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常铝股份股票代码:002160.SZ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4区5号楼2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间接持有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目录..........................................................................................................................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涉诉涉罚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权益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第四章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章资金来源........................................................................................................
第六章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变化..................................................................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第八章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第九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产发集团的财务资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济钢集团的财务资料......................................................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第一章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常铝股份/公司 | 指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济南产发集团 | 指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济钢集团 | 指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国资委 | 指 |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齐鲁财金 | 指 |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标的股权/划转股权 | 指 | 济南市国资委持有的齐鲁财金68%股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济南产发集团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蓓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0亿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60亿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16年2月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3C6E1J6W |
住所 |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4区5号楼20层 |
电话 | 0531-81286828 |
通讯地址 |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4区5号楼20层 |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融资担保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2,959,291.04 | 2,819,877.21 | 2,608,279.44 |
净资产(万元) | 1,171,723.50 | 1,036,495.80 | 930,368.19 |
资产负债率(%) | 60.41 | 63.24 | 64.33 |
营业收入(万元) | 676,957.98 | 537,534.14 | 612,437.12 |
净利润(万元) | 133,640.67 | 18,457.48 | 3,142.39 |
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信息披露义务人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姓名 | 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黄蓓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孟新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谢文 | 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召集人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张涛 | 外部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刘成安 | 外部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张立晓 | 外部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郑莹莹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褚征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李战吉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王乐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杨波 | 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部长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济钢集团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苗刚 |
注册资本 | 420700万元 |
实缴资本 | 536278.89万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1年5月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1631481570 |
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 |
电话 | 0531-88857676 |
通讯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 |
2、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报废机动车拆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电子真空器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再生资源加工;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万元) | 3,538,844.84 | 3,267,634.68 | 3,569,992.05 |
净资产(万元) | 894,442.04 | 821,893.12 | 722,650.95 |
资产负债率(%) | 74.73 | 74.85 | 79.76 |
营业收入(万元) | 5,886,496.40 | 4,657,693.88 | 3,770,258.29 |
净利润(万元) | 43,802.84 | 42,826.09 | -158,986.13 |
注: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信息披露义务人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姓名 | 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苗刚 | 董事长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刘仕君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王国红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李维忠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崔家新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侯端云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王景洲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刘炳立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王慧涛 | 董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刘富增 | 监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王法国 | 监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盛培展 | 监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黄善兵 | 监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王铭南 | 监事 | 中国 | 济南市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济南产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南产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济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南产发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1 | 济南产发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 | 投资 | 100.00 |
2 | 济南产发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济南产发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济南 | 产业园区投资运营管理 | 100.00 |
3 | 济南济粮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 | 粮油储备轮换 | 100.00 |
4 | 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 | 投资 | 100.00 |
5 |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消费电子电源和LED电源生产销售 | 43.46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钢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1 | 济钢(马)钢板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黑色金属压延加工 | 51.00 |
2 | 山东济钢泰航合金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钙基、铝基各类材料制造 | 100.00 |
3 | 山东济钢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4 | 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标准物质等研制及检验检测 | 85.71 |
5 | 济钢城市矿产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再生资源加工及贸易 | 100.00 |
6 | 济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供应链贸易 | 100.00 |
7 | 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工程设计及咨询等 | 81.95 |
8 | 济南鲍德冶金石灰石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钙基新材料制造 | 88.57 |
9 | 济南萨博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车辆改装制造 | 100.00 |
10 | 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临沂市 | 球墨铸铁管制造 | 43.15 |
11 | 山东济钢众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00.00 |
12 | 济南空天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空天信息相关投资活动 | 50.00 |
13 | 山东济钢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钙基新材料制造 | 100.00 |
14 | 山东济钢顺行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交通运输服务 | 83.33 |
15 | 山东济钢气体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基础、特种气体制造 | 100.00 |
16 | 济钢供应链(济南)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供应链贸易及加工 | 100.00 |
17 | 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矿粉基新材料制造 | 53.67 |
18 | 山东济钢空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空天信息 | 65.03 |
19 | 济钢四新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四新产业运营与投资 | 100.00 |
20 | 时代低空(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通航服务 | 51.00 |
21 | 山东济钢型材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金属结构件加工 | 100.0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涉诉涉罚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内,济南产发集团、济钢集团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权益的情况
(一)济南产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济南产发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茂硕电源 | 002660.SZ | 43.46% | 消费电子电源和LED电源生产销售 |
2 | 兰剑智能 | 688557.SH | 5.1769% | 智能仓储物流自动化 |
(二)济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济钢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序号 | 上市公司 | 证券代码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鲁新新材 | 836596.NQ | 53.67% | 矿粉基新材料制造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
(一)济南产发集团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济南产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均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济钢集团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2济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均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优化济南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布局,推动济南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齐鲁财金持有常铝股份308,801,569股股份,占常铝股份总股本的29.90%。根据济南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济国资产权【2025】
号),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齐鲁财金36%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产发集团,将持有的齐鲁财金3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济钢集团。济南产发集团直接控制齐鲁财金,济钢集团对齐鲁财金仅享有资产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由济南产发集团代为行使。
本次股权划转后,济南产发集团成为齐鲁财金的控股股东,将成为常铝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济南产发集团与济钢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其他计划。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济南市国资委已就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出具批复。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齐鲁财金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第四章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前,常铝股份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本次权益变动后,济南产发集团成为常铝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常铝股份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齐鲁财金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76,974,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5%,占齐鲁财金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4.93%。
第五章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需支付对价,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向划出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交易双方未附加任何特殊条件,未在本次交易标的上设定其他权利,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给本次交易无偿划转的划出方提供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本次交易无偿划转的划出方直接、间接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收购资金的情况,交易各方之间亦不存在其他补偿安排。
第六章后续计划
一、未来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如后续存在上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后续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
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人员、资产和财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受到影响,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常铝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与常铝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互相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实质性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常铝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未在常铝股份开展业务的区域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常铝股份(含常铝股份控股子公司,下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在本公司作为常铝股份间接股东期间,将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常铝股份开展业务的区域内构成同业竞争:在常铝股份开展业务的区域内将不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从事或者参与和常铝股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常铝股份外的其他企业如发现任何与常铝股份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优先提供给常铝股份。
、在本公司为常铝股份的间接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规范关联交易出具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方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方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4、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常铝股份间接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第八章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自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资产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任何类似安排的行为。
四、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声明,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产发集团的财务资料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资产合计 | 2,959,291.04 | 2,819,877.21 | 2,608,279.44 |
负债合计 | 1,787,567.54 | 1,783,381.41 | 1,677,911.2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71,723.50 | 1,036,495.80 | 930,368.19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676,957.98 | 537,534.14 | 612,437.12 |
净利润 | 133,640.67 | 18,457.48 | 3,142.3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济钢集团的财务资料
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资产合计 | 3,538,844.84 | 3,267,634.68 | 3,569,992.05 |
负债合计 | 2,644,402.8 | 2,445,741.6 | 2,847,34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4,442.04 | 821,893.12 | 722,650.95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5,886,496.40 | 4,657,693.88 | 3,770,258.29 |
净利润 | 43,802.84 | 42,826.09 | -158,986.13 |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和说明;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常熟市 | |
股票简称 | 常铝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60.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是否有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予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无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308,801,569股变动比例:29.90% | |||
与上市公司之间 | 是□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济南市国资委已就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出具批复。截至本报告书附表披露之日,齐鲁财金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