||||
三、本期增 | 1,665,669.54 | 99,991,734.50 | -1,641,272.74 | 2,217,083.32 | 35,330,565.69 | -62,419,688.69 | -62,419,688.69 |
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41,272.74 | 117,426,163.51 | 115,784,890.77 | 115,784,890.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65,669.54 | 99,991,734.50 | -98,326,064.96 | -98,326,064.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92,298.98 | 1,692,298.98 | 1,692,298.98 |
4.其他 | -26,629.44 | 99,991,734.50 | -100,018,363.94 | -100,018,363.94 | |||||||
(三)利润分配 | 2,217,083.32 | -82,095,597.82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17,083.32 | -2,217,083.32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 |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 |
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5,202,764.04 | 99,991,734.50 | -8,603,300.81 | 29,714,563.31 | 259,917,223.60 | 2,027,122,463.64 | 2,027,122,463.6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916,392.00 | 1,776,004,913.44 | -7,245,015.42 | 18,994,216.56 | 223,483,663.48 | 2,076,154,170.06 | 2,076,154,170.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712.86 | 5,712.86 | 5,712.8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916,392.00 | 1,776,004,913.44 | -7,245,015.42 | 18,994,216.56 | 223,489,376.34 | 2,076,159,882.92 | 2,076,159,882.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25,966,556.00 | -22,467,818.94 | 282,987.35 | 8,503,263.43 | 1,097,281.57 | 13,382,269.41 | 13,382,269.41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2,987.35 | 109,571,788.68 | 109,854,776.03 | 109,854,776.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98,737.06 | 3,498,737.06 | 3,498,737.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498,737.06 | 3,498,737.06 | 3,498,737.0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503,263.43 | -108,474,507.11 | -99,971,243.68 | -99,971,243.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03,263.43 | -8,503,263.43 | - | - | ||||||||
2.提取一般风 |
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971,243.68 | -99,971,243.68 | -99,971,243.6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3,537,094.50 | -6,962,028.07 | 27,497,479.99 | 224,586,657.91 | 2,089,542,152.33 | 2,089,542,152.33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0,716,726.50 | 27,165,433.52 | 150,677,721.62 | 2,019,442,829.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882,948.00 | 1,750,716,726.50 | 27,165,433.52 | 150,677,721.62 | 2,019,442,829.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65,669.54 | 99,991,734.50 | 2,217,083.32 | -59,924,764.65 | -156,033,746.2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170,833.17 | 22,170,833.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65,669.54 | 99,991,734.50 | -98,326,064.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92,298.98 | 1,692,298.98 | ||||||
4.其他 | -26,629.44 | 99,991,734.50 | -100,018,363.94 | |||||
(三)利润分配 | 2,217,083.32 | -82,095,597.82 | -79,878,51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17,083.32 | -2,217,083.32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2,382,396.04 | 99,991,734.50 | 29,382,516.84 | 90,752,956.97 | 1,863,409,083.35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916,392.00 | 1,773,184,545.44 | 18,662,170.09 | 174,157,342.68 | 2,030,920,450.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7,748.27 | -37,748.2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916,392.00 | 1,773,184,545.44 | 18,662,170.09 | 174,119,594.41 | 2,030,882,701.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966,556.00 | -22,467,818.94 | 8,503,263.43 | -23,441,872.79 | -11,439,872.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032,634.32 | 85,032,634.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98,737.06 | 3,498,737.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498,737.06 | 3,498,737.0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503,263.43 | -108,474,507.11 | -99,971,243.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03,263.43 | -8,503,263.43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971,243.68 | -99,971,243.6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0,716,726.50 | 27,165,433.52 | 150,677,721.62 | 2,019,442,829.64 |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0660715642B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A座101室。法定代表人:戴岚。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882,948.00元,总股本为90,882,94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7,648,776.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3,234,172.0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下设产品部、国外销售部、国内销售部、品牌部、研发部、生命科学部、财务部、采购部、仓储物流生产管理部、人事行政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生物医药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下设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分公司)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分公司)。松江分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MA1J5A4H54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望东中路1号13幢1层101室。负责人:张锐豪。北京分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CEGQQ64W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18层4单元21E。负责人:戴龙。北京分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注销。
北京分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详见第十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具体包括: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毕路得 | 100.00 | — |
2 | 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蒈顺 | 100.00 | — |
3 | BepharmScientificInc. | AM | 100.00 | — |
4 | 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凯美克 | 100.00 | — |
5 | BLDPharmatechCo.,Limited | BLDUS | — | 100.00 |
6 | BLDPharmatechGmbH | BLDGM | — | 100.00 |
7 | 上海毕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毕臻 | 100.00 | — |
8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 深圳煦丰 | 100.00 | — |
9 | BLDPharmatech(India)PrivateLimited | BLDIND | — | 100.00 |
10 | BLDPharmatech(HK)Co.,Limited | BLDHK | — | 100.00 |
11 | 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毕臣 | 100.00 | — |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应收账款”、“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其他应收款”、“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固定资产”、“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无形资产”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列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
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长期股权投资”或“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
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所述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收入”所述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
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公允价
值”。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1)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
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00 | 19.00-31.67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4-5 | 5.00 | 19.00-23.7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00 | 19.00-31.67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
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2-3 |
专利权 | 剩余专利保护期 | 16.83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公司业务类型分为直销模式、经销模式,不同模式下的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直销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对国内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抵并交付客户,此时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结合物流签收记录,公司确认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国外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发货,其中:①在订单约定FOB和CIF方式下,以货物装运完毕并办理完成相关报关手续,按报关单中记载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②在订单约定CIP、CPT、DDP、DDU方式或者未约定下,公司以将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时确认收入;③海外子公司对外销售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抵并交付客户,此时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结合物流签收记录,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经销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抵并交付客户,客户签收后,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
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
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和会计处理方法
1.债权人
(1)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以及债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置损益。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的,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采用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在债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债权人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债权人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3)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以及债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置损益。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债务人
(1)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2)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重组债务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债务,债务人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债务人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4)以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债务重组损益。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或投资收益(仅涉及金融工具时)。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7.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公允价值的披露”。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 "注1"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 "注2" |
"注1:"(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产生影响。
"注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30%等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克) | 15% |
BepharmScientificInc.(以下简称AM) | 联邦税21%、加州最高税率8.84%、伊利诺伊州最高税率9.50% |
BLDPHARMA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BLDUS) | 联邦税21%、加州最高税率8.84%、伊利诺伊州最高税率9.50% |
BLDPHARMATECH(HK)CO.,LIMITED(以下简称BLDHK) | 8.25%、16.5%[注] |
BLDPHARMATECHGMBH(以下简称BLDGM) | 15% |
BLDPHARMATECH(INDIA)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BLDIND) | 30%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煦丰)、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蒈顺)、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毕臣)、上海毕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毕臻)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各课税年度,执行两级制利得税率。法团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按8.25%征收利得税;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16.5%征收利得税。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831003255号),本公司自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131004824号),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202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31005832号),2024年度至2026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凯美克于2022年11月15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31001669号),凯美克自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煦丰、上海蒈顺、上海毕臣、上海毕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 |
银行存款 | 1,103,359,802.13 | 1,272,820,382.83 |
其他货币资金 | 1,973,297.67 | 1,255,150.97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合计 | 1,105,333,099.80 | 1,274,075,533.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5,510,348.64 | 41,965,990.92 |
其他说明
1.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2.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5,522,082.20 | 122,535.95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75,522,082.20 | - | / |
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 | 122,535.95 | ||
合计 | 75,522,082.20 | 122,535.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162,345.96 | 2,320,11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251,199.00 | 24,057.13 |
合计
合计 | 4,413,544.96 | 2,344,167.1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100,000.00 |
合计 | - | 100,00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26,765.96 | 100.00 | 13,221.00 | 0.30 | 4,413,544.96 | 2,345,433.30 | 100.00 | 1,266.17 | 0.05 | 2,344,167.13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4,426,765.96 | 100.00 | 13,221.00 | 0.30 | 4,413,544.96 | 2,345,433.30 | 100.00 | 1,266.17 | 0.05 | 2,344,167.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162,345.96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264,420.00 | 13,221.00 | 5.00 |
合计 | 4,426,765.96 | 13,221.00 | 0.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6.17 | 11,954.83 | - | - | - | 13,221.00 |
合计 | 1,266.17 | 11,954.83 | - | - | - | 13,221.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228,121,110.94 | 244,320,694.75 |
1年以内小计 | 228,121,110.94 | 244,320,694.75 |
1至2年 | 6,792,792.95 | 3,431,623.11 |
2至3年 | 1,609,299.53 | 320,148.95 |
3年以上 | 212,676.47 | 197,144.2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236,735,879.89 | 248,269,611.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6,735,879.89 | 100.00 | 13,781,940.43 | 5.82 | 222,953,939.46 | 248,269,611.09 | 100.00 | 13,259,578.05 | 5.34 | 235,010,033.04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36,735,879.89 | 100.00 | 13,781,940.43 | 5.82 | 222,953,939.46 | 248,269,611.09 | 100.00 | 13,259,578.05 | 5.34 | 235,010,033.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8,121,110.94 | 11,406,055.63 | 5.00 |
1-2年 | 6,792,792.95 | 1,358,558.56 | 20.00 |
2-3年 | 1,609,299.53 | 804,649.77 | 50.00 |
3年以上 | 212,676.47 | 212,676.47 | 100.00 |
合计 | 236,735,879.89 | 13,781,940.43 | 5.8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59,578.05 | 1,752,548.37 | - | 1,294,041.24 | 63,855.25 | 13,781,940.43 |
合计 | 13,259,578.05 | 1,752,548.37 | - | 1,294,041.24 | 63,855.25 | 13,781,940.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94,041.2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757,823.24 | 27,757,823.24 | 11.73 | 1,387,891.16 | |
第二名 | 13,720,152.96 | 13,720,152.96 | 5.80 | 690,098.80 | |
第三名 | 9,091,279.79 | 9,091,279.79 | 3.84 | 454,563.99 | |
第四名 | 7,875,097.20 | 7,875,097.20 | 3.33 | 393,754.86 | |
第五名 | 5,713,742.87 | 5,713,742.87 | 2.41 | 310,987.66 | |
合计 | 64,158,096.06 | 64,158,096.06 | 27.11 | 3,237,296.47 |
其他说明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06,592.95 | 81.87 | 8,869,160.32 | 96.21 |
1至2年 | 1,040,200.65 | 16.68 | 212,804.06 | 2.31 |
2至3年 | 44,150.19 | 0.71 | 136,888.83 | 1.48 |
3年以上 | 46,293.06 | 0.74 | ||
合计 | 6,237,236.85 | 100.00 | 9,218,853.2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96,403.94 | 12.77 |
第二名 | 450,000.00 | 7.21 |
第三名 | 316,415.94 | 5.07 |
第四名 | 219,311.47 | 3.52 |
第五名 | 212,656.70 | 3.41 |
合计 | 1,994,788.05 | 31.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389,852.81 | 10,657,367.16 |
合计 | 15,389,852.81 | 10,657,367.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13,845,303.93 | 8,952,400.00 |
1年以内小计 | 13,845,303.93 | 8,952,400.00 |
1至2年 | 2,252,714.97 | 937,469.81 |
2至3年 | 869,284.23 | 2,805,222.74 |
3年以上 | 3,100,939.77 | 792,610.62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合计
合计 | 20,068,242.90 | 13,487,703.17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出口退税 | 13,238,191.30 | 6,358,741.63 |
押金保证金 | 6,815,563.39 | 7,040,575.48 |
备用金及其他 | 14,488.21 | 88,386.06 |
合计 | 20,068,242.90 | 13,487,703.17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37,725.39 | 792,610.62 | 2,830,336.0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39,796.85 | 1,339,796.85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00,609.33 | 1,161,836.84 | - | 2,162,446.1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25,628.19 | 193,335.75 | - | 318,963.94 |
其他变动 | 4,540.64 | 31.21 | - | 4,571.85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577,450.32 | 3,100,939.77 | - | 4,678,390.0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第五节“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中“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9.30%,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第十节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说明。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30,336.01 | 2,162,446.17 | - | 318,963.94 | 4,571.85 | 4,678,390.09 |
合计 | 2,830,336.01 | 2,162,446.17 | - | 318,963.94 | 4,571.85 | 4,678,390.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18,963.9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3,238,191.30 | 65.97 | 出口退税 | 1年以内 | 661,909.57 |
第二名 | 2,236,628.93 | 11.15 | 押金保证金 | “注1” | 1,998,640.71 |
第三名 | 817,705.12 | 4.07 | 押金保证金 | “注2” | 617,531.42 |
第四名 | 691,572.00 | 3.45 | 押金保证金 | “注3” | 255,786.00 |
第五名 | 602,514.28 | 3.00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120,502.86 |
合计 | 17,586,611.63 | 87.64 | / | / | 3,654,370.56 |
"注1:"其中297,485.28元为1-2年,1,939,143.65元为3年以上。"注2:"其中250,217.12元为1-2年,567,488.00元为3年以上。"注3:"其中300,000.00元为1-2年,391,572.00元为2-3年。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8,959,984.92 | 8,024,872.72 | 170,935,112.20 | 94,097,669.31 | 3,301,707.08 | 90,795,962.23 |
在产品 | 6,579,898.85 | 6,579,898.85 | 6,828,135.16 | 6,828,135.16 | ||
库存商品 | 603,388,818.61 | 24,792,587.35 | 578,596,231.26 | 621,581,938.63 | 20,595,072.85 | 600,986,865.7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 |
成本 | ||||||
发出商品 | 4,344,076.84 | 237,861.35 | 4,106,215.49 | 819,478.39 | 819,478.39 |
合计
合计 | 793,272,779.22 | 33,055,321.42 | 760,217,457.80 | 723,327,221.49 | 23,896,779.93 | 699,430,441.5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301,707.08 | 9,473,232.10 | 4,750,066.46 | 8,024,872.7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0,595,072.85 | 24,114,926.50 | 19,917,412.00 | 24,792,587.3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37,861.35 | 237,861.35 |
合计
合计 | 23,896,779.93 | 33,826,019.95 | 24,667,478.46 | 33,055,321.4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计提了跌价的存货已进行销售,这部分存货对应的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则一起转销。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 12,604,435.12 | 21,069,658.90 |
待摊费用 | 1,857,356.01 | 3,632,254.30 |
预缴税金 | 4,194,164.24 | 5,605,302.42 |
合计
合计 | 18,655,955.37 | 30,307,215.6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0,688,680.83 | 42,780,780.6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0,688,680.83 | 42,780,780.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577,010.50 | 29,426,632.82 | 10,999,570.56 | 6,807,917.77 | 63,811,131.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492,160.00 | 781,175.66 | 1,213,748.45 | 70,487,084.11 | |
(1)购置 | 68,492,160.00 | 781,175.66 | 1,213,748.45 | 70,487,084.11 | |
(2)在建工程转 |
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99,823.00 | 3,185,404.83 | 13,230.09 | 3,298,457.92 | |
(1)处置或报废 | 99,823.00 | 3,185,404.83 | 13,230.09 | 3,298,457.92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5,069,170.50 | 30,107,985.48 | 7,814,165.73 | 8,008,436.13 | 130,999,757.8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56,688.16 | 10,842,990.07 | 3,809,356.68 | 3,721,316.11 | 21,030,351.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8,677.18 | 5,015,979.58 | 2,016,355.39 | 1,510,430.99 | 10,741,443.14 |
(1)计提 | 2,198,677.18 | 5,015,979.58 | 2,016,355.39 | 1,510,430.99 | 10,741,443.1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72,704.38 | 1,381,118.96 | 6,893.81 | 1,460,717.15 | |
(1)处置或报废 | 72,704.38 | 1,381,118.96 | 6,893.81 | 1,460,717.1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855,365.34 | 15,786,265.27 | 4,444,593.11 | 5,224,853.29 | 30,311,077.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213,805.16 | 14,321,720.21 | 3,369,572.62 | 2,783,582.84 | 100,688,680.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20,322.34 | 18,583,642.75 | 7,190,213.88 | 3,086,601.66 | 42,780,780.63 |
[注]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6,157,704.59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414,390.84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414,390.8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调试设备 | 15,414,390.84 | 15,414,390.84 |
合计
合计 | 15,414,390.84 | 15,414,390.8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964,727.57 | 85,964,727.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29,789.18 | 18,529,789.18 |
租赁 | 18,529,789.18 | 18,529,789.1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76,427.39 | 16,076,427.39 |
处置 | 16,076,427.39 | 16,076,427.3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8,418,089.36 | 88,418,089.3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423,876.61 | 31,423,87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53,475.76 | 17,553,475.76 |
(1)计提 | 17,553,475.76 | 17,553,475.7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36,073.29 | 11,336,073.29 |
(1)处置 | 11,336,073.29 | 11,336,073.2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7,641,279.08 | 37,641,279.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776,810.28 | 50,776,810.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540,850.96 | 54,540,850.9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43,391.55 | 2,543,391.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3,584.90 | 3,773,584.90 | ||
(1)购置 | 3,773,584.90 | 3,773,584.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5,398.23 | 35,398.23 | |
(1)处置 | 35,398.23 | 35,398.23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773,584.90 | 2,507,993.32 | 6,281,578.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42,672.20 | 1,942,672.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767.84 | 262,683.11 | 393,450.95 | ||
(1)计提 | 130,767.84 | 262,683.11 | 393,450.9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0,767.84 | 2,205,355.31 | 2,336,123.1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42,817.06 | 302,638.01 | 3,945,455.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0,719.35 | 600,719.3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6,896,147.83 | 1,148,063.97 | 14,693,538.33 | 23,350,673.47 | |
系统使用费 | 95,754.78 | 95,754.78 | - | ||
咨询服务费 | 587,138.33 | 196,097.28 | 391,041.05 | ||
合计 | 37,579,040.94 | 1,148,063.97 | 14,985,390.39 | 23,741,714.5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13,422,068.49 | 2,378,426.87 | 11,874,410.93 | 2,026,119.51 |
资产减值准备 | 21,134,922.49 | 3,156,287.61 | 16,245,657.43 | 2,436,848.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2,436,422.44 | 609,105.61 | ||
租赁负债 | 35,185,946.24 | 6,155,036.19 | 37,670,223.65 | 6,860,752.97 |
未抵扣亏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690,027.24 | 3,055,146.94 | 22,919,963.71 | 6,427,614.77 |
合计 | 83,432,964.46 | 14,744,897.61 | 91,146,678.16 | 18,360,441.4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522,082.20 | 78,312.33 | 122,535.95 | 30,633.99 |
使用权资产 | 34,036,765.02 | 6,038,371.95 | 35,581,400.70 | 6,514,664.0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7,198,654.66 | 1,079,798.20 | 10,115,163.80 | 1,517,274.57 |
合计
合计 | 41,757,501.88 | 7,196,482.48 | 45,819,100.45 | 8,062,572.5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971,881.96 | 11,867,891.80 |
可抵扣亏损 | 397,637.75 | |
可抵扣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1,099,671.44 | 67,441,233.46 |
合计
合计 | 78,071,553.40 | 79,706,763.0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77,096.33 | ||
2025年 | 20,541.42 | ||
2026年 | |||
合计 | 397,637.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33.43 | 333.43 | 其他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739,996.97 | 739,996.97 | 其他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计
合计 | 333.43 | 333.43 | / | / | 739,996.97 | 739,996.97 | / | / |
其他说明:
受限类型其他为远期结汇保证金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100,000.00 | |
信用卡借款 | 82,470.22 | 231,234.01 |
合计 | 30,182,470.22 | 231,234.0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36,422.44 | / | |
其中: | |||
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 | 2,436,422.44 | / |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436,422.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8,750.00 | - |
合计
合计 | 218,750.00 | -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09,529,658.85 | 179,210,597.40 |
1-2年 | 6,541,985.37 | 300,729.13 |
2-3年 | 764.85 | 4,519.99 |
3年以上 | 29,990.00 | 50,556.34 |
合计 | 216,102,399.07 | 179,566,402.8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二名 | 2,058,488.03 | 未到结算时点 |
第五十三名 | 743,003.66 | 质保金 |
合计 | 2,801,491.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6,686,165.31 | 29,072,493.83 |
合计
合计 | 36,686,165.31 | 29,072,493.8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122,195.06 | 158,616,113.29 | 161,357,800.11 | 17,380,508.2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32,613.16 | 18,861,983.13 | 18,890,447.91 | 1,404,148.38 |
三、辞退福利 | 5,285.03 | 2,134,920.51 | 2,140,205.54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合计 | 21,560,093.25 | 179,613,016.93 | 182,388,453.56 | 18,784,656.6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515,081.32 | 137,593,680.94 | 140,040,459.46 | 16,068,302.80 |
二、职工福利费 | 46,003.30 | 2,058,311.86 | 2,104,315.16 | - |
三、社会保险费 | 986,611.44 | 11,697,587.21 | 11,931,949.21 | 752,249.4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65,667.15 | 11,283,075.32 | 11,516,176.92 | 732,565.55 |
工伤保险费 | 20,944.29 | 408,472.70 | 409,733.10 | 19,683.89 |
生育保险费 | 6,039.19 | 6,039.19 | - |
四、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 | 574,499.00 | 7,184,894.05 | 7,199,437.05 | 559,95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1,639.23 | 81,639.23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合计 | 20,122,195.06 | 158,616,113.29 | 161,357,800.11 | 17,380,508.2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77,790.52 | 17,263,281.50 | 17,328,142.05 | 1,312,929.97 |
2、失业保险费 | 54,822.64 | 1,598,701.63 | 1,562,305.86 | 91,218.41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合计 | 1,432,613.16 | 18,861,983.13 | 18,890,447.91 | 1,404,148.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2,845,564.70 | 6,494,001.28 |
增值税 | 11,972,290.99 | 13,411,530.0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8,078.04 | 635,705.78 |
印花税 | 223,700.49 | 193,406.77 |
教育费附加 | 106,872.34 | 273,191.94 |
地方教育附加 | 71,248.23 | 182,127.97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75,335.73 | 279,723.13 |
合计
合计 | 25,513,090.52 | 21,469,686.9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39,146.95 | 1,638,037.19 |
合计
合计 | 339,146.95 | 1,638,037.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339,146.95 | 1,638,037.19 |
合计
合计 | 339,146.95 | 1,638,037.1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064,552.02 | 15,879,402.55 |
合计
合计 | 14,064,552.02 | 15,879,402.5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3,870,092.89 | 3,116,329.81 |
合计
合计 | 3,870,092.89 | 3,116,329.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2,046,093.31 | 46,664,222.4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091,244.63 | 5,478,710.95 |
合计 | 37,954,848.68 | 41,185,511.5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计工程违约补偿款 | 1,267,641.51 | 项目终止补偿款 |
合计
合计 | 1,267,641.5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0,882,948.00 | 90,882,948.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52,877,139.38 | 1,752,877,139.38 | ||
其他资本公积 | 659,955.12 | 1,692,298.98 | 26,629.44 | 2,325,624.66 |
合计
合计 | 1,753,537,094.50 | 1,692,298.98 | 26,629.44 | 1,755,202,764.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因回购公司股份发生的手续费,减少资本公积26,629.44元。
(2)本期公司因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692,298.98元,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五节“股份支付”说明。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99,991,734.50 | 99,991,734.50 |
合计
合计 | 99,991,734.50 | 99,991,734.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4,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99元/股,最低价为28.63元/股,回购均价为
39.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1,73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 |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62,028.07 | -1,641,272.74 | -1,641,272.74 | -8,603,300.8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962,028.07 | -1,641,272.74 | -1,641,272.74 | -8,603,300.81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962,028.07 | -1,641,272.74 | -1,641,272.74 | -8,603,300.8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497,479.99 | 2,217,083.32 | 29,714,563.3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7,497,479.99 | 2,217,083.32 | 29,714,563.3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详见第十节七(60)2之说明。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4,586,657.91 | 223,483,663.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712.8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4,586,657.91 | 223,489,376.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7,426,163.51 | 109,571,788.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17,083.32 | 8,503,263.4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9,878,514.50 | 99,971,243.6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9,917,223.60 | 224,586,657.91 |
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2024年6月3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9,878,514.50元。
2)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217,083.32元。
3)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利润分配情况”。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01,996,233.61 | 646,519,463.42 | 1,091,824,411.03 | 655,120,131.68 |
其他业务 | 14,100.00 | 34,150.94 | ||
合计 | 1,102,010,333.61 | 646,519,463.42 | 1,091,858,561.97 | 655,120,131.6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分子砌块杂环化合物 | 474,767,393.63 | 262,911,332.33 | 474,767,393.63 | 262,911,332.33 |
分子砌块苯环化合物 | 272,234,687.01 | 163,674,939.28 | 272,234,687.01 | 163,674,939.28 |
分子砌块脂肪族类化合物 | 189,044,591.67 | 116,311,721.57 | 189,044,591.67 | 116,311,721.57 |
催化剂和配体 | 115,466,986.03 | 78,826,076.22 | 115,466,986.03 | 78,826,076.22 |
活性小分子化合物 | 50,482,575.27 | 24,795,394.02 | 50,482,575.27 | 24,795,394.02 |
其他 | 14,100.00 | - | 14,100.00 | |
按经营地分类 | ||||
内销 | 486,043,411.08 | 341,005,185.86 | 486,043,411.08 | 341,005,185.86 |
外销 | 615,966,922.53 | 305,514,277.56 | 615,966,922.53 | 305,514,277.5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1,102,010,333.61 | 646,519,463.42 | 1,102,010,333.61 | 646,519,463.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46,078.31 | 2,120,826.74 |
教育费附加 | 948,703.16 | 943,722.6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67,840.78 | 495,314.51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及其他 | 2,011,921.82 | 948,901.38 |
地方教育附加 | 632,468.71 | 629,148.43 |
合计 | 6,707,012.78 | 5,137,913.7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463,746.57 | 70,433,057.44 |
仓储服务费 | 14,259,337.56 | 14,263,084.69 |
包装费 | 9,374,465.85 | 11,062,651.14 |
综合办公费 | 7,329,354.51 | 9,614,331.51 |
业务宣传费 | 9,587,224.57 | 7,766,471.16 |
折旧与摊销 | 7,918,679.33 | 6,489,904.44 |
劳务费 | 6,729,750.00 | 5,776,721.06 |
股份支付 | 979,910.54 | 659,955.12 |
其他 | 3,151,366.17 | 996,686.66 |
合计 | 126,793,835.10 | 127,062,863.2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756,464.63 | 59,419,904.16 |
综合办公费 | 12,083,502.06 | 13,021,083.54 |
租赁物管费 | 5,504,336.44 | 7,489,714.34 |
中介机构费 | 8,136,012.15 | 5,505,750.73 |
折旧与摊销 | 6,247,152.27 | 5,599,516.65 |
调拨费 | 9,951,312.51 | 8,581,115.93 |
系统使用费 | 2,876,531.70 | 3,071,631.82 |
股份支付 | 505,990.31 | 2,838,781.94 |
其他 | 4,587,264.43 | 14,023,444.34 |
合计 | 114,648,566.50 | 119,550,943.4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256,962.90 | 37,657,355.18 |
物料消耗 | 11,246,764.95 | 9,858,251.68 |
折旧与摊销 | 7,324,092.54 | 6,721,540.44 |
租赁费 | 3,431,709.61 | 3,510,037.34 |
办公水电费 | 1,872,911.78 | 2,418,703.02 |
环保费 | 1,765,127.85 | 1,872,967.01 |
质检费 | 242,080.71 | 173,454.97 |
其他 | 914,802.22 | 1,015,099.66 |
合计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315,789.62 | 2,530,435.16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771,821.52 | 2,487,556.44 |
减:利息收入 | 22,123,520.01 | 27,983,759.54 |
汇兑损失 | -4,987,097.73 | -5,933,717.35 |
手续费支出 | 1,956,484.48 | 1,834,230.43 |
合计 | -21,838,343.64 | -29,552,811.3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058,336.40 | 6,878,639.28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32,043.44 | 67,526.5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48,125.85 | 61,853.20 |
合计 | 10,338,505.69 | 7,008,019.0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95,401.3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95,010.1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远期结汇衍生产品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4,775.01 | 569,569.76 |
银行外汇掉期衍生产品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207.02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932,030.06 | |
合计 | 1,619,012.09 | 3,759,981.22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的情况。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62,344.60 | -12,632,140.3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7,375.95 | -12,632,140.39 |
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439,720.5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14,237.59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14,237.59 | - |
合计
合计 | 3,148,107.01 | -12,632,140.3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954.83 | -1,266.1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52,548.37 | -4,327,643.6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62,446.17 | -665,559.9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合计
合计 | -3,926,949.37 | -4,994,469.7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 -33,826,019.95 | -18,263,044.45 |
减值损失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十二、其他 |
合计
合计 | -33,826,019.95 | -18,263,044.4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856,347.20 | 438,709.58 |
其中:固定资产 | 204,810.08 | 352,521.88 |
使用权资产 | 651,537.12 | 86,187.70 |
合计 | 856,347.20 | 438,709.5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94,957.00 | 294,957.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41,133.73 | 23,644.03 | 41,133.73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等 | 389,198.36 | 36,202.99 | 389,198.36 |
其他 | |||
合计 | 725,289.09 | 59,847.02 | 725,289.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27,481.45 | 1,482.32 | 27,481.45 |
赔偿金、违约金 | 176,271.19 | 392,237.77 | 176,271.19 |
罚款、滞纳金 | 795,981.73 | 290,635.68 | 795,981.73 |
其他 | 41,750.30 | 7,887.04 | 41,750.30 |
合计 | 1,041,484.67 | 692,242.81 | 1,041,484.6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7,824,718.17 | 27,898,897.9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67,272.30 | -10,348,425.37 |
合计 | 30,591,990.47 | 17,550,472.6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8,018,153.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202,723.1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329,710.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1,831.7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05,928.7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68,173.7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0,329.59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6,539,699.98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30,591,990.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额 | 期末数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962,028.07 | -1,641,272.74 | - | - | - | -1,641,272.74 | - | -8,603,300.81 |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利息收入 | 21,676,934.28 | 24,856,408.66 |
收到政府补助 | 10,058,336.40 | 6,878,639.28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409,335.32 | 739,112.82 |
收到往来款及其他 | 587,825.23 | 377,453.28 |
合计 | 32,732,431.23 | 32,851,614.0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82,888,189.43 | 58,570,454.43 |
付现的银行手续费 | 1,956,484.48 | 1,834,230.43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600,642.08 | 3,004,727.17 |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 | 256,258.49 | 738,068.01 |
合计 | 85,701,574.48 | 64,147,480.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暂借款 | 27,228,849.40 | |
收回锁汇保证金 | 1,148,368.75 | 9,875,961.04 |
合计 | 1,148,368.75 | 37,104,810.4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锁汇保证金 | 408,705.22 | 5,328,474.46 |
退回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 | |
合计 | 408,705.22 | 5,828,474.4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5,598,915.93 | 4,980,000.00 |
收到分红保证金 | 2,000,000.00 |
合计 | 7,598,915.93 | 4,98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库存股 | 100,018,363.94 | |
支付房租费 | 21,878,139.67 | 16,827,260.36 |
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 12,130,000.00 | |
票据融资到期归还 | 5,000,000.00 | |
支付分红保证金 | 2,000,000.00 | |
合计 | 123,896,503.61 | 33,957,260.3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31,234.01 | 97,345,972.59 | 616,105.55 | 68,010,841.93 | 30,182,470.22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57,064,914.07 | - | 18,529,789.33 | 21,878,139.67 | 1,697,163.03 | 52,019,400.70 |
合计 | 57,296,148.08 | 97,345,972.59 | 19,145,894.88 | 89,888,981.60 | 1,697,163.03 | 82,201,870.92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7,426,163.51 | 108,446,298.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826,019.95 | 18,263,044.45 |
信用减值损失 | 3,926,949.37 | 4,994,469.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741,443.13 | 9,164,922.0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7,553,475.76 | 17,375,929.30 |
无形资产摊销 | 393,450.95 | 388,305.1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985,390.39 | 14,157,435.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6,347.20 | -438,709.5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481.45 | 1,482.3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48,107.01 | 12,632,140.3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18,176.58 | 2,307,843.9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19,012.09 | -3,759,981.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15,543.86 | -9,452,578.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6,090.10 | -916,144.9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645,352.13 | -196,269,273.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45,537.42 | -45,023,550.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195,682.69 | -1,575,059.23 |
其他 | 1,692,298.98 | 12,315,826.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312,705.51 | -57,387,600.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18,529,789.18 | 57,074,106.79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96,620,698.25 | 1,265,070,054.4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65,070,054.44 | 1,495,462,681.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8,449,356.19 | -230,392,626.8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96,620,698.25 | 1,265,070,054.4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94,647,400.58 | 1,263,814,903.4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973,297.67 | 1,255,150.9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6,620,698.25 | 1,265,070,054.4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8,712,068.12 | 8,265,482.39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333.43 | 739,996.97 | 保证金 |
合计 | 8,712,401.55 | 9,005,479.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9,782,988.80 | 7.1884 | 214,092,036.69 |
欧元 | 713,401.71 | 7.5257 | 5,368,847.25 |
英镑 | 117,379.44 | 9.0765 | 1,065,394.49 |
印度卢比 | 235,447,685.14 | 0.0840 | 19,786,320.08 |
港币 | 719,660.46 | 0.9260 | 666,434.3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8,103,094.63 | 7.1884 | 58,248,285.44 |
欧元 | 991,377.43 | 7.5257 | 7,460,809.11 |
英镑 | 234,914.66 | 9.0765 | 2,132,202.91 |
印度卢比 | 320,961,013.29 | 0.0840 | 26,972,604.71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52,961.94 | 7.1884 | 380,711.61 |
欧元 | 67,500.00 | 7.5257 | 507,984.75 |
印度卢比 | 4,505,759.00 | 0.0840 | 378,650.53 |
港币 | 220,000.00 | 0.9260 | 203,728.80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1,472.68 | 7.1884 | 82,470.22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021,066.35 | 7.1884 | 7,339,833.35 |
欧元 | 129,643.29 | 7.5257 | 975,656.51 |
印度卢比 | 97,131,615.02 | 0.0840 | 8,162,650.75 |
港币 | 294,888.60 | 0.9260 | 273,078.6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836.59 | 7.1884 | 6,013.74 |
欧元 | 37.16 | 7.5257 | 279.6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有如下境外经营实体:
(1)AM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2)BLDUS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BLDIND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印度,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4)BLDGM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德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5)BLDHK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第十节七(25)“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2)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2,771,821.52 |
计入在建工程的租赁负债利息 | - |
合计 | 2,771,821.52 |
(3)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640,754.67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合计 | 640,754.67 |
(4)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目 | 本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1,878,139.67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746,851.11 |
合计 | 22,624,990.78 |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对相关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等详见第十节十二“流动风险”之说明。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256,962.90 | 37,657,355.18 |
物料消耗 | 11,246,764.95 | 9,858,251.68 |
折旧与摊销 | 7,324,092.54 | 6,721,540.44 |
租赁费 | 3,431,709.61 | 3,510,037.34 |
办公水电费 | 1,872,911.78 | 2,418,703.02 |
环保费 | 1,765,127.85 | 1,872,967.01 |
质检费 | 242,080.71 | 173,454.97 |
其他 | 914,802.22 | 1,015,099.66 |
合计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9,054,452.56 | 63,227,409.3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毕路得 | 上海 | 10,000,00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上海蒈顺 | 上海 | 15,000,000.00 | 上海 | 仓储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凯美克 | 上海 | 15,000,000.00 | 上海 | 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煦丰[注] | 深圳 | 1,000,000.00 | 深圳 | 仓储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AM | 美国 | 2,062,070.00 | 美国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BLDUS | 美国 | 285,752.00 | 美国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BLDIND | 印度 | 101,928.48 | 印度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BLDHK | 香港 | 175,940.00 | 香港 | 运输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BLDGM | 德国 | 1,551,600.00 | 德国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毕臣 | 上海 | 50,000,000.00 | 上海 | 研发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毕臻 | 上海 | 5,000,000.00 | 上海 | 研发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注]深圳煦丰已于2025年2月办妥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1)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2)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0,058,336.40 | 6,878,639.28 |
合计
合计 | 10,058,336.40 | 6,878,639.2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美国、印度和德国,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港币、欧元、卢比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第十节“外币货币性项目”。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第十节“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2)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3)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3.流动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018.25 | 3,018.25 | |||
应付账款 | 21,610.24 | 21,610.24 | |||
其他应付款 | 33.91 | 33.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30.48 | 1,630.48 | |||
租赁负债 | 1,395.57 | 1,207.38 | 1,601.66 | 4,204.61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6,292.88 | 1,395.57 | 1,207.38 | 1,601.66 | 30,497.49 |
项目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3.12 | - | - | - | 23.12 |
应付账款 | 17,956.64 | - | - | - | 17,956.64 |
其他应付款 | 163.80 | - | - | - | 163.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7.95 | 1,837.95 | |||
租赁负债 | - | 1,317.86 | 1,072.22 | 2,276.34 | 4,666.42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9,981.51 | 1,317.86 | 1,072.22 | 2,276.34 | 24,647.93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6.17%(2023年12月31日:13.48%)。
1、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贴现 | 应收票据 | 5,625,571.86 | 不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合计 | / | 5,625,571.86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522,082.20 | 75,522,082.2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银行理财产品 | 75,522,082.20 | 75,522,082.2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5,522,082.20 | 75,522,082.2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远期结汇衍生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到期合约相应的所报远期汇率。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戴岚和戴龙姐弟,戴岚直接持有公司32.6406%股份,戴龙直接持有公司14.4211%股份,并通过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478%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8.7094%股份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超 | 董事、副总经理[注1] |
浙江百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曾经的联营企业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锐豪[注2]担任高管的企业 |
嘉兴爱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芦晓旭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注1]2024年12月,王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注2]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锐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提名张锐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专利权 | 3,773,584.90 | 不适用 | 否 | -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注] | 原料采购 | 1,981,021.05 | 不适用 | 否 | - |
浙江百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血清采购 | - | 不适用 | 否 | 3,227,709.76 |
合计 | / | 5,754,605.95 | / | / | 3,227,709.76 |
[注]2023年度,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对其采购金额(不含税)为6,205,339.96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8,141.59 | - |
嘉兴爱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309.73 | - |
合计 | - | 173,451.32 | - |
[注]2023年度,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对其销售金额(不含税)为18,268.77元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王超 | 出售车辆 | 632,743.36 | /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25.66 | 791.5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6,479,441.34 | - |
[注]2023年度,西格莱(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对其应付账款余额为6,203,262.93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3,424.10元。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股份支付基本情况1.2023年5月,公司员工蒋秋良、郝希挺、黄丽雯、张静和顾忆雯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3,394,054.91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同时受激励员工郝希挺、黄丽雯和蒋秋良离职转让份额,公司在当期将前期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转回,冲减当期的股份支付金额为424,211.37元。
2.2024年1月,公司员工许丽姣、张晶晶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1,568,354.51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3.2024年1月,公司员工张晶晶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708,018.97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4.2024年2月,公司员工陈昕晗、马晨和周明康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1,904,786.66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5.2024年4月,公司员工于洪志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674,279.53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6.2024年5月,公司员工王坤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190,650.91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7.2024年9月,公司员工许丽姣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139,063.96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8.2024年9月,公司员工何晨梦、金丽、秦存亭、吴迪和李秋云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
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763,517.27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9.2024年11月,公司员工陆青、王玲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此次股权交易为按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依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股价作为整体权益估值的标准,将本公司员工股权支付价格与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1,086,215.81元根据员工服务期限分别计入各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根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本期实际行权数量及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化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2,674,430.93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979,910.54 | - |
管理人员 | 505,990.31 | - |
研发人员 | 206,398.13 | - |
合计 | 1,692,298.98 | -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以股份支付服务情况: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 | 1,692,298.98 |
以股份支付换取的其他服务总额 | - |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6,304,808.36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3,955,714.56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12,073,779.03 |
以后年度 | 16,016,599.68 |
合计 | 58,350,901.63 |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0元/股,截至2022年9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16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161,934.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28,000.00 | 18,643.21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7,435.61 | 2,358.59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8,179,748.3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8,179,748.3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月8日为授予日,以24.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6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珠海维播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维梧(苏州)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VivoCypressX,Co.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珠海维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播投资”或“合资公司”)。维播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17.00万美元,其中公司货币出资204.33万美元,占维播投资注册资本的49.00%,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为进一步支持维播投资发展需要,2025年1月13日,公司与维梧(苏州)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VivoCypressX,Co.Limited共同签署《合资协议》,三方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向维播投资增资,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维播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417.00万美元增加至21,501.00万美元。公司拟向维播投资增资10,331.16万美元,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仍为49.00%。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维梧(苏州)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VivoCypressX,Co.Limited所持珠海维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已与Combi-Blocks,Inc.(“最终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SALEANDPURCHASEAGREEMENT》,向其收购所持最终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最终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实现对最终目标公司的控制。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VivoCypressX,Co.Limited所持珠海维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播投资”)与最终目标公司Combi-Blocks,Inc.现有全体股东签署的收购协议《SALEANDPURCHASEAGREEMENT》,
若该协议签署日2025年1月13日之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2日前,含当天)双方未完成交割,则该协议将终止。
截至2025年4月12日,Combi-Blocks,Inc.100%股权未能完成交割,且维播投资已向Combi-Blocks,Inc.的股东发出关于终止收购协议的通知,维播投资未能完成对Combi-Blocks,Inc.100%股权的收购,从而导致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无法实现。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24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24年12月31日;本期系指2024年度,上年系指2023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563,014,094.40 | 503,048,425.09 |
1年以内小计 | 563,014,094.40 | 503,048,425.09 |
1至2年 | 138,745,405.49 | 50,110,768.02 |
2至3年 | 30,314,015.09 | 16,737,179.78 |
3年以上 | 37,683.77 | 120,312.1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732,111,198.75 | 570,016,685.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 |
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2,111,198.75 | 100.00 | 7,953,229.35 | 1.09 | 724,157,969.40 | 570,016,685.00 | 100.00 | 8,352,592.42 | 1.47 | 561,664,092.58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732,111,198.75 | 100.00 | 7,953,229.35 | 1.09 | 724,157,969.40 | 570,016,685.00 | 100.00 | 8,352,592.42 | 1.47 | 561,664,09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6,882,295.73 | 6,844,114.79 | 5.00 |
1-2年 | 3,527,897.56 | 705,579.51 | 20.00 |
2-3年 | 731,702.56 | 365,851.28 | 50.00 |
3年以上 | 37,683.77 | 37,683.77 | 100.00 |
合计 | 141,179,579.62 | 7,953,229.35 | 5.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52,592.42 | 591,804.71 | 991,167.78 | 7,953,229.35 | ||
合计 | 8,352,592.42 | 591,804.71 | 991,167.78 | 7,953,229.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91,167.7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毕路得 | 437,360,996.92 | 437,360,996.92 | 59.74 | ||
AM | 117,183,931.00 | 117,183,931.00 | 16.01 | ||
第三名 | 27,757,823.24 | 27,757,823.24 | 3.79 | 1,387,891.16 | |
上海毕臣 | 24,127,367.66 | 24,127,367.66 | 3.30 | ||
BLDIND | 9,762,454.62 | 9,762,454.62 | 1.33 | ||
合计 | 616,192,573.44 | 616,192,573.44 | 84.17 | 1,387,891.16 |
其他说明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512,621.16 | 21,776,607.42 |
合计 | 24,512,621.16 | 21,776,607.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3,684,603.72 | 6,666,033.73 |
1年以内小计 | 3,684,603.72 | 6,666,033.73 |
1至2年 | 6,569,875.04 | 14,628,990.00 |
2至3年 | 14,580,600.00 | 1,190,792.96 |
3年以上 | 1,311,042.96 | 195,5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合计 | 26,146,121.72 | 22,681,316.69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暂借款 | 23,554,737.99 | 19,954,737.99 |
押金保证金 | 2,576,895.52 | 2,690,119.52 |
备用金及其他 | 14,488.21 | 36,459.18 |
合计 | 26,146,121.72 | 22,681,316.69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09,209.27 | 195,500.00 | 904,709.2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67,096.48 | 567,096.48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0,344.81 | 548,446.48 | 728,791.2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22,457.60 | 1,311,042.96 | 1,633,500.5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第十节之五“11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5.19%,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第十节之十二“信用风险”之说明。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4,709.27 | 728,791.29 | 1,633,500.56 | |||
合计 | 904,709.27 | 728,791.29 | 1,633,500.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毕路得 | 19,954,737.99 | 76.32 | 暂借款 | "注1" | - |
上海毕臣 | 3,600,000.00 | 13.77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第三名 | 1,356,678.24 | 5.19 | 押金保证金 | "注2" | 1,118,690.02 |
第四名 | 602,514.28 | 2.3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120,502.86 |
第五名 | 237,600.00 | 0.91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118,800.00 |
合计 | 25,751,530.51 | 98.49 | / | 1,357,992.88 |
"注1:"其中5,637,737.99元为1-2年,14,317,000.00元为2-3年。"注2:"其中297,485.28元为1-2年,1,059,192.96元为
年以上。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的比例(%) |
上海毕路得 | 子公司 | 19,954,737.99 | 76.32 |
上海毕臣 | 子公司 | 3,600,000.00 | 13.77 |
小计 | - | 23,554,737.99 | 90.09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8,400,924.86 | 58,400,924.86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8,400,924.86 | 58,400,924.86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毕路得 | 10,108,059.26 | 12,997.72 | 10,121,056.98 | |||||
上海蒈顺 | 19,780,760.00 | 19,780,760.00 | ||||||
AM | 3,791,918.00 | 3,791,918.00 | ||||||
深圳煦丰 | 1,730,800.00 | 1,730,800.00 | - | |||||
凯美克 | 16,038,620.00 | 16,038,620.00 | ||||||
上海毕臻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毕臣 | 3,500,000.00 | 168,569.88 | 3,668,569.88 | |||||
合计 | 59,950,157.26 | 181,567.60 | 1,730,800.00 | 58,400,924.8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99,007,829.55 | 619,270,350.26 | 995,665,319.31 | 646,473,860.70 |
其他业务 | 14,100.00 | 34,150.94 | ||
合计 | 899,021,929.55 | 619,270,350.26 | 995,699,470.25 | 646,473,860.70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846,579,780.03 | 619,270,350.26 | 846,579,780.03 | 619,270,350.26 |
外销 | 52,442,149.52 | 52,442,149.5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合计
合计 | 899,021,929.55 | 619,270,350.26 | 899,021,929.55 | 619,270,350.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上海毕路得 | 361,600,345.80 | 40.22 |
第二名 | 78,816,253.70 | 8.77 |
AM | 43,315,083.67 | 4.82 |
第四名 | 34,097,464.58 | 3.79 |
第五名 | 12,744,642.90 | 1.42 |
小计 | 530,573,790.65 | 59.02 |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691.9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810,208.15 |
合计
合计 | 720,516.1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56,347.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58,336.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767,119.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6,195.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80,169.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39,388.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 13,406,387.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8 | 1.32 | 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2 | 1.17 | 1.1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戴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3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